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的合同

时间:2023-04-01 15:32:45 合同 我要投稿

条款的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条款的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条款的合同

条款的合同1

  第一条 销售合同总价

  销售合同总价若为人民币为计价单位的,则为已包含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总价;若为美元的,则为未包含关税及增值税的总价(cip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买方自行负责产品的所有报关完税手续及相应的费用,如买方委托卖方办理有关手续的,买方应当另外支付卖方相应的服务费,具体费用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

  第二条 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

  货物的所有权和毁损风险自产品臵于合同约定的交货点之日起转移至买方。

  第三条 产品的交付

  1.包装:卖方提供****产品的标准包装。

  2 卖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交予收货人;如买方变更交付地点或收货人的,应当在收到卖方出具的《产品备齐待运通知》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买方承担。同时,如买方变更交付地点及收货人导致卖方多支出的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这些费用均由买方予以承担。

  第四条 产品质量保证及验收验货期

  1.销售合同项下产品的规格、技术标准参照之前已经提供的有关*****的《产品手册》。

  2.卖方对产品提供终生有限保证,其中产品的非电气部件终身无材料和工艺瑕疵;所有安装于产品内或产品上的电气部件,自购买日起十二个月内无材料和工艺瑕疵;对买家的补偿仅限于替换及安装因材料或工艺瑕疵而失效的部件,其中安装仅适用于非地面车辆应用;买方指定选用的所有其他制造商产品适用该制造商的保证;其他有关保证信息可查阅****网站。除****承诺的保证以外,任何其他产品的保证都不适用于****的产品。

  3 质量保证的除外情形:

  (1) 未按产品的技术要求或是《产品手册》的要求进行安装、操作、使用、保养及检修的;

  (2) 买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故意的破坏或是疏忽导致的损坏;

  (3) 产品正常的损耗;

  (4) 未经许可的改装而造成的损坏;

  (5) 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

  (6) 其他与制造商及卖方无关的情形。

  4 买方在收到卖方产品时,应当当场对产品的数量、重量及外包装进行清点、检验,并在相应的货运回单上予以明确记载;买方应当在收到卖方产品后的3日内,及时对产品进行检验,如认为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或《产品手册》中的相关标准,应当在收到产品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买方未在上述验货期内,对产品数量、规格、质量等提出书面异议的,将视为产品符合双方合同的约定。

  5.双方同意,如买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将交由产品的制造商****公司,按照《产品手册》的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异议的提起、产品的检测等流程见本合同附件《产品退检流程》。制造商对产品的检验结果对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可基于检验结果就是否退换货进行协商。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买卖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通用条款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动乱、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国际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2. 发生不可抗力,买卖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降至最小。3.在所有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卖方对交货迟延、未交货或者产品质量等均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违约条款

  1. 销售合同签订后至卖方实际交付前,如买方退货的(包括部分退货)或是买方收货后不是由于卖方质量原因,买方退货的,卖方有权收取退货产品货款的30%作为违约金;在报价单中标有“*”的是为买方特别定制产品,卖方将收取该产品的全部货款作为违约金。

  2买方延迟支付货款的,还应当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的违约金,支付标准为按年利率10%收取,即延迟天数/365x未付货款金额×10%。如买方延迟支付的(包括未全额支付定金的),交货期顺延;延迟支付超过30天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3基于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由于买方的原因导致卖方无法按期送货的,或是买方未按约定日期提的,卖方将向买方收取未交货物价值的0.2%/天的仓储费用。因买方的原因超过约定的交货期30天后,卖方可单方面取消订单。

  4 如确实为制造商和卖方产品的质量或交付原因,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的责任仅限于按照****保修条款对于产品进行退换。除以上赔偿外,****不接受任何其他关于产品情况或者产品使用方面的陈述,无论明示或者暗示,保证及责任条款,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和********均不承担买方或者第三方的任何直接和间接的损失,也不承担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1.对于买方所购买的产品以及产品所涉及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技术标准、产品说明等,制造商均保留所有有关的知识产权,对于一切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权利人都将通过有关途径进行索赔。

  2 对本通用条款和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的所有的销售合同,买卖双方均具有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进行披露。

  第八条 买方承诺及保证

  1 .本合同产品的生产商系********公司,故产品的销售必须完全符合****商务部有关产品出口销售的规定,具体注意事项见本合同的附件《出口控制通知》。买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对此些规定有了完全地、充分地了解,买方签署本合同的行为是表示对此些规定的接受,同时愿意承担因违反此些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 ****公司有着严格的反商业贿赂规定,买方保证,将与卖方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的附件《诚信承诺书》。

  第九条 通用条款及销售合同的生效及送达

  1. 本通用条款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通用条款正本壹式贰份,由买卖双方各执壹份。

  2. 本通用条款中记载的买卖双方地址为今后双方寄送与本通用条款包括与之相关销售合同的收件地址,一方如需变更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如果销售合同中的文件发送地址与通用条款不一致,以销售合同为准。

  3. 本通用条款以及依据本通用条款签订的销售合同的内容以中文为准。如果中文和英文不一致,应以中文为准。

  4. 依据本通用条款签订的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销售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由买卖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 通用赔偿

  买方应保护,赔偿,并保证卖方及其附属公司和各自的管理人员,董事,雇员,代理人,受雇人,分包商,经销商免受任何性质由于以下两种情况引起的索赔,要求,诉讼,判决,负债,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及损失。

  (一) 买方违反任何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担保,公约或义务;和(二)由于买方的行为或遗漏引起的第三方索赔引起的

  第十一条 准据法及管辖

  本通用条款的解释、效力及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双方如有争讼,任何一方均可向卖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

  本通用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以书面形式订立补充协议。

  合同附件:

  1.产品退检流程 2.出口控制通知 3.诚信承诺书

条款的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预算表及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包工并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六、工期: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总工期限:_____________天

  七、合同总款: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工作

  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二、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的必要条件保障。

  三、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乙方工作

  一、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二、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污染环境

  (1)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居陈设的保护。

  (2)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道工序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三、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按乙方工程预算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乙方提供材料,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

  (2)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却是不合格的.,检测费用有责任方承担。

  (3)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有乙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有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六条、工作验收和保养

  一、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__________________

  (1)隐蔽工程验收:_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验收。

  二、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

  四、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日期起为一年。

  五、乙方包工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之部分材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六、保修期内非装饰的外力因素所产生的结果,不再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特别约定

  一、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需签订书面协议。

  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项目以预算书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施工中实际发生地为准,竣工后进行结算。

  三、施工图或效果图等一切相关图纸或文档中所标注的用材若与预算和主材料清单中所列明的用材有差异,以预算和主材料清单为准。

  四、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1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负责将钥匙还与甲方。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并填写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条款的合同3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下列用语在本合同中有特定的含义:

  1.1建设单位:是指承担项目直接投资责任的业主,是本合同中委托施工任务的一方。本项目的建设单位是西藏林芝地区交通局,它的执行机构是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管理处,他负责协调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事宜。

  1.2承包单位:是指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合同协议的施工单位。承包单位的法人代表在合同协议上签字,负责协调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宜。

  1.3监理单位:是指获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1.4合同:是指由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签署的各类补充文件的总称。

  1.5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永久工程是指列入合同之内,必须完成的全部工程(包括监理单位签发的变更增减工程);临时工程是指实施永久工程所需要的各种临时工程(如便道、便桥、供水、供电、防洪、排水、房屋建筑及操作场地等)。

  1.6工程数量:是由设计文件提供列入工程量清单中为承包单位而提供的计划数量,不作为支付的依据。

  1.7合同单价:是由承包商投标文件中所填入工程量清单单价栏内的价格,合同单价将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1.8设计文件:是指合同文件中向承包单位提供的图纸

  和技术及监理单位签署的变更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也包括由承包单位经监理单位批准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1.9规范:是指建设单位指定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包括监理单位提出的对施工技术规范的增加和修改;以及承包单位提出、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对施工技术规范的增加和修改。规范是本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

  1.10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器具等,不包括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设施或其它物品。

  1.11书面:是指手书、打印的文件、信函、普通电报或传真电报等。

  第二条监理单位

  2.1监理单位的负责人是总监理工程师,其工作机构是本合同工程监理部。下设若干个合同段驻地监理办公室。监理单位的组织机构的所有成员名单在开工令下达以前,由建设单位书面通知承包单位。

  2.2在合同执行期间,监理单位的任务是按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的要求对本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工程结算、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并参与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承包单位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凡与实施合同有关的施工活动都必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2.3在合同执行期间,承包单位应为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条件和交通方便,是指工地办公和住宿用房等。

  2.4在合同执行期间,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必须接受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检查与监督。对重大工程变更、事故应上报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

  第三条合同形式

  3.1本合同为总承包形式。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承包总金额原则上不发生变化,但因自然灾害或工程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可调整其承包总金额。

  3.2合同总金额包括:为实施本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临时工程费、管理费、保险费和利润等有关的所有施工费用。

  第四条 施工与保通

  为确保本工程在施工期间的交通畅通,施工路段实行“谁施工、谁保通”,各单位成立保通工作组,专人负责。

  第五条 临时占地

  5.1临时占地指临时便道、便桥、办公宿舍用地,以及料场、预制厂(场)、机械场地、取土坑、弃土场等的用地。

  5.2临时占地应由承包单位负责办理租用手续,承包费用,负责归还。由于不按进归还

  和管理不善而引起的费用,由承包单位自负。

  第六条 合同转让和分包

  6.1承包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 对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予以转让。

  6.2承包单位报请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后,可将部分工程包给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建设单位批准的包分单位。但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分包工程不得超过总承包额 的30%,且主体工程不得分包,承包单位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七条 设计文件

  7.1签约后,建设单位免费提供给承包单位两套设计文件,若承包单位另有需要时,可自行复制或者向建设单位购买。

  7.2设计文件是一个整体,其内容互为补充和解释。若图纸和文件之间发生矛盾或意义不明确时,由设计单位负责解释。

  第八条 书面通知

  8.1在合同执行期间,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的一切往来,如通知意见、指示、决定和批准等,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

  8.2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发出口头指示,承包单位应该执行。一周内承包单位仍应取得监理单位对上述口头指示的书面确认。

  8.3在合同执行期间,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给出或发出与合同有关的书面函件,双方都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如有此类情况发生,建设单位有权查处。

  第九条 纳税和保险

  9.1承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税种和税收额主动纳税。

  9.2在合同执行期间,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建筑材料和设备的安全以及由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保险,并承包全部保险费用。建设单位不承担与此有关的索赔及诉讼的费用。

  第十条 为其他承包单位提供方便

  为配合其他合同工程顺利实施,承包单位应按监理单位要求,为其它承包单位提供必要的工程条件和服务。包括施工进度协调、工序的衔接、现场的使用等。关于双方费用补偿问题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承包单位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为施工提供条件

  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要的临时工程及设施(如临时便道、便桥、供水、通讯、照明、房屋和一切必须的施工和生活设

  施等),均由承包单位自行设计、备料、建设和维护,并承担费用。

  第十二条 施工期限和缺陷责任期

  12.1监理单位在合同签署后三天内下达开工令,在此期间承包单位必须作好开工准备工作。

  12.2本合同的施工期限,从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交工验收(初验)之日止。总工期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12.3工程施工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工期时,承包单位应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报监理部审核并由建设单位批准。

  12.4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从交工验收(初验)之日算起二十四个月。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单位负责对合同工程进行保养。由于施工质量及保养不当,而引起的工程局部损坏,承包单位要按技术规范要求修复完好,并承担修得的全部费用。

  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

  13.1承包单位在合同签署二十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5份)。包括工程概况及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图、人员机械设备调备图、施工运输组织及现场规划、质量保证体系、措施及对外分包单位的管理、每月预计完成工程、年度、双月工作计划等内容。经监理审批后作为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

  13.2承包单位不得自行修改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若需修改应报请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修改后的进度计划应抄报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要按月将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书面上报监理单位。

条款的合同4

  1.11知识产权

  1.1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3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11.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12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5 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条款的合同5

  一、控制标的物性能

  对于买方来说,其交易的目的就是用更少的代价获得性能更高的标的物,也就是追求更高的性价比。因此如何控制标的物的性能,是买方合同控制的首要目标。

  合同标的分为产品和服务,产品又分为标准化产品和非标准化产品。而不同类型的合同标的其性能控制方式完全不同。标准化产品只要明确其生产者、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生产日期,以及验收标准等即可以使标的物的性能得到固定。而非标准化的产品,则还需要明确设计方案、工艺流程、用料等,才能有效控制非标准化产品的性能。如果标的物为服务时,其性能的控制通常是对人的'控制,即对实际提供服务的具体人员的控制。在标的物为服务的合同中,通常需要指定具体提供服务的团队和具体人员,因为甲方是基于对该指定人员的服务水准的信赖而缔结合同,因此只要该等指定的人员发生变动,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

  二、掌握标的物数量调整权

  标的物的范围不仅包括单位标的物的性能,还包括数量,因为数量决定合同总价款、合同履行周期甚至整个项目的进展,因此买方对标的物数量的控制对整个合同履行也同样重要。

  在合同签订时,标的物的数量通常仅基于计划,而甲方实际需要的标的物数量通常会有所变化,或增多或减少。如果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数量超出实际需要时,则会造成资源浪费;相反如果合同约定的数量不足时,则会影响合同履行周期甚至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

  如果在合同中明确了标的物的数量,而实际需求的数量发生变化的,则买方有面临违约或额外增加费用的风险。因此对甲方较为理想的作法,就是允许买方对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数量进行一定的调整,而不视为违约行为。

  换而言之,就是由买方掌握标的物数量的调整权。

  三、标的物为标准化产品的情形

  甲方有权依据项目需要,增减约定货物的数量,出现此种形式,不视为甲方构成违约,但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期限届满前不少于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四、标的物为非标准化产品的情形

  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材料、流程和工艺,加工制作合同约定的货物,并保证实际交付甲方的货物其质量标准符合合同约定且能够满足甲方的使用需要。

条款的合同6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中的“以上”“不满”,比如:劳动合同期限1年的.,试用期到底能不能约定2个月,还是非要劳动合同期限1年零1天,试用期才能约定2个月?

  《民法通则》第155条规定:民法上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因此,劳动合同期限1年的,试用期可以约定为2个月,没必要约定为1年零1天。

  用人单位与员工口头约定入职后试用期为1个月,但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视为双方未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内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因为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应当被计算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期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因此,试用期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重新入职单位或换岗的员工,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重新入职单位或换岗的员工,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1年,约定了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满前,因员工试用不合格,公司经与员工协商一致,签定了变更协议,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3年,试用期限变更为6个月。如此做法是否合法?(也就是试用期能否合法延长)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即使双方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期限和试用期限)并签定书面的变更协议,也属于再次约定了试用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能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书面约定限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辞职权利?)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系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此,这样的书面约定是无效的。)

  没有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能否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约定试用期的,视为用人单位放弃了试用的权利,而录用条件是要和试用期配合使用的,没有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用人单位不办理转正手续怎么办?

  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试用期内作出辞退的决定并予以通知。超过试用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辞退。因此,试用期满的,即使用人单位不办理转正手续,也将视为员工在正式合同期。

条款的合同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销售物业

  以下简称为“本项目”。本项目名称、经济技术指标等相关数据发生变更,不改变本合同对本项目的实质描述。

  一、代理期限

  乙方对本项目代理期限为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乙方在本项目的合作模式为包销形式,包括销售代理费用、宣传推广及承担本项目所产生的广告宣传费用(20xx年3月1日前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不包括全民营销、全民经纪人费用及商业部分推广费用。

  二、乙方的人力资源约定

  人力资源配置素质要求

  1、工作经验:乙方需提供符合下表要求的策划及销售人员候选人以供甲方进行选择。

  2、培训:乙方承诺对所有销售人员进行全面售前培训(包括后期补充的销售人员),保证每一名销售人员具有符合行业标准和法律规定的专业素质。如有关销售人员不合格或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3、保险:乙方必须遵从国家与甲方所在地关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及雇员保险的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并负责承担有关的费用,且对其雇员的意外或伤亡负全责。甲方对于乙方任何雇员的意外或伤亡皆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若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4、薪酬:乙方须按时向销售人员支付销售佣金,不得拖欠。

  三、销售考核佣金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销售总目标2亿。甲方需在20xx年8月30日对本项目三期1号、2号楼达到预售标准。

  1、整年度分四个季度对销售业绩进行考核:

  1) 当季度销售签约小于5000万:甲方支付乙方的销售考核佣金= 实际合同

  签约金额*2.0%

  2) 当季度销售签约大于等于5000万:甲方支付乙方的销售考核佣金=实际

  合同签约金额*2.2%

  3) 当季度销售签约大于5000万:甲方支付乙方的销售考核佣金=实际合同

  签约金额*实际点数(实际点数:超额完成指标每超过季度指标1000万,销售提点在2.2%基础上增加0.1%)

  (备注:超额完成指标3%封顶。)

  每季度对指标跳点进行佣金清算,乙方提供发票。(发票可用广告费用抵用,需甲方与该公司签订年度合作合同;不足部分开发票。)

  (备注:销售完成金额按照财务首付款进账口径计算,如涉及在建工程抵押导致无法签约的,视为已正常签约,可以申请按照认购金额完成率计算。)

  3、佣金结算时间:

  佣金按照季度结方式,在自然年每季度的1日由乙方将上季度应结佣金款项明细表报给甲方,甲方在每月5日前审核确认后由乙方出具正式发票,甲

  方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佣金。每周期考核清算时间为当期结束后次季度的1日前。

  4、结算标准:每季度前两月结算佣金点数按基准点数(2.0%)结算,待季度指标考核结算,在当季度最后一个月进行结算补发。

  四、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为本项目全程提供综合策划营销服务。

  (1)制定总盘营销方案,明确各节点操作方式

  (2)制定年度、季度及月度报告,明确工作内容、阶段性销售目标及销售节奏

  2、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其中包括:

  一)、广告企划部分

  (1) 确定广告的战略目标;

  (2) 广告目的;

  (3) 广告诉求点支持;

  (4) 广告企划定位报告;

  (5) 广告总精神、广告精神标语Slogan;

  (6) 广告媒体整合推广策略及组合手段;

  (7) 媒体执行计划与费用;

  (8) 阶段推广节点。

  二)、广告设计部分

  (1)、施工现场视觉包装;

  ① 工地及主要城市干道围墙设计;

  ② 户外广告牌设计;

  ③ 横幅、楼幅设计;

  ④ 指示牌指引牌;

  ⑤ 看房专车车贴;

  ⑥ 其他视觉形象宣传幅;

  (2)、视觉包装

  ① 导视系统设计(包括:Logo墙、看板、海报等);

  ② 推广事务用具(包括:名片、胸卡、信封信纸等);

  ③ 楼书、折页、DM单页设计;

  (3)、制作类项目发包(指导监督制作公司制作);

  (4)、报纸、杂志等平面广告创意设计稿;等等。

  3、乙方有义务随时应甲方要求通报业务处理情况。

  4、乙方有义务替甲方整理并保管客户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汇报、移交甲方。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因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客户资料用于其他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用途。

  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与购房者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对买卖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对购房者更改或协商合同条款的承诺。

  7、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委托事项和权限从事代理销售活动,不得向购房客户作出任何超越甲方委托代理权限的.书面或口头承诺。

  8、在代理销售过程中,乙方销售人员应注重职业道德,注意个人形象,自觉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坚持文明销售,礼貌待客。

  9、不得擅自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包括佣金在内的任何费用。

  10、乙方有合理保管甲方物业和售楼部内的任何物品的义务,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毁损的,乙方须照价赔偿。

  11、乙方有义务对项目的销售环境与开盘展示面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监控工程进度、质量(含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和整改建议),并据此提出完整的监控报告。

  12、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销售商品房,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客户做出任何有关商品房价格优惠的承诺或输出,亦不得擅自提高商品房价格进行出售;

  13、乙方正常处理公司其他事物,如交房、物业管理等。

  14、乙方有义务承担以下费用:

  (1) 乙方派驻项目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工资、奖金、各类补贴费用。

  (2) 乙方承担与项目相关的各类营销推广以及研究费用。

  (3) 乙方承担销售过程中的楼盘媒体推广费用,楼盘媒体推广费用中不包括项目商业部分媒体推广相关任何费用。

  (4) 乙方承担项目销售外拓的相关车辆、油费等差旅费用,但不包括项目的全民经纪人及全民营销费用。

条款的合同8

  出租人: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靖江港通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5月26日

  合同签订订地:江苏省张家港市

  就乙方租用甲方船舶一艘从事长江内河航线拖轮作业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订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条款如下:

  一、船舶说明

  船名“张港8号”;船舶登记国:中国;船舶种类:全旋回拖船;船籍港:张家港;船长:30米;型宽:10米;型深:4.5米;功率:1764KW(2400HP);航区:沿海及长江A、B级。

  二、船舶航行区域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的船舶用于给靠离靖江港口的船舶提供常规拖轮辅助作业及船厂大轮进出坞等作业。

  三、租期

  租期为一年,自20xx年5月26日起至20xx年5月26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可续签,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继续有效。

  四、租金

  年租金双方约定人民币312万元整(大写为:叁佰壹拾贰万元整),每月租金为26万元人民币。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季季末至7个银行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出具的发票及指定的银行帐户通过银行以支票或汇票形式支付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超期日则按日1‰偿付滞纳金。

  六、船舶维修保养

  1、租期内,甲方负责船舶日常的维修保养,并负责船舶物料的供应,保持船舶适航。如船舶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修理,确保船舶正常营运。

  2、租期内,应船舶主管部门的要求或者根据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需要对船舶的结构、设备进行改造、换新、添置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期内,甲方每月享有贰天的船舶停航维修保养时间,并可累计使用,船舶停航保养天数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每年的停修时间超过24天,超过部分按日扣除租金。

  七、船舶的检查

  租期内,甲方负责做好航行日志,并及时向乙方通报船舶使用情况及船舶的状态,按时接受艇检验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通报船舶使用状况造成船舶停航,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负责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证书和有关文件资料,保证船舶适航。

  2、负责办妥有关航运手续,在租期内,有关证件到期,甲方必须负责办妥,包括(年检、定检、坞检)检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期内,如果由于合同一方或其他工作人同,雇佣人员违反合同,疏忽或其它过失造成双方合同另一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或损害则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甲方负责为出租船舶配备持有效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的合格船员,并负责船员的日常管理。

  5、甲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船舶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6、租期内,船员发生工伤事故,在保险范围内的,由甲方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范围外的,双主应根据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7、租期内,乙方享有对甲方船舶的经营权和调度权,甲方船舶必须服从乙方的`调度指挥,如甲方船舶不服从乙方调度指挥,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处理意见,如甲方不能满足乙方规定的要求,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

  1、合格营运,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租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甲方船舶损失或被查扣,责任由乙方承担。

  2、租期内,船舶的燃油、淡水、岸电、港口使费、签证费等地方性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款约定的船舶航行区域及用途使用船舶,如需变更船舶用途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4、乙方负责为甲方的船舶提供安全可靠的停泊位置,并保证在适合船舶安全的条件下合理使用船舶。

  5、租赁期满,乙方必须向甲方付清租金,如不按时付清租金,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九、免责条款

  在合同租期内,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责任发生的船舶灭失或失踪,租金自船舶灭失或者得知最后消失之日起,停止支付,免除乙方责任。

  十、交还船

  交还船地点为张家港港务集团船务分公司基地。交还船时,船存燃油差额部分由受益方,按市场价折算人民币付给双方。

  十一、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

  同,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偿付给对方租期内未履行完毕期间的租金20%的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合同的变更的解除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如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租期内双方如变更合同的租赁形式,或签订补充协议就确定的租赁形式有关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请拆讼。

  十四、本合同于20xx年5月26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船务分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5月26日

  乙方:靖江港通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20xx年5月26日

条款的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_________(甲方)委托,_________(见证方)就甲方所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定点范围内进行了询价,甲乙双方根据询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_________(甲方)委托,_________(见证方)就甲方所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定点范围内进行了询价,甲乙双方根据询价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及其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质保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全部合同货款。

  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见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通用条款(与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和定点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致)和本专用条款;

  2.甲方收到的乙方省级_________定点采购询价单报价文件;

  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见证方持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见证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条款的合同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劳务提供及其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第二条:承包范围

  一、范围内

  所有建筑物:(拆除范围详见附图)

  二、拆迁上诉所列房屋至地坪,拆除至室外地坪为±0

  第三条:工程工期

  一、进场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总工期为 月,工程进程按甲方所动迁腾房情况,腾空一间拆除一间,为使拆除工程顺利进行,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付乙方总拆除建筑物 %,两个月内交付乙方总拆除建筑物的 %,剩余需拆除的建筑物在 年 月份之前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合同价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一、方向甲方支付 元/㎡。

  二、合同签订 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首期拆除工程费 万元。

  三、当工程进行到 %,剩余需拆除的建筑物在 年 月份之前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方工作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拟拆除房屋的断水、断电、断气、断通讯等工作。

  2、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

  3、保证拟拆除房屋建、构筑物的完整性。

  4、负责对拆迁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5、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地块进行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迁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

  2、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编制拆除环保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在拆除现场坚持文明施工,对出入施工现场的道路及时安排人员清扫,回收材料的堆码应有严格的区域,严禁在道路、通道堆放任何材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若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施工场地,而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拆除仍任务,则按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天。

  第七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进场前应对机械、人员进行投保。保险费用在报价中考虑,甲方不另行支付。乙方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最新房屋拆迁合同范本最新房屋拆迁合同范本。

  三、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的有关要求处理。

  四、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通道、易燃易爆地段及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甲方需安排专业人员配合。

  第八条: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该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发包方: 包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XX市八面通镇温馨家园小 区住宅楼北楼下水管道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范围:甲方小区住宅楼北楼污水管道维修。

  二、承包方式: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

  三、工程要求:乙方负责甲方小区北楼住宅楼 1—5 单元所有 坏损污水管道的维修,保证各单元污水总管道与院内过水井通畅; 疏通院内属于北楼的各过水井,保证过水井之间通畅;排除北楼 地沟内淤堵的污物,维修地沟内坏损并影响排污的管道。乙方负 责沟渠开挖,购买工程所有材料,保证材料质量,工程完工后所 有开挖地面回填完整。

  四、以上工程总计价款 8000 元,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由甲 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五、工程总工期 2 天,从 20xx 年 10 月 7 日至 20xx 年 10 月 8 日,乙方须保证按期完工。

  六、其他要求:乙方在施工期间须文明施工,设臵安全 设施,因施工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1 七、工程质量保修期 1 年,保修期间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 排污管道塌陷、堵塞等问题,乙方负责无条件免费维修。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条款的合同11

  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赔偿。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签劳动合同,引来双倍赔偿。

条款的合同12

  甲方(委托人):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代表人:

  乙方:(居间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代表人: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时日期: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相互遵循快捷、严谨、完善的服务理念,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目的

  为了有效利用资源,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企业经营许可证范围之下,乙方推荐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的媒介服务。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合作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一、乙方推荐产品的区域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约。

  二、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向其销售产品,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三、合作期间内,乙方保证有关设计全部使用甲方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除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相类型产品。

  第三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长期商务合作伙伴,负责为甲方就产品订购事宜提供成交机会或居间中介服务,推荐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协助促成交易。

  二、乙方就产品订购事宜尽可能配合甲方做好订购及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四、乙方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客户具有一定经济能力、还款能力及信用;

  五、无论是否成功达成交易,乙方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通讯费、车马费等;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本合约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七、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时所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不得以甲方员工、委托人等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居间人在签订居间合同后,在合同管辖范围以外从事任可违法、违规或违约的活动,由居间人单独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四条合作及结算

  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业务联系及账目核算。

  一、合作方式

  方式一,甲方为乙方制订购货价格表,乙方按自己的意愿定价,直接与客户签订订单后将订单发送甲方生产,甲方按价格表直接与乙方结算,不直接与客户发生交易。

  方式二,乙方介绍客户与甲方达成交易,由甲方直接与客户签订订单,乙方从中获得佣金。佣金按乙方促成的客户订单每单金额的计算,未促成交易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二、账目结算。

  1、按合作方式一进行的交易乙方必须在每单发货前付清该单货款。若每单货款金额满万元以上(含万元)的,乙方必须预付定金。

  2、按合作方式二进行的交易,乙方所得佣金年终一次性结算,甲方按时足额支付乙方佣金。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催促客户的付款进度及额度,不得直接参与货款的交接。

  3、双方任何一方与客户成功签订的每笔订单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润归该方所有,不受对方干涉。

  4、若因乙方单方面问题,与客户发生争议与纠纷,导致退货的,在货物制作完成的情况下,乙方必须结算该订单的全部货款。

  5、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在一年内促成的交易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万元,否则甲方无法按照上述约定支付乙方年度佣金。

  6、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佣金不予结算。

  第五条保密

  本合同任何条款、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应该保密的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合同任何条款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否则,守约一方有权行使第七条所规定的权利。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法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1年。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日期:年月日

条款的合同13

  甲方: 乙方:

  按照 省邮政报刊零售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为校方提供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邮政报刊亭承包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营乙方位于xxx学院校园内的邮政报刊亭一个,经营人员由学院团委选派,并负责人员的调配管理。

  第二条 报刊亭财产属于邮政局,邮政部门可利用亭身资源依法开办户外广告等业务。报刊亭作为邮政对外服务的窗口,业务由州邮政局统一管理。禁止报刊亭销售人员私自揽收、张贴广

  告。甲方如需使用,可经与州邮政局协商后临时无偿使用短时间的宣传。

  第三条 邮政报刊亭的款式、型号以邮政部门确定的为准,使用中国邮政的统一标识。报刊亭所在位置如遇甲方整体规划时,乙方需服从规划,积极与甲方协商搬移。

  第四条 经营范围:只限于出售州邮政局提供的.各类报纸、杂志、邮政贺卡、集邮产品及代办移动、电信充值卡、航空票务等业务。邮政部门负责为报刊亭统一组织业务所需货源,严禁报刊亭经营者私自进货,防止非法出版物流入,净化邮政报刊零售渠道和校园文化。

  第五条 乙方负责对报刊亭经营人员进行报刊业务知识、营业服

  务礼仪、营销技巧、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六条 乙方根据邮政企业营业网点委代办人员有关规定按月核发工资,并对报刊亭经营人员进行阶段性考核管理,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规经营者有权要求甲方更换经营人员。

  第七条 报刊亭经营者要自觉接收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果出现超范围经营,出售黄色、迷信等明令禁止销售的书报刊,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取消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造成后果的,由该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该报刊亭作为校方勤工俭学的实践基地,乙方不收租费,并提供办理业务所需要的用品和设施。甲方招聘经营人员时应以贫困大学生为主,并运用有关制约条件,确保人员能够履行经营职责。在经营人员出现损坏财产或资金短缺等情况下,负责核查和挽回。经营期间,所产生电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报刊亭经营者要设置零售业务登记簿,并按根据实际营收情况及时与乙方人员结算收入。每月末进行一次盘点,掌握报刊亭零售报刊等的进、销、存情况,真实反映报刊亭经营状况,协助乙方调整经营重点和工作方法,提升邮政报刊零售经营水平。

  第十条 报刊亭经营人员无权私自转让报刊亭经营权。 第十一条 由于报刊亭经营人员的责任,人为造成报刊亭损坏或商品损失的,由经营人员负责赔偿。任何一方不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于年 月 日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

  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各项邮政业务奖励标准

条款的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房屋______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改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性质:____________(“住宅”或“经营性用房”二选一)。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月___日起至___月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于每年的.___________前支付。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限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使用之纠纷。

  4、租赁期满,乙方为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4、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房(甲方):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证件号:证件号:

  产权证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条款的合同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 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 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即销售提成)

  第十五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 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二十一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 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

  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1.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 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八、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 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