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转让合同

时间:2024-11-06 20:54:03 合同 我要投稿

荒山转让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荒山转让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荒山转让合同

荒山转让合同1

  转让方(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甲方将合法拥有权处臵座落在集体宜林荒山荒地。

  小地名:_______

  四至界限:

  东至: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

  二、转让期限及起止时间

  宜林荒山荒地转让期限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用途

  本转让宜林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依法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取得转让费;

  3、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期限,期限届满后收回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

  义务

  1、保证所转让的宜林荒山荒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对转让的宜林荒山荒地未作过其它处分,未抵押、未质押等;如在转让后发生宜林荒山荒地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2、维护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本转方期限内,对乙方依法以转让、出租、转包、互换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林木的,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5、协助乙方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在转让期限内依法享有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使用、收益和对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再转让的权昨,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产品。有权与其他承包方式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转让宜林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受让方有权在本转让期限内指定继承人,继承人有权在转让期内继续生产经营。

  5、甲方在转让给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上从事开挖道路等活动,须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开工。

  义务

  1、维持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林业生产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臵荒芜。

  2、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宜林荒山荒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转让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宜林荒山荒地行为时,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产让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按时、足额支付宜林荒山荒地转让费。

  6、转让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转让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再转让的期限不得超过该宜林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转让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乙双方应当服从、支持县、乡(镇)宜林荒山荒地利用总体规划。

  4、甲乙双方应当在本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持转让合同,共同到原权属办证单位作权属变更登记。

  5、转让期满后,未采伐林木或者宜林荒山荒地附着物由乙方处理。转让期满时,乙方的承包经营权自行无偿归还甲方。

  五、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本合同约定:共需支付:每年_______元/亩,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万元整)。币种和支付方式:人民币,现金支付。支付时间:本林地转让费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万元整),自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付清全款。其它约定:乙方可以无偿使用甲方开设的林区道路,原则上共同使用共同维修。

  六、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万元整)。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报所属乡(镇)有关管理机关一份,鉴证单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转让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xx

  法人代表:xx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xx

  受让方:(合伙人)xx

  为加快荒山绿化步伐,转让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责任荒山转让给受让方承包经营,现就有关事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

  东:xx

  西:xx

  南:xx

  北:xx

  二、转让时间

  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10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

  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10年后(即年月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转让合同3

  甲方:(原承包人)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属原承包人的`山场权转让给乙方承包,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原甲方承包的七百亩荒山,转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为________年,从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原公证书及合同在乙方经营期内归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积、四至等内容;

  三、原承包方(甲方)在原来承包期间的造林贷款及其它债务,乙方概不承担;

  四、乙方为承包事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七千元承包款(________年总金额)

  五、乙方承包期满(________年)应将山权归还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单位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转让合同4

  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流转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镇村组 (系原发包方)

  经周镇村组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将所承包的荒山经营权流转。流转承包方自愿承包。据此, 在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 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将位于周家镇龙虎村6组土地(荒山)流转承包,流转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经营。

  二、 流转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镇村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为:东以_______________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

  三、 流转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土地(荒山)流转的用途:用于修建开办碎石厂的基础设施、设备。

  五、 土地(荒山)经营权流转转让金及附着物赔偿费的支付方式为:

  ①荒山:按每年600元亩实际流转荒山面积计算;

  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亩实际流转土地面积计算;

  ③田:按每年1600元亩实际流转田土面积计算。乙方在承包当年的第一个月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不因市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上涨或下跌)。 甲方流转土地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六、 承包期限:

  ①耕地为________年;

  ②草地(荒地)为________年;

  ③林地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计算。甲方流转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七、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需确保所流转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损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 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转的经营权转让金及青苗附属物赔偿费用等。其中计算标准以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支付方式计算。

  (3) 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享有该土地(荒山)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承包经营期满,由乙方与第三方(原发包方)自行商议,与甲方无关。

  (4) 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因其它原因如农转非等情形,则其承包收益权终止,由第三方(原发包方)收回,并与乙方自行协商,与甲方无关。

  (5) 甲方享有优先的在乙方碎石厂提供劳动和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

  (6) 在乙方生产、经营期间,甲方不得无理取闹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扰乙方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 在甲方生产经营期间(或期满),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权利。如上涨流转承租金、复耕等。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享有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权利,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

  (2)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自享、风险自担。

  (3) 乙方有权决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认和聘用员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提供劳动力和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

  (4) 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理取闹,破坏生产设施设备,阻扰生产,否则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的权利,情节严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八、 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体管理费后,第三人有义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矛盾和纠纷,合理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体管理费:第________年为4000元;第________年为5000元;第________年及第________年以后,在上________年度山体管理费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

  九、 此协议是在经第三人镇村组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一致同意甲方对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甲、乙双方自愿流转承包。

  十、 违约责任: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胁迫、误解和规避法律法规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 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无需公正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 此协议为第三人镇村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场予以见证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达成。

  十三、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周家镇龙虎村6组及周家镇龙虎村委会各执一份。

  十四、 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转让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后头坝东至李坝院小路交界处,北边和大路徐山止,的山林及山场卖给乙方,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当事人的姓名: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当事人的姓名: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山林位于后头坝东至李坝院小路交界处,北边和大路徐山止,的山林及山场卖给乙方,四至界线:_________________东西南北面积约_________亩。

  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山林要求保留原来的路,梗,以及原来的私人旱田不在本合同约束之内。

  四、承包期限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五、甲方山场承包给乙方后,种植的林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于甲方无关。买卖山场_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六、买卖山场售价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一次性付清。

  七、乙方必须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号前将林木砍伐后将__________栽上归还甲方,栽树的条件按标准执行。

  八、一切开支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砍伐后的树枝归甲方所有。

  十、承包期间,甲方负责处理周边村民关系,维护好山场内的'正常经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各项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十

  一、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十

  二、林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随意在此山场砍伐,违者按村规民约处罚。

  十

  三、林木成林后如甲方反悔,按市场价的十倍赔偿给乙方。

  十

  四、砍山场由林业部门批复才能砍伐,否则甲方不负责任。

  此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村民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荒山转让合同6

  发包方:

  法人代表:

  转让方:

  受让方:(合伙人)

  为加快荒山绿化步伐,转让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责任荒山转让给受让方承包经营,现就有关事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

  东: 西:

  南: 北:

  二、转让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10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

  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10年后(即 年 月 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 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法人代表:

  转让方(合伙人) 受让方:

  见证方:

  年 月 日

荒山转让合同7

  转让方姓名: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

  受让方姓名: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平、公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协商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合同。

  一、林地(已砍伐)及荒山名称、坐落、面积及界限范围。

  1、原林地名称:

  荒山名称:_______

  2、原林权证号:_______

  3、坐落:_______

  4、共计面积:_______

  5、界限范围:

  东至:_______

  南至:_______

  西至:_______

  北至:_______

  二、流转方式、期限

  1、流转方式:以转让方式流转。

  2、期限:转让期为:_______年,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转让费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转让费额: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付款期限: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并向乙方提供现有与林地及荒山有关的前期承包合同等资料和证明。第三人对本转让地主张权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向乙方转让林地、荒山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接受林地(已砍伐)及荒地。

  2、对转让的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对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等或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转让期内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收回转让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转让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地内:采石、取土、建窑等破坏行为,不给林地(已砍伐)及荒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2、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

  3、采伐林木应有计划依法进行,有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应当善意履行转让合同,如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转让合同义务,不符合法律、法规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按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有守约方决定。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

  2、发生不可抗拒力量的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原承包合同或丧失原承包合同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4、乙方不依照转让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的。

  5、一方违约致使转让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的。

  6、原林地承包合同期满,且乙方放弃续约的。

  七、争议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商议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八、其他手续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转让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原承包合同、转让合同同等有法律效力。

  3、本转让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转让合同8

  甲方(出让方):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转包的方式将其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的用途:

  用于林业生产。

  三、土地流转的时限:

  从_______年12月25日至_______年12月25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渠县鹤林乡高山村2、3社的面积3000亩荒山、荒地的土地经营权依法转让给乙方用于造林,实地面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证书上的面积为准。承包费标准:承包费荒山、荒地每年每亩85元,粮食直补由甲方所得。

  支付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林区树木采伐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采伐前所欠的承包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荒山、荒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荒山、荒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行使荒山、荒地使用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流转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流入方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5)、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可多给予乙方一年的流转时限,多给予的一年免交荒山、荒地流转费,

  2、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签订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人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全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等)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荒山、荒地使用权:

  (1)、不按时限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的;

  (2)、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荒山、荒地的;

  4、其它约定事项:

  (1)、在流转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甲方人员有及时参与扑救的责任和义务,并不得计较扑救火灾的费用和报酬。

  (2)、如乙方在流转期满后需继续承包,必须提前一年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需在期满后归还甲方荒山、荒地。

  (3)、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4)、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八、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如单方违约,则支付另一方违约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下政府、林业局、林业站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转让合同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 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荒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亩,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详见附图)

  第二条该荒山转让使用年限为:即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 年。

  第三条该荒山的`转让金共计。

  第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于当日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 甲方缴付全部转让金。

  第五条甲方保证上述荒山权属清楚、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 关的产权、使用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 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乙方依法享有荒山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 营和处置。

  第七条乙方受让的荒山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 应的补偿,甲方不得干涉。

  第八条转让包括了 。

  第九条 甲方把原买卖协议交给乙方,另附村委会同意派出所在此建弹库的村委会证明。

  第十条 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甲方):

  年月 日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

荒山转让合同10

  甲方:_______(原承包人)

  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属原承包人的山场权转让给乙方承包,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原甲方承包的.七百亩荒山,转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为伍拾年,从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原公证书及合同在乙方经营期内归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积、四至等内容;

  三、原承包方(甲方)在原来承包期间的造林贷款及其它债务,乙方概不承担;

  四、乙方为承包事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七千元承包款

  五、乙方承包期满应将山权归还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单位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转让合同11

  发包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

  转让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受让方:_______(合伙人)

  为加快荒山绿化步伐,转让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责任荒山转让给受让方承包经营,现就有关事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

  东:_______

  西:_______

  南:_______

  北:_______

  二、转让时间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10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

  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10年后(即年月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转让合同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流转林地基本情况及期限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基诺乡巴来村委会巴伞二队村旁(曼岭水库引水沟穿山洞对面)48.9亩的橡胶林地(1250多株橡胶树)的所有权(即: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此块地属二类荒区,荒山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四至界线;东:以曼岭水库引水穿山洞对面南板桥河上方150米处为界,并与南面的`种植沟平行(即:东北角的面积部分协调归还乙方,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南:以大青树小路为界;西:以四乡曼龙站村小组波端橡胶地为界;北:以国有林小沟为界。转让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上面积和附图为准。使用期限30年,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流转后,乙方亨有流转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流转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前期开垦、种植费及涉及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对流转让林木有偿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国有荒山使用出让金、交易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林业局,乙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南板桥至胶地150米道路开通,由甲方负责协调,并承担产生的费用,林地修路由乙方负责。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除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外,另罚该次转让承包总额壹倍的罚款给对方,并承担法律责任。

  7、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流转价格为59万元,签订该合同时乙方预付20万元给甲方,剩余39万元,待所有手续办完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8、如合同出现纠纷,可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9、其它事项: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新的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附:1、林权证一本

  2、原合同一份

  3、甲方上交林业局出让金收据

  4、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荒山转让合同1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受让方:(合伙人)

  为加快荒山绿化步伐,转让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责任荒山转让给受让方承包经营,现就有关事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东:西:南:北:

  二、转让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________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________年后(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此合同一式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转让合同14

  转让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xx

  身份证号:xx

  受让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xx

  身份证号:xx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平、公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协商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合同。

  一、林地(已砍伐)及荒山名称、坐落、面积及界限范围。

  1、原林地名称:xx

  荒山名称:xx

  2、原林权证号:xx

  3、坐落:xx

  4、共计面积:xx

  5、界限范围:xx

  东至:xx

  南至:xx

  西至:xx

  北至:xx

  三、流转方式、期限

  1、流转方式:以转让方式流转。

  2、期限:转让期为:x年,即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

  四、转让费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转让费额: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付款期限: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并向乙方提供现有与林地及荒山有关的前期承包合同等资料和证明。第三人对本转让地主张权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向乙方转让林地、荒山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接受林地(已砍伐)及荒地。

  2、对转让的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对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等或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转让期内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收回转让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转让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地内:采石、取土、建窑等破坏行为,不给林地(已砍伐)及荒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2、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

  3、采伐林木应有计划依法进行,有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应当善意履行转让合同,如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转让合同义务,不符合法律、法规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按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有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

  2、发生不可抗拒力量的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原承包合同或丧失原承包合同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4、乙方不依照转让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的。

  5、一方违约致使转让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的。

  6、原林地承包合同期满,且乙方放弃续约的。

  八、争议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商议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手续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转让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原承包合同、转让合同同等有法律效力。

  3、本转让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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