安全管理协议

时间:2023-02-18 18:50:24 合同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协议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管理协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管理协议1

  甲方:XX

  乙方:XX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基地入驻企业安全生产,双方就基地场地及厂房内的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及安全管理协议如下:

  一、一般规定:

  基地入驻企业都必须签订本协议,作为入驻合同的补充协议。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使用

  1、乙方所有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管理及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对应特种设备种类的证书。无证人员不得操作特种设备。证书报送甲方统一管理。

  2、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必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3、乙方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学习,确保操作人员完全按照制度及规程操作。

  三、设备的维修管理

  1、甲方承担设备的定期检验费用。甲方交给乙方,乙方在使用期间设备的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造成设备的损坏,必须马上联系进行维修,并记录损坏情况及维修内容。维修记录报甲方存档。

  四、特种设备安装

  1、入驻企业不得在基地场(厂)内自行安装特种设备,如生产需要必须安装的,需要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设备种类、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及生产用途等信息。

  2、甲方同意乙方按照申请内容自行安装的,乙方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执行特种设备审批程序报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安装并注册,并把注册档案报送甲方备案。

  3、乙方自行安装的特种设备,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合同终止后,乙方须拆除自行安装的特种设备并还原现场。

  五、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给乙方提供的特种设备都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并且办理了正常审批注册手续,经过正规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甲方交给乙方的以上特种设备完好,运行状况良好。

  2、乙方未遵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给甲乙双方造成的行政及经济处罚,一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使用特种设备中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附件

  1、乙方使用的特种设备有

  2、安全管理人员:

  3、作业人员共人: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有关部门贰份。

  甲方(盖章):XXX乙方(盖章):XXX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XX法定代表人/代理人:X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安全管理协议2

  甲方:深圳市___公司

  乙方:深圳市___公司

  工程名称:

  预计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协议内容

  1.甲方安全职责

  1.1对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必须将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经常进行检查,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1.2开工前向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或数据。

  1.3督促检查承包方在开工前做好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三落实,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

  1.4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发包单位应监督承包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1.5督促承包方负责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承包单位传达本单位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规定及通报等,并督促学习与贯彻执行。

  1.6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监督,发现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2.乙方的安全责任

  2.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发包单位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

  2.2开工前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三落实,报发包方审查。

  2.3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2.4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应制订施工方案,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贯彻落实。

  2.5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上述规程、规定中有关部分。

  2.6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2.7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2.8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9承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文章来源:范文词典.fanwenz)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2.10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发包单位安全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单位安监部门。

  2.11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配备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因未按要求作业,发生事故或造成对甲方有损害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3.安全管理要求

  3.1发包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执行每项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工前,必须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签订安全协议、向承包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承包方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是否落实等。上述内容不完备的,不得许可开工。对承包方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留文件备查。

  3.2承包单位必须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确认。

  3.3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一般每周不少于一次)和不定期地对承包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等进行现场安全稽查,并有记录。

  3.4对发现违反有关安全规定、规程制度时,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发包单位安全组有权按本单位职工违反规程、制度的处罚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

  3.5对违章或事故按“四不放过”进行处理。对于管理混乱、事故隐患不断的单位可给予警告或直接清退。

  4.其他事项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

  日期:

  联系方式:

  乙方(盖章):

  乙方负责人:

  日期:

  联系方式:

安全管理协议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

  4、分包形式: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施工期间,甲方授权_______为本工程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授权_______为本工程乙方项目负责人。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2、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4、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5、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应有各种机械、各工种的操作工程,特种作业人员、驾驶人员的操作证、驾驶证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①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②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③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技术人员必须认真的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纪律、制度。

  ④施工前及施工中,甲乙方应共同对乙方进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及定期安全教育;乙方应组织召开有针对性的现场安全教育会议。并请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3、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7)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①甲方对乙方承包土方开挖工程项目做到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乙方必须贯彻执行甲方的要求及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挖掘机前方及旋转半径内严禁站人,同时应注意基坑土方坍塌,确保施工安全。

  ②本工程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样板工地,乙方人员、机械进场首先要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挥,统一管理,机械停放有序,不得损坏甲方场内建筑物轴线控制桩和标高控制桩,以及甲方场内的电缆、电线、电箱等一切物品,不得偷窃甲方材料、工具等。如有发生,乙方照价赔偿,必要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罚。

  ③本工程所有拉土车辆必须有车辆保险,且每台车辆灯光必须完整,在施工现场内外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均与本项目部无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拉土期间车辆四周必须封闭好,禁止漏土、掉土;禁止使用黑车拉土。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2、在乙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要求后,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

  3、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

  甲方

  4、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验收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挖土机械设备、提供临时用电照明设施。

  5、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6、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7、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8、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9、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责任。

  10、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1、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责任。

  12、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3、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乙方责任

  1、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驾驶司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机械、人员进场首先要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管理,机械停放有序不得损坏甲方场内建筑物轴线控制桩和标高控制桩,以及甲方场内的电缆、电线、电箱等一切物品,不得偷窃甲方材料、工具等。如有发生,乙方照价赔偿,必要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罚。

  4、本工程所有拉土车辆必须有车辆保险,且每台车辆灯光必须完整,在施工现场内外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均与本项目部无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拉土期间车辆四周必须封闭好,禁止漏土、掉土;禁止使用黑车拉土。

  5、在挖土过程中,发现古墓、棺木要及时暂停施工,要妥善做好保护,及时汇报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视情况处理。

  6、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7、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1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8、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乙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9、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0、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1、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2、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23、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对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所造成的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4、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或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5、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6、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7、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8、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9、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0、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32、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3、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4、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5、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五)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_________乙方法人单位:_________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安全管理协议4

  甲方:xxxx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西都大厦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建,特订立如下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西都大厦及比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甲方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和具体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的甲方相关安全责任条款,按标准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及奖励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项目经理是乙方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西都大厦工程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承担总承包责任。

  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的`西都大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西都大厦施工全过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3、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人员,明确职责,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4、乙方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5、乙方安全施工措施、安全作业环境条件等专项安全约定,由双方另订专项协议或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报审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安全管理协议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水上作业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发包人对施工承包人的安全保卫工作的宏观控制和监督管理,防止和杜绝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工程建设秩序,发包人与承包人特签定本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一、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乙方项目负责人是安全施工、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责任人,要把安全施工、治安保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安保工作与主业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积极开展安全施工、治安保卫工作。

  2、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法令、条例;加强对所辖人员的法制和安全教育,预防案件或安全事故的发生。

  3、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做到人员落实,活动正常,作用明显,广泛收集信息,掌握治安动态,并与甲方安保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有效地反映和处置各种治安事件或案件。

  4、认真开展日常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及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5、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全、管理严、设施齐,岗位人员责任性强。

  6、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外地施工人员进驻现场必须按规定办理暂住证;人员管理必须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证件齐、登记申报及时。

  7、必须认真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专项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全体施工人员的行为,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8、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包括保证各种施工设备完好,各项防护装置齐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齐全等。

  9、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办理各项施工手续,必须办理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手续,并按施工现场管理要求进行施工。

  10、水上施工作业应遵循现行国家规定的水上作业施工相关管理规定,严禁超载或违反水上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1、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刑事案件和破坏生产设施事件;不发生火灾、爆炸、水上违章施工作业、交通违章等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职工违法犯罪。

  12、积极参加甲方和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安保检查和各项治安专项活动,并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任务。

  13、自觉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等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检查、指导和管理。对于甲方查处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14、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甲方改进。

  15、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在甲方认为确定有必要暂停施工并提出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书面意见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乙方重新施工。

  16、乙方施工人员应在所处施工区域、水上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水上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达到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况,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7、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施工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8、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电气、机械、水上施工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伤亡)和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有权根据事故性质及程度对以方进行处罚,罚款从安全担保金中扣除。

  19、按本工程项目的不同施工内容,在开工前采用甲方提供的安全评价报告书进行安全评价,完成安全评价后,及时将安全评价报告书送交甲方审核批准。

  20、乙方承诺以本合同价款的3%作为安全担保金,在工程进行期间,当出现安全、保卫违规情况或发生安全、保卫事故等情况,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信誉损失的,甲方据实计算扣款额,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予以扣除,累计扣款总额如超过本合同价款的3%,超出部份乙方仍须承担。

  二、甲方职责:

  1、施工期间,负责对乙方进行安保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甲方应经常联系乙方,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2、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手续,并进行治安安全教育。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日常安全巡检。

  4、将安全检查情况及时反馈乙方,并配合乙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5、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做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的决定。

  6、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意见。当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后给予答复。

  发生下列情况必须停工整顿:

  (1)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和水上违章施工;

  (3)重复发生相同性恶劣的事故;

  (4)多次不听从劝告的。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7、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为乙方提供各项施工便利。

  8、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教育。

  9、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与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本协议书作为甲方 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与承发包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11、本协议书由甲方解释。

  甲方(发包人):(盖章)

  乙方(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6

  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分承包单位:__________劳务有限公司(乙方)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完工。

  (三)乙方入场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协商办理缴纳保证金元,并且明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

  2)甲方为乙方提供方电缆、配电箱、开关箱、电表箱,乙方自备所有用电设备及工具,并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电;

  3)甲方为乙方接好电表箱,每_____月按电表收费(每度电按1元计),并收取电损费10%,乙方要按时交纳电费。若乙方不按时缴纳电费,甲方有权停电。

  4)乙方进场后,必须按TN-S系统布线,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无乱接乱挂现象,严格管理并服从甲方的监督否则出现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责任。

  5)乙方用电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用电规范,遇到上级部门检查应服从检查需要,必要时采取临时停电措施。

  6)夜间临时用的移动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7)乙方不得私自接电所有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审批程序。

  8)所有接电必须有项目部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9)电焊工必须配备齐全有效的防护用品。

  10)严格执行我单位的安全管理。

  11)若出现以上协议内容或规范要求的'行为,将对分包作业队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将从保证金里扣除,不够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交给甲方。

  12)项目部安全员有权对分包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执行停工、罚款等措施。

  13)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甲、乙双方,如遇到同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法规不同则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1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总包单位:__________分包单位: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安全管理协议7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人员及财产安全,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就业务过程中乙方车辆、人员在甲方厂区内的安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责任和权利

  1.1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和车辆进行调度和管理,并告知本单位相关管理要求。

  1.2甲方提供安全的停车、充装环境。

  1.3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人员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应急措施。

  1.4甲方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进厂,有权撤去已进厂的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

  1.5甲方在生产、储存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或乙方车辆、人员出现危及甲方安全的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立即停止充装。

  1.6甲方有权依据附件一对乙方人员的不合理行为进行警告和经济处罚。

  1.7对寻衅滋事、违反法律规定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报警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乙方责任和权利

  2.1乙方车辆、人员须遵守国家危化品相关规定和气体公司规章制度。

  2.2乙方对乙方人员在甲方厂区内非甲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异常状况负责。

  2.3乙方对乙方人员因违章和失误对甲方或其他相关方人员和设备设施造成的伤害负责。

  2.4乙方人员须听从甲方的调度安排。

  2.5乙方人员有权向甲方通报发现的现场不合理、充装危险因素等,并要求整改。

  2.6乙方人员有权拒绝甲方不符合危化品操作规定的作业要求,有权向甲方投诉甲方人员的违规指挥行为。

  2.7乙方须将协议内容传达至乙方人员。

  甲方: (章)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8

  甲方:

  乙方:长春利达清洗保洁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乙方签订本协议应当视为一经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协议内容,若有疑问及不明之处,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对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环境、治安、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拒不执行甲方意见,严重者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监督乙方识别危险源(危险场所、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制定防范措施(包括应遵守的规范、作业人员的资质、保护用具、相关设备、周围环境、电源开关等)、制定预案、告知施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时,甲方在接到乙方通报后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进行现场抢救工作。

  第二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境、治安、防火工作负主要责任,施工前应指派专人负责访项目的上述工作,佩戴明显的安全标志,接受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监督,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堆积,根据工作特点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代工作,保证进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件上岗。

  2、开工前,将施工(作业)人员的'情况如实向甲方报告。有人员调整时,要及时通报甲方,施工(作业)现场不得录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3、施工(作业)前,应如实将工程计划、工程概要、紧急联络图、重点危险源和防范措施向甲方申报备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由乙方制定危险作业一览表。

  4、下达施工(作业)任务时,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指导,给予施工(作业)人员配置正确的安全防护用具,并安排监护人员,并将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给甲方,不得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乙方自带的设备、工具、劳防防护用品等,所有的高空设备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应取得安全使用证,并应设置安全标志。

  6、乙方人员不得动用任何规定以外的甲方的任何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

  7、高空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设立监护人员,标准施工(作业)。按规范接临时线,并应按规定时间拆除。

  8、施工(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品废弃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场所,对施工现场应随时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不在通道、升降口、灭火设备、救急设备等处放置物品。

  9、乙方在施工(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救工作,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同时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其抢救及善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由于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进行整顿,并向甲方通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在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重新施工(作业)。

  11、施工(作业)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品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

  12、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甲方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3、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无条件的整改。

  14、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违反现场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5、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三条 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与评审

  1、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协议条款进行检查,对条款遵守情况进行确认和评审。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章: 甲方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安全管理协议9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环境保护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等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租赁期间人身财产安全,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双方共同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甲、乙双方遵守并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治安保卫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2、乙方指派 (联系电话 )负责租赁区域内的生产、消防、治安保卫等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 (联系电话 )负责检查、监督、协调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共同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双方指派人员须持有安全资格证书。

  二、甲方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督促乙方在遵守上海立梦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有关特种设备、二次装修、电气线路、动火作业等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督促乙方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3、督促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上海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和有关消防、公安、环保、质检、安监等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

  4、督促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

  5、乙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或安全隐患的,拒不纠正或未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权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消防部门、公安部门、质检部门及上级安全部门报告。经劝阻无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物。

  6、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有权对乙方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落实,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进行限期整改,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

  三、乙方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

  2、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乙方法定代表人应具备安全管理资质,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岗位证上岗。

  3、乙方安全目标应与甲方总体安全目标相一致,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服从甲方和上海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乙方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消防以及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5、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租赁区域的每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教育,提高防火、防盗、放工伤事故的安全意识。工作人员“花名册’交甲方备案,发生人员变动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6、乙方投入现场的全部机械、特种设备、各类生产工具,必须按规定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持有效资格证书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

  7、乙方应确保租赁区域内消防通道的畅通,合理配置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并处于应急状态。加强易燃易爆场所明火管理,动用明火应遵循国家规定和相关规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并落实保护措施后,方可操作。

  8、乙方不得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改变电气线路设施、设备。不得使用不合格电器或无牌、无证伪劣电器产品,造成后果,责任自负。积极配合并服从上海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一年一度的电气线路验收工作。

  9、乙方落实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后或节假日内,关闭门窗,切断煤气,断开总电闸、水闸等。

  10、乙方对承租区域的内装修和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破坏建筑结构,涉及国家规定需审核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乙方在租赁区域内不得进行“三合一”(生产、住宿、仓储在同一建筑空间内)生产经营活动。

  12、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乙方应与次承租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生产、消防、治安保卫、特种设备等安全责任。乙方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同样适合用次承租人,乙方有责任监督和落实次承租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13、乙方应加强防汛、防台、防雷、防暑、防冻等灾害气候的防范措施,以保障生产经营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14、乙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应当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证书,并送甲方备案。

  15、乙方不得从事或加重对租赁场所所以环境污染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不能随意倾倒危险废液、废渣等(由环保部门指定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在租赁地块内焚烧木屑等固体垃圾;不得偷排、乱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废气。新建、好、扩建、改建项目必须落实环保“三同时”,“三废”处理设备必须与生产设备同时使用,并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运行记录。

  16、乙方必须在接收地区环保部门、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监测,承担监测费用,承担造成环境污染的超标排污费及罚款。不得拖延、隐瞒任何环境污染事故。

  17、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办理综合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查。

  18、甲方和上海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开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

  19、在乙方租赁区域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治安事件等事故,造成乙方所属人员以及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善后事宜。若甲方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有权全部向乙方追偿。

  20、法律规定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安全管理责任,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日 期: 日 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安全管理协议10

  甲方:

  乙方:

  为落实国家有关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照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关于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就安全问题达成以下协议,并严格执行:

  一、乙方在分包合同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谁承包,谁负责;谁检查,谁监督;谁在岗,谁落实”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层层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度,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须有一位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立专职安全员。

  二、乙方工作应遵守工程建设及行业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组织实施,自行安排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与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工程承包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并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事故责任。

  四、乙方要制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要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器;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将防护用品佩带齐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及施工用房内要符合“四防”(防触电、防雷雨、防盗窃、防火)要求。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有权提出有关建议和整改意见,同时有义务对乙方的安全工作提出配合与协作。

  六、在执行分包协议过程中, 乙方所承担的安全事故责任包括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主要包括:

  1、财产损失:由于事故造成乙方财产损毁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由于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毁的,乙方应负责照价赔偿。

  2、人身伤亡:由于事故造成工作人员伤亡的,乙方负责一切善后处理工作,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赔偿。

  3、诉讼:由于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第三人之财产损失,引起争议,产生诉讼的,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乙方应独立应诉,并承担一切诉讼后果。

  4、违约损失:由于安全事故造成工程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乙方仍不能免除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

  七、乙方按本协议制定安全责任书,并严格执行,若乙方违反本协议及安全责任书规定造成事故的发生,除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安全违约金,还应承担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八、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擅自将本协议内全部(或部分)工作和责任转包给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各类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除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50%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协议自行终止。

  九、本协议履行期间,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安全条款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本协议作为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11

  甲方:

  乙方:

  日期: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加油站与,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的划分,切实做好各自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双方关系说明

  1、甲方拥有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加油站与乙方建设的为毗邻单位。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协议双方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协议双方的'安全责任划分约定

  1、协议双方责任区划分约定:

  1)以甲方加油站西侧围墙为双方责任区划分界限;

  2)双方共同使用进站口及站内道路、出站口及站内道路。其安全责任的区域划分遵从上条的划分原则。

  2、协议双方安全责任界定的其他约定

  协议双方应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严格进行内部安全管理,做到依法合规经营。

  3、协议双方应加强各自单位人员和外来车辆、人员的管理,重点做好如下几点:

  (1)、严禁任何一方人员非工作原因进入对方区域;

  (2)、如各方有新改扩建设项目,应严格管理施工人员非工作原因进入对方区域。如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车辆有特殊情况需从对方区域通过时,需以书面形式报告对方。经对方认可后,方可通行(运行时需注明行走路线及开始、结束时间);

  (3)、进入对方区域的人员应遵守对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因本单位人员在对方区域内违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违章人员所在的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承担对对方单位造成的误工等各类损失。

  (4)任何一方涉及动火作业(动火作业的定义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xx年版)》GB50156-20xx执行)均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xx)的规定,并提前1日书面通知对方,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5)任何一方各类建构筑物和各类设施(包含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xx年版)》GB50156-20xx中对另一方安全距离的规定;

  (6)、协议双方应该各自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损坏对方安全设施或破坏对方安全管理的行为;

  (7)、协议双方应重点关注双方工作面交接部位安全管理避免工序交叉时可能会产生的对对方的不利影响,避免违章施工或违章指挥对对方产生伤害。

  (8)、双方施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现场管理规定或发生无法预料的意外),在对方安全责任区内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单位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9)、双方均有义务在对方遇到生产安全紧急情况时,积极调用本单位应急物资,根据各自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救援行动。

  (四)其他事宜

  1、本协议一经签订,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2、本协议经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自留存一份,现场站内各自分别存放一份。

  甲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有限公司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管理协议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确保500kV输电线路安全可靠供电及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供用电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电力设施保护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汇通大道中压燃气管线起至磁五仓路西侧调压站,沿汇通大道南侧敷设至闻洲瓷厂,全长1.8公里,该管线穿越500kV牡嘉Ⅰ线,距离46#塔D腿2.2米,不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规定:中压A级燃气管道距电塔杆基础接地体最小净距10米的要求。 同时也不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规定:输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杆高加3米,还应满足其他的相关规定。

  500kV牡嘉Ⅰ线 年建成投运。

  汇通大道中压燃气管线自 年建设, 年建成投运。

  二、安全责任

  1、甲方有向乙方宣传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的义务。

  2、甲方对乙方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现场及附近区域内的带电线路、危险点及预防措施,双方签字确认,记录存档备查。

  3、甲方有权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有权要求停工整顿并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4、甲方在该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协助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执行本行业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制度,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文明组织施工,统一施工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6、乙方按照《汇通大道改管施工方案》,将杆塔基础为中心半径30米以内的钢制燃气管道全部更换为PE燃气管道(材质为PE100,壁厚为SDR11),同时在管道外围修筑防护墙。

  7、乙方应加强该区域燃气管道的运行及维护,防范发生爆炸、爆燃等事故,该区段内若发生燃气泄漏、爆燃等危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便于甲方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8、乙方若在该区域内进行燃气管道改造或其他施工时,应提前告知甲方,同时确保施工机械保持与裸露的高压带电导线不低于8.5米安全距离

  9、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500kV牡嘉Ⅰ线46#接地改造方案》,对接地进行施工改造,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10、乙方在电力设施附近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告标志,如:下有燃气管道,禁止动火作业等。

  11、乙方负责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文件资料正确、完整、有效。

  12、经甲、乙双方协商,指定以下人员为现场协调联系人,负责现场施工检查以及以后的维护、改造等协调事宜:

  乙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违约责任

  1、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电力设施发生破坏、损坏、停电等事件,乙方承担所有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四、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附则

  1、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后都应严格履行协议,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矛盾,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提请仲裁或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13

  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在陕西关中建筑有限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中承包劳务时,必须签订“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并与“劳务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G59-20__)陕西关中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2、在施工现场和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劳务用工规定,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注册和相关保险等。

  4、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基本操作教育培训与考核,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工程开工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冬雨季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含专家论证方案),要按规定履行审核、审批手续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并由甲乙双方的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6、工程开工前要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7、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对各类脚手架、模板制作与安装、模板支撑体系、基坑与沟槽支撑及支护、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暂设电气设备设施、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按照“安全生产验收制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使用。

  8、甲乙双方须另行签订“防火安全协议”与“治安保卫协议”。

  9、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本协议规定报告。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及时宣传贯彻国家、建设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等。

  2、监督、指导和协助乙方对管理与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规定与准备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方面的学习资料、试卷和发放安全生产教育片等。

  3、按鄂尔多斯市的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4、对施工现场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指导,发现有隐患或重大隐患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停工整改。对不接受整改或逾期不改的乙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5、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不严、未按本协议相关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违反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未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及违反安全技术交底、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等,如发生伤亡事故或连续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伤亡事故的乙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根据所发生的事故等级及所造成的后果,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合同”,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与审批。

  7、负责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书面交到乙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并履行签字手续。

  8、负责组织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临电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检查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劳务“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50人以下的至少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至少设2名专职安全员;超过200人的至少设3名专职安全员。

  2、乙方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劳务用工规定与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签订“”,所报人员花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作业人员调换时,应提前报甲方,经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严禁私招乱雇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上岗作业,否则有违规行为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负主要责任及承担一切损失。

  3、落实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相关人员一式二份各自签名后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一份,相关人员自留一份。

  4、落实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乙方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按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到同一工种的所有作业人员,并将所有作业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书面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签到表)报给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5、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的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将考核后的人员按甲方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登记表”(同项目部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列表报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未进行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作业人员不能安排上岗作业。

  6、对特殊工种(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等)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7、落实甲方“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由乙方的各班组长(是兼职安全员)负责实施。

  8、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人员与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9、服从甲方项目部或甲方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指导,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根据隐患程度接受相关的经济处罚。

  10、对甲方项目部不安全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身安全与设备或建筑设施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并有权书面要求甲方项目部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四、安全事故处理及报告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按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乙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由乙方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乙方的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责任属哪一方,其伤亡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其它事故,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如实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慌报、漏报。甲方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进行救援,并由甲方的项目经理立即向分公司经理如实报告。

  4、乙方如违反上述第3条规定,对所发生的事故迟报、瞒报、慌报、漏报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与经济责任。

  五、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中有关条款与国家和当地政府及行业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不符时,以其相关规定为准。

  六、本“安全管理协议书”壹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乙方劳务分包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管理协议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安装施工升降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在安装型号施工升降机台,初次安装独立高度米。

  二、工程时间: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完成。

  三、安装机具

  1、租汽车吊一台,

  2、租运输汽车2台,

  3、其它:

  四、付款方式:支票

  五、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必须要求安工程结束并验收检测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责任:

  甲方:

  1、创造条件配合好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2、配合电工人,电焊工人,架子工人,力工人,用于配合乙方施工的进行。

  3、配合做好高压线、电缆线及其它不利于乙方施工的物体保护及拆除工作。

  4、介绍地下设施,汽车吊停放地点的地质情况。

  5、协调各方面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乙方:

  1、按甲方要求保安全、保质量、保时间、保设备完好完成施工工作。

  2、乙方必须保证具备拆装资质和安全许可等市建委及其它部门要求的.资质。

  3、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符合施工要求的特种作业证书。

  4、乙方负责到市建委及市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办理施工升降机安装及检测等全部相关手续。

  5、施工人员做好自我保护及其他人员的保护。

  6、作业全程符合施工规范,高空作业按相关规范施工,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人身事故、财产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费用自负。

  7、按甲方要求把拆除部件整齐堆放在指定地点。

  8、损坏设备按照新旧程度加采购费用作价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赔偿本安工程款的10%。

  2、乙方违约,如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10%;如中途不能进行安装,乙方退给甲方已付所有工程款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人:

  乙方:

  签约人: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安全管理协议1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特制定《塔吊/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塔吊/施工升降机产地、型号及使用情况:

  1、 生产厂家:

  2、 规格型号:

  3、 使用地点:

  4、 安装高度:

  二、甲方责任:

  1、出租单位必须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拆资质证、安拆人员的上岗证、塔司的操作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证明、塔吊/施工升降机出厂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设备制造许可证(以上资质必须真实有效),并遵守国家及当地的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2、塔吊/施工升降机在安装、拆除、顶升、附墙连接及进出场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保证塔吊/施工升降机性能完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经当地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以检测合格报告日期为起租计费时间。

  4、安拆单位必须出具有效合格的塔吊/施工升降机安拆资质,安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有效操作证。制定 “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方案”、“应急预案”、“安全技术交底”,并提供“塔吊/施工升降机基础施工方案”。按安拆方案及塔吊/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拆,落实安拆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安拆及顶升过程中因违章操作、设备质量及安全防护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5、在使用过程中,甲方必须提供足够的塔司以保证乙方施工需要。随时保证塔机及各种限位灵敏有效,操作人员应按甲方提供的塔机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交底认真执行。因安装质量、附着连接、塔机质量和违章操作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预埋的固定支腿或地脚螺栓以及塔吊/施工升降机各部位使用的.钢丝绳必须满足该塔机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使用要求,并随时检查更换,否则发生一切的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6、甲方所派操作人员应服从乙方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禁塔吊/施工升降机带病运转。塔司/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严禁酒后、疲劳及带病作业,否则由此发生一切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7、在不影响乙方施工的情况下,甲方应随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定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随时监督塔司、塔吊/施工升降机在使用过程中安全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9、此《塔吊/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协议》与《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乙方责任:

  1、 根据甲方提供的塔吊/施工升降机基础图及施工方案进行基础制作。

  2、保证安装现场道路畅通,并提供足够的安拆场地。

  3、负责提供塔吊/施工升降机所需的电源及闸箱。

  4、遵守国家及当地的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四、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甲塔机/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的副本,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单方违反协议合同有关条款,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及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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