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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厂房转让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业厂房转让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工业厂房转让合同1
甲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公司
甲、乙双方就乙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工厂的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乙方所有坐落________市_______ 路_______号厂房连同基地,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目暂以乙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库存清单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第二条本件让售价及计算方法:
1.厂房场地、生产设备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
2.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算: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程度,在50%以内的,按原料成本价格计算;逾50%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3.生产设备如有短缺、灭失的,得依乙方帐面所列设备残值计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4.乙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_____万元,除在本年10月份以前的帐款由乙方自理外,_______月份起的帐款均由九折计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发生一切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并负责通知各厂商,并于甲方收受帐款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第三条付款方法:
1.前条在第一项的价格,于本协议成立同时,甲方交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万元,余款_______万元,在原料、成品、厂房房地、生产设备点交清楚同时,一次付清。
2.前条第四项应收款的价格,甲方应于交收后给付乙方折净数的半数;其余数由甲方开立一个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第四条交收日期及地点:
双方定于_______月_______日为交收日期。定于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厂房现场为交接地点。
第五条特约事项:
1.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两人以上,负责办理。
2.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对外所欠一切务或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负责理清,与甲方无涉。
3.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捐及水费、电费、瓦斯、电话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4.厂房场地移转,除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余契税、代书费及其他费用概由甲方负担。
5.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其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6.乙方声明本件盘让,已经其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依法决议通过,附件的会议记录如有虚伪不实,应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处罚: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乙方没收充作违约赔偿;若是乙方违约,应加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予甲方,以赔偿甲方。
第七条为确保本件协议的履行,乙方应另觅保证人两名。保证人对于乙方违约时,加倍返还其所收受款项,应负连带保证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辩权(保证合同附后)。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业厂房转让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计付。
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3、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深圳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其产生的责任由乙方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意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顼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2、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的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电传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地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婚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工业厂房转让合同3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则,甲、乙双方遵照自愿、公平和老实信誉的准绳,经协商分歧订立本房产买卖合同,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工业国有土地厂房转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详细情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签署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号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___;构造_____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一切权为【国有】【集体一切】;国有土地运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_】方式取得;
(六)房屋内隶属设备情况及室内装饰状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照实陈说房地产权属情况、装饰状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详细情况充沛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分歧,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___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的_____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___次付与甲方,详细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附件三)。乙方托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运用权按下列第_____款办理。
(一)甲方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的运用年限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商定受让上述房地产,具有国有土地运用权的运用年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运用国有土地运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益、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则,【应办理】【能够不办理】土地运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则【办理土地运用权出让手续并交纳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度】。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停止验收交割。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状况停停止查验。查验后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托付(转移占有)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割期间,凡已归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隶属设备被损坏或被撤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撤除的房屋装饰及隶属设备【估价____倍】【价值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拜托甲方】【拜托_______________】向房地产买卖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除房地产买卖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议外,上述房地产权益转移日期以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买卖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拜托别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辅佐。由于甲方成心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的,形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担任赔偿。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义务自该房地产【权益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度及本市的有关规则交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益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商定支付。【权益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运用中所发作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商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商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内容处置。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实行。
二、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__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双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视作乙方无异议。甲方能够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缺乏违约金局部,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形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践经济损失超越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践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商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托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内容处置。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实行。
二、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______日内,甲方仍未托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双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交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视作甲方无异议。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形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践经济损失超越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践经济损失预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分歧,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分歧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实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作争议,应协商处理,协商不能处理的,【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买卖中心各持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工业厂房转让合同4
甲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就工厂转让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转让标的:
乙方所有坐落___市___路_号厂房连同基地,暨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量细目暂以乙方_______年十一月三十日库存清册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二、本件让售价格及计算方法:
(一)厂房房地、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____万元整。
(二)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算;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的程度,在百分之五十以内的,按原料成本价格计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三)生财设备如有短缺、灭失的,得依乙方帐面所列设备残值计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__万元,除在本年十月份以前的帐款由乙方自理外,十一月份起的`帐款均以九折计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发生一切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并负责通知各厂商,并于甲方收受帐款络于一切必要的协助。
三、付款办法:
(一)前条第一项的价格,于本契约成立同时,甲方交付乙方___万元,余款___万元,俟原料、成品、厂房房地、生产设备点交清楚同时,一次付清。
(二)前条第四项应收帐款的价格,甲方应于交收后给付乙方折净数的半数;其余半数由甲方开立一个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四、交收日期及地点:
双方订定本年十二月十五日为交收日期。并定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厂房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二人以上,负责办理。
(二)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负责理清,与甲方无涉。
(三)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捐及水费、电费、电话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四)厂房房地移转,除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余契税、公主费、代书费及其他必要费用概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六)乙方声明本件盘让,业经其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证依法证明决通过,附件的会议记录如有虚伪不实,应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处罚:
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契约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契约。又甲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乙方没收充作违约赔偿;若系乙方违约,应加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与甲方,以赔偿甲方。
七、为确保本件契约的履行,乙方应另觅保证人2名。保证人对于乙方违约时,加倍返还其所收受款项,应负连带保证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办权。
八、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
保证人:______
乙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
工业厂房转让合同5
转让方:熊玉乐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康会民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在伊川县白沙乡孟村的洛阳市中凯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全部厂房、辅属设施及机器设备转让给乙方。四至为:东邻道路,西邻孟村,南邻洛阳市科恒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北邻曹文治厂。
二、转让费及付款方式:转让费为肆佰万元整(¥:4000000元),乙方先付给甲方肆拾万元为定金,剩余款于20__年8月30日前待甲方与本土地所有人将以前土地使用税及其他费用结清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对所转让的厂房、辅属设施及机器设备有处分权,否则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甲方必须保证所转让的厂房、附属设施及机器设备无办理任何抵押和经济纠纷等事项。
(3)甲方必须办理好与本厂土地所有人(孟村村委)将本厂土地使用合同变更为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厂内所有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以后改建或转让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需要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2)自20__年8月30日本厂土地使用税及水电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违约责任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违约则赔偿未违约方违约金为转让费的一半。
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_年5月30日
工业厂房转让合同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三江市恒昌制衣有限公司 所拥有的厂房及附属用房(以下简称标的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基本情况及土地状况
标的厂房名:三江市恒昌制衣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用房 ,标的厂房座落于三江市怀地产权性质为村集体产权。拟交易标的厂房仅限地上建筑物,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用益权。
第二条 购房价款
标的厂房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⑴.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大写 元整)。
⑵.余款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乙方发布房屋权属声明无异议后的90日内结算并给付。
第四条 房屋面积确认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
第五条 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条 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甲方应当保证拟交易房屋产权符合下列条件:
1.拟交易的厂房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或权属有争议但甲方已与其他当事方正式达成保证产权无异议调解协议。
2.甲方合法拥有本厂房产权,未抵押给其他人,在合同签订之日之前与之后均未与其他人订立销售合同或抵押给其他人。
3.保证拟交易厂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如甲方在本交易完成之日前有违反上述房屋产权状况承诺之一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乙方已支付房屋价款的 3 倍金额作用违约赔偿金。
第七条 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乙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①及时向房屋权属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出具相关证照;②及时交纳应承担的税费;③签署必要的合同及证明文本;④其他协助。
第八条 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互惠、友好、谦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三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各执 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业厂房转让合同7
出卖人: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土地使用证》号:;地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及厂房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2条转让标的概况
2.1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3条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4条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5条【付款方式】
5.1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内共同至开立资金监管账户。账户开立完成后日内,买方应当将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银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银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3剩余作为交房保证金(其中为房产税贯清缴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10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
(1)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之交接确认文件;
(2)本合同第8.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5.4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6条卖方指定代理人
6.1卖方指定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6.2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6.3本合同第3、4、5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或由银行解付)至以下账户之一,即买方支付至任何一个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银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账户一:开户银行:账号:
账户二:开户银行:账号:
6.4若支付至代理人之收款账户,则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第7条过户
7.1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7.2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7.3买方应于本条7.2款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的十日内,依据第五条之付款方式向指定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7.4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1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5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领取。
第8条税费承担
8.1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1)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8.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9条交接
9.1双方应于:买方付清部分合同价款/或买方付清第期合同价款/或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10条合同解除及变更
10.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11条违约责任
11.1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包括银行监管资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12条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合同数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买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工业厂房转让合同8
合同编号: 字第 号
甲方(卖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厂房项目暂定名: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 ,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 工业用地、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所购厂房的基本情况
1.乙方所购厂房座落。
⑴.本厂房座落为: 区(市)
⑵. 本厂房座落为: 区(市)
⑶. 本厂房座落为: 区(市)
2. 本厂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 购房价款
1.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
写: 元整)。
2.单价⑴.
⑵.
⑶.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⑴.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 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
⑵. 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⑴.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大写 元; ⑵. ,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时,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⑷.甲方向产权登记中心提交办理乙方所购房屋权属证书 日前,乙方付款致总价款的 %;
⑸.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3.贷款付款:
⑴.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大写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
即 元;
⑶.余款乙方向银行贷款支付。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第六条 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⑴.于 年 月 日前通水;
⑵.于 年 月 日前通电。
4.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⑴.外墙: ;⑵.内墙: ;⑶.顶棚: ;⑷.地面: ;⑸. 门窗: ;⑹.卫生间: ;⑺.电梯: ;⑻. 水: ;⑼.电: 。
第七条 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及公司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及土地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物业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本物业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因甲方隐瞄引起纠纷与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 日内,将为乙方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递交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甲方为乙方办理产权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①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具委托办证的授权委托书,②将乙方应承担的税费等提前10日交付给甲方,③签署产权登记机构规定格式的'买卖合同,④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资料,⑤其他协助。
第九条 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十一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和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服务费为 元/平方米月。
第十二条 电费(含分摊的电费),按 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第十三条 合同担保
1.甲乙双方同意,乙乙方支付甲方 作为定金,作为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
2.乙方无故拖延时间不与甲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通过中介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致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屋产权,乙方拒绝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⑴.在签订本协议前、后,甲方将该房屋抵押、租赁的;
⑵.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知晓该房屋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权利,未告知乙方的;
⑶.签订本合同前后,甲方另行签订厂房买卖合同。
4. 在签订本协议后,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该房屋权利的,致使乙方不能取得该房屋产权,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款项,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5.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其内容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未约定的,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不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预告登记。
2. 乙方保证使用该厂房符合环保要求。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互惠、友好、谦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各执 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工业厂房转让合同9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厂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瑞安市 的厂房,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2、 以上厂房系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拍卖所得,至今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房地产转让价格:
总价(含土地价格)人民币 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厂房总价分 次付清,年 月 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1)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余款 万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腾空,供乙方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并无权干涉。
五、其他约定:乙方已悉知 以上厂房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甲方不负有协助乙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义务。以后如确需甲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应无条件予以协助。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业厂房转让合同10
甲方(卖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邮编: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厂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厂房项目暂定名: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 ,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乙方所购厂房的基本情况
1.乙方所购厂房座落。
⑴.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⑵.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⑶.本厂房座落为:区(县)
2.本厂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购房价款
1.总成交金额为元整(大写:元整)。
2.单价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⑴.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
⑵.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⑵.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时,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⑷.甲方向产权登记中心提交办理乙方所购房屋权属证书 日前,乙方付款致总价款的 %;
⑸.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3.贷款付款:
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余款乙方向银行贷款支付。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第六条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⑴.于 年 月 日前通水;
⑵.于 年 月 日前通电。
4.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⑴.外墙:;⑵.内墙:;⑶.顶棚:;⑷.地面:;⑸.门窗:;⑹.卫生间:;⑺.电梯:;⑻.水:;⑼.电:。
第七条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厂房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厂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八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 日内,将为乙方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递交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甲方为乙方办理产权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①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具委托办证的授权委托书,②将乙方应承担的税费等提前10日交付给甲方,③签署产权登记机构规定格式的买卖合同,④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资料,⑤其他协助。
第九条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本厂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设计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十一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和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费为 元/平方米月。
第十二条电费(含分摊的电费),按 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第十三条合同担保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的总价款的 %作为定金,作为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
2.乙方不与甲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致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屋产权,乙方拒绝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⑴.在签订本协议前、后,甲方将该房屋抵押、租赁的;
⑵.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知晓该房屋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权利,未告知乙方的;
⑶.签订本合同前后,甲方另行签订厂房买卖合同。
4.在签订本协议后,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该房屋权利的,致使乙方不能取得该房屋产权,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款项,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5.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其内容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未约定的,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不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预告登记。
2.乙方保证使用该厂房符合环保要求。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互惠、友好、谦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各执 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业厂房转让合同1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方就厂房土地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厂房土地产权转让合同。
一、转让厂房土地的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土地使用权证号码:房地产座落: 市 区 街(路) 号建筑面积:平方米,转让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工业厂房房屋权利来源:土地使用权来源:划拨、出让
二、房地产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转让,该产权必须清晰、无纠纷。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合同签订,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元整。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后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后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纠纷: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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