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补充合同

时间:2023-02-28 17:48:04 合同 我要投稿

借款补充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借款补充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款补充合同

借款补充合同1

  延期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出借方(甲方)

  地 址:

  借款方(乙方)

  地 址:

  签订地点:

  鉴于乙方因不能如期偿还月日在甲方所在地项下的借款元(大写:,乙方向甲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甲方审查同意乙方延期还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乙方根据原合同应向甲方借用的资金借款人民币元(大写,应于截止到年月日止,上述借款未偿还金额写:

  元整),现约定延期到年月次性还清。

  二、借款利率与利息

  1、延期后的借款利率与利息,按原合同的`约定执行。

  2、从延期之日起计息按季结息。

  3、延期还款期届满时,当期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

  三、延期后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以有关事项及按原合同约定定条款执行。

  四、延期借款合同补充条列

  1、原合同借款形式:

  原合同签订地点:

  2、如借款期之日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主动还清全部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起诉。

  五、借款方(乙方)承诺与保证

  本人乙方 月息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本人放弃对此的抗辩权利并同意承担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时,将争议交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并愿意承担借款人所指出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及其它乙方未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愿意承担违约的相关法律责任。

  六、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出借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七、本协议与原借款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及原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借款合同执行。

  八、保留原借款合同,原借款合同与延期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姓名、盖章):乙方(姓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借款补充合同2

  延期还款协议书

  签订地点:省 市

  借款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方因 ,不能如期偿还 年 月日签订的 元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项下的借款,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乙方经审查,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 甲方根据原合同应向乙方借用的资金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应于年 月日到期。截止到年 月 日止,上述借款未还偿还金额 元(大写: 元整),现约定延期到 年 月日偿还。

  二、 借款利率与利息

  延期后的.借款利率与利息,按原合同的约定执行。

  1、 从延期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AA%确定(即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1.AA),为年利率 %。

  2、 从延期之日起计息,按月结息。

  3、 延期还款期届满时,当期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

  三、 延期后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以及有关事项,仍按原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共 2 页 第 1 页

  四、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五、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 2 页 共 2 页日期:

借款补充合同3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借款协议基础之上,经过协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以权属自己作价人民币抵押给甲方,乙方到期不还款,除乙方按借款协议履行之外,如乙方逾期十天不还款,乙方则自愿将该抵押物以作价价格卖给甲方并双方不再签订买卖协议,此协议即产生买卖协议的效力,甲乙双方不再重新签订该物权的买卖协议,该物权所有权随之协议的`效力而转移给甲方。

  二、如该抵押物乙方卖给甲方以后,仍不足以偿还甲方借款及利息不影响甲方再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三、本补充协议与借款协议具有同等法律上的效力。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补充合同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小写)¥__________元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所学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108月,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借款利率及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本合同签定时国家助学贷款年利率为 %。

  实际发放贷款后,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

  二、贷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甲方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当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划付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该在获得学校出具的相关交费凭证后,将学费凭证复印件提供给乙方。

  二、丙方应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甲方,并负责监督甲方的贷款使用情况。

  三、丙方指定的账户是甲方所在学校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账户户名为:__________ , 账户号为:__________。

  四、贷款发放计划:甲方选择以下第二种发放方式:

  (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住宿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生活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二)按学年发放:

  1.__________年,学费人民币__________年,学费人民币__________年,学费人民币__________年,学费人民币__________年,学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住宿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生活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以《借款借据》的实际进帐日为准,实际还款日以《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日期为准。《借款借据》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借款偿还

  一、甲方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 甲方毕业离校60日前,应通过丙方与乙方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申请继续攻读其他学位的借款学生,还应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以下简称“还款协议”)。丙方所在学校必须在甲方与乙方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二、甲方毕业后自付本合同项下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付息的集体起始日期以还款协议为准)。甲方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但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款事宜,必须在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中明确。

  三、甲方毕业或终止学业后一年内,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

  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使用。

  第七条 委托代扣

  一、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甲方进入还款期后归还本息,账户名为: 张三(学生帐号名) ,账户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学生在中国银行办理的存折帐号) 。

  二、甲方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按规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三、如甲方需要变更本条第一款所指定的账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提供在乙方开立的其他账户供乙方划扣,否则造成乙方划扣失败时,乙方将视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甲方: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补充合同5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担保人:

  贷款人与借款人、抵押担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关于抵押物等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三方同意:此次签订借款协议时,对抵押物的评估价格为三方确认的抵押物价值,在借款方违约不能还款时,三方同意对抵押物不再另行评估作价。

  二、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经贷款方催促后在十个工作日仍不能还款时,将抵押物由借款方委托给具有法定资质的'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三、三方同意对抵押物的拍卖底价可以低于借款时的评估价格,为借款本息加实现债权的费用(含拍卖费、律师费等)。

  四、如拍卖时发生流拍现象,每流拍一次,则对抵押物底价下浮20%,同时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如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流拍时,贷款方可与借款人和抵押人协商,以第二次流拍时抵押物确定的底价抵偿借款;对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继续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五、拍卖时如发生两次以上流拍情况,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偿借款时,则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优质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以住宅楼为抵押物的,在委托拍卖前由借款人负责将住宅内的居民迁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楼,则由贷款方向抵押物内的居民提供不超过六个月的周转住房,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自三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当事人各执一份,与借款抵押协议等一并作为此次贷款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

  八、借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协议中与本补充协议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贷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补充合同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李四向甲方张三(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私人借款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1)借款总额为: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原借款时间为一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借款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到一致,将借款时间延期一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利率按同期银行利息计算(从 年 月 日起计算)。

  (5)乙方以XX项目,面积为XX㎡,作为借款担保抵押,即 年 月 日若乙方不能如数(本金+利息)归还,则项目归甲方张三所有。乙方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6)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各自定立一个旁征人见证相关事宜,以作今后某一方违约的见证担保。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现住址:_______现住址: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补充合同7

  鉴于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个人金牛卡账户(账号: )作为还款保障,向苏尼特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以下称贷款人)申请个人贷款(贷款账号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借款人以上述个人金牛卡作为该笔贷款的还款主账户,并授权贷款人在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的还款日从借款人的个人金牛卡账户自动扣收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贷款人及时通知借款人及时存入)。

  二、在借款合同期限内,该个人金牛卡账户用于偿还个人贷款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

  三、在借款合同期限内,借款人不得随意改变个人金牛卡账户。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个人金牛卡账户的,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

  四、在贷款还清之前,借款人应保证有其他合法收入来源用于解决本人及家庭所必需的.日常经济支出。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费用全部清偿之日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经办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借款补充合同8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因乙方原用于抵押贷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双方就竣工的房地产重新办理抵押登记达成如下协议:

  一、期房抵押变更为已竣工的`房地产抵押,房屋产权证号:钦房权证城区字号,于钦州市人民路38号翰林福第栋单元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贷款金额为:元整。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二、双方约定已竣工房地产抵押期限为原期房抵押期限,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还清借款本息注销止)

  三、本协议为原借款合同编号:〈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章)后,经房地产抵押登记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借款补充合同9

  甲方:张三

  乙方:李四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李四向甲方张三(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私人借款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1)借款总额为:拾万元整(¥.00元)。

  (2)原借款时间为一年(20__年6月1日—20__年5月31日)。

  (3)借款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到一致,将借款时间延期一年(20__年6月1日—20__年5月31日)。

  (4)利率按同期银行利息计算(从20__年6月1日起计算)。

  (5)乙方以__项目,面积为__㎡,作为借款担保抵押,即20__年5月31日若乙方不能如数(本金+利息)归还,则项目归甲方张三所有。乙方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6)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各自定立一个旁征人见证相关事宜,以作今后某一方违约的见证担保。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现住址:

  年 月 日 年月 日

借款补充合同10

  借款人:证件名称及号码:

  贷款人:

  经借款人与贷款人友好协商,就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的编号为___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有关贷款利率及罚息利率相关条款,达成如下变更协议:

  1、自__年__月_日起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由(上浮/下调)%调整(上浮/下调)%。该利率自_年__月__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依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及上述调整后的上浮/下调幅度,在合同约定的每个利率调整日调整一次。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贷款利率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3、合同项下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_%。贷款利率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合同中借款逾期是指借款人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前足额偿还任意一期借款本息的行为。

  4、合同所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是指银行同业公认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无此银行同业公认的贷款利率,则基准利率是指贷款人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本补充协议所指的基准利率按补充协议生效当日的基准利率确定;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或罚息利率依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约定调整时,基准利率按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确定。

  5、合同项下贷款的利率调整日为每年的1月1日。

  6、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新利率政策,对于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在一定幅度内可自行决定适用标准的,贷款人有权在该规定幅度内选择某一利率标准适用于本合同,借款人同意遵守该标准,按该标准履行义务。即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后,如遇人民银行调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后出现贷款人能够执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最低下浮比例低于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下浮比例,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书面同意,有权随时按人民银行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政策和贷款人的相关业务规定调整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浮动比例。

  利率风险特别提示: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借款人已充分了解以后可能面临人民银行上调贷款基准利率或调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导致借款人利息负担加重的风险。

  本补充协议经借款人签字、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未涉及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名章):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补充合同11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支行

  因甲方原抵押乙方贷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甲乙双方就竣工的房产重新办理抵押登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原以期房抵押变更为已竣工的房产抵押(房产证号:钦房权证钦城区字第。

  二、抵押房产位于钦州市人民路38号“翰林福第”栋单元房(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抵押贷款金额(小写:元)。

  三、房产贷款期限为原期房贷款期限。即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四、本协议系对编号为兴银桂钦州支行房抵(保)字()第号的`《个人购房抵押(保证)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章)后,经房地产抵押登记生效。

  抵押人(签字)抵押权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补充合同12

  甲方(借方):____________

  乙方(贷方):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______借款____________元,月利息3%,现由于乙方资金困难,无法按期归还借款和利息。考虑到乙方偿还能力存在问题,甲乙双方确认借款利息变更为月利率______%,乙方已支付借款利息超出2%部分转为后期拖欠利息,抵扣后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三个月利率。因此,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利息____________元和本金____________元。由于乙方未按期还款,为确保甲方债权,丙方、乙方为甲方贷款提供担保。协议如下:

  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乙方偿还甲方本金及利息____________元。

  二、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次因催收借款保证债权的交通费、聘请律师费等共计____________元整。

  三、 如乙方仍不能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按本金20%承担违约金,并承担____________因再次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费、交通费等____________元。

  四、 担保人丙方、丁方对乙方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直至乙方还清为止。

  五、 丙方、丁方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外,丙方自愿提供其所有位于______组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______号】及该土地地上附着物作

  为乙方借款抵押担保物。丁方自愿提供其所有位于______组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昆国用(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号】及该土地地上附着物作为乙方借款抵押担保物。抵押担保期限自登记之日起三年。

  丙方、丁方提供抵押登记费用、鉴定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合同方确认有关通知送达和诉讼法律文书送达默认地址,如有更改在本合同中补充,否则按本合同如下地址送达视为默认送达: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

  丁方地址:____________

  甲方(借方):____________

  乙方(贷方):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

  丁方(担保人):____________

借款补充合同13

  甲方:_____(贷款银行)

  乙方:_____(借款人)

  丙方:_____(担保人)

  甲方已与乙方、丙方共同签署编号为《中国银行××市分行教育助学担保借款合同》,本协议为上述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方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及乙方的提款要求发放贷款。现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授权甲方在乙方毕业前收押乙方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大学颁发),直至上述合同约定之助学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由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在乙方毕业时,甲方收押乙方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时,无须再次事先通知乙方。

  乙方同意在自甲方取得上述合同项下的助学贷款时,委托甲方将该贷款金额的5%直接划入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个人专门帐户,作为该助学贷款的保证金交由甲方和乙方所在学院共同保管、使用(具体保管、使用方法以甲方与乙方所在学院签署的《补充协议》为准)。如乙方出现贷款本息逾期不能按时归还情况时,则甲方有权在产生逾期贷款后10日内,以上述保证金垫付逾期贷款本息及罚息,待MBA借款学员归还所欠款项后,由甲方负责划回保证金帐户。

  上述合同项下助学贷款结清时,甲方将收押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退还乙方。上述保证金帐户按其存款余额计算储蓄存款活期利息,甲方以该助学贷款结清日为准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本息。

  丙方作为保证人对上述协议内容并无疑义。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补充合同14

  甲方(借方):

  乙方(贷方)

  丙方(担保人):

  乙方于20xx年X月X日向甲方XX借款4000000元,月利息3%,现由于乙方资金困难,无法按期归还借款和利息。考虑到乙方偿还能力存在问题,甲乙双方确认借款利息变更为月利率2%,乙方已支付借款利息超出2%部分转为后期拖欠利息,抵扣后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三个月利率。因此,乙方应在XX年X月XX日前向甲方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利息80000元和本金4000000元。由于乙方未按期还款,为确保甲方债权,丙方、乙方为甲方贷款提供担保。协议如下:

  一、 X年X月X日前乙方偿还甲方本金及利息4080000元。

  二、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次因催收借款保证债权的交通费、聘请律师费等共计80000元整。

  三、 如乙方仍不能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按本金20%承担违约金,并承担XX因再次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费、交通费等250000元。

  四、 担保人丙方、丁方对乙方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直至乙方还清为止。

  五、 丙方、丁方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外,丙方自愿提供其所有位于X组1618.3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X号】及该土地地上附着物作

  为乙方借款抵押担保物。丁方自愿提供其所有位于XX组2821.1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昆国用(20xx)第00024XX号】及该土地地上附着物作为乙方借款抵押担保物。抵押担保期限自登记之日起三年。

  丙方、丁方提供抵押登记费用、鉴定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合同方确认有关通知送达和诉讼法律文书送达默认地址,如有更改在本合同中补充,否则按本合同如下地址送达视为默认送达: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丙方地址:

  丁方地址:

  甲方(借方):

  乙方(贷方):

  丙方(担保人):

  丁方(担保人):

借款补充合同15

  借款人: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东城支行

  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下称《冲还贷确认表》)(编号 ___________),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 __年 __字 __________号)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

  年

  _字第

  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

  借款合同补充协议范本二:

  借款人: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东城支行

  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下称《冲还贷确认表》)(编号 ___________),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 __年 __字 __________号)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 年 _字第 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

  二、贷款人从中心审批确认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冲还贷确认表》账户内的公积金归还借款人“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且每月只冲还一次,正常情况下,冲还贷日为每月19日。借款人每月18日、19日不办理提前还款。

  中心审批确认当月借款人仍需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上述“当期”是指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9日(含19日)以后的一期,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8日之前的,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还贷视为“前一期”,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冲还贷偿还金额包括当前应还款额(含逾期未还金额)及下一期的应还款金额(即当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应还款金额)。

  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归还当前应还款额的,贷款人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代扣差额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在委托扣款账户存入对应金额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项:

  (一)从本协议签定的下一个月起,借款人逾贷累计达3次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停冲,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担因冲还贷造成提前归还每期应还款或导致贷款逾期的损失。

  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户提前还本、利率调整等因素导致的自然缩期为最后一期的')的还款不进行“冲还贷”,借款人须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扣款日期存足资金进行还款。

  五、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约定账户的公积金无法提取用于归还贷款或不足以归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否则由此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损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有权根据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存在多个借款人委托“冲还贷”的情况下,“冲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顺序按照《冲还贷确认表》中所列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七、在组合贷款的情况下,“冲还贷”顺序为: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归还商业性贷款。

  八、“冲还贷”发生差错的,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按规定进行纠正错误。

  九、由于非贷款人原因导致“冲还贷”异常或造成“冲还贷”失败,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冲还贷”起止时间,帐户信息、冲还贷方式等要素按《冲还贷确认表》提供的信息为准。

  十一、如果借款人“冲还贷”信息发生变更,借款人同意贷款人直接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变更确认表》中的变更事项对“冲还贷”进行相应变更,无须另行征得借款人同意。

  十二、本协议经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和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专用章)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或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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