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施工合同

时间:2024-07-31 07:12:56 合同 我要投稿

土建施工合同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建施工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建施工合同15篇

土建施工合同1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土建施工合同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柘荣县北峰茗苑住宅楼需要,将该工程的模板交给乙方承揽安装,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内容:本项目所有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运输、门架支撑等全过程施工。承包方自备机械、电线、安全帽。

  二、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三、承包单价:模板施工元27.5元/㎡(按施工图纸标注尺寸,按砼接触面积计算面积,若设计变更按变更后的图纸计算),另约定不扣除楼扳面柱位面积和拄梁口面积(大于0.3㎡面积应扣除)该价格为一次性包干价,乙方在施工中除了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外,一律不再要求补价。若乙方中途因不能保证甲方的工期、品质、安全及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而退场,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承包余款,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四、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甲方在乙方材料基础模板进场后5日内,A、B栋支付备料款2万元,待第一层模板即:±0.000以下砼浇捣后5日内,A、B栋支付备料款3万元,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备料款每层按5000元由甲方扣回,直至扣完为止)。余下部分在模板安装工程全部完工决算后30日内付清。

  五、施工中,乙方所雇工人的点心,伙食、夜间加班费等均由乙方自理,

  六、模板及相关材料:加工工具、所需设备、施工人员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所提供的柱子、梁、楼板应大部分为新模板,其他部位可新旧搭配,但不得使用已脱皮模板。

  七、甲方每次需要安装模板时,应提前2天通知乙方,其中基础及地下圈梁模板在合理的`期限内抓紧时间完成,主体模板制作安装时间每层七天包卫生清理干净(从柱子钢筋绑好之日起计算,下大雨确实无法施工的除外),零星模板制作安装应随叫随到(应提前一天通知),不得影响甲方工程施工进度。

  八、乙方在模板制作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各项安全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生产安全工作。

  九、乙方在承担模板制作安装中,应自行组织班组完成,不得转给第三人制作安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质量技术要求:分项质量的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经工地和监理等共同(或有权机关)认定;若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则合同价下调10%。

  十一、安全要求:乙方进场人员必须遵守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施工规定。接受公司、工地的安全教育和交底。负责安全生产责任状中的义务职责,若乙方自身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自负。

  1、应有各班兼职安全员,开展班组的有关安全行为做好班前安全记录,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管理。

  2、固定机械施工和特种工种操作人员,要特证上岗。

  3、施工机具应按规定安装必要的防护罩,使用前应经工地专职安全检查,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必须提供工人的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复印件)如无办理求职证(务工证)具体视当地规定理,甲方代办所需费用乙方承担。

  5、乙方不能擅自开井架,严禁吊蓝乘人,如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多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超出井架吊栏模板不能从井架上料,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7、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循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企业、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规定每一个工人遵循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8、模板制、安必须保证几何尺寸准确和牢固,不准出现下垂、胀模、漏浆等现象。每次浇捣砼梁、板、柱的时候,必须派专人跟班,以保证品质。如砼胀模超过允许偏差值,乙方应在拆模后立即承担责任凿平。在安装及拆模后,应及时将板面及楼面的垃圾、材料清理干净,避免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完成后,必须把所有木工用料堆回规定位置,不准从楼层上往下倒建筑垃圾。

  9、乙方必须严格遵循、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规定,否则,甲方有权逐项予以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在本月结算中一次扣除。,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离场。

  10、工程品质及验收标准:工程品质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建设、监理企业和甲方的规定。如果由于设计和管理指挥缘故造成损失,所有经济全部由甲方承担责任;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在模板安装过程中,若不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及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原因而影响工程质量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若甲方在建设过程中,停工超过一个月,甲方应结清工程款,同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拉走模板。

  3、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对方违约金5万元。

  4、乙方若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每批模板制作安装,每逾期一天,则支付甲方工期延误金500元,提前一天奖励200元,逾期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他人安装。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建施工合同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更好履行合同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及详细部位:

  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基础土建、隐秘设施及护栏走道板的施工。(包括拆除、打桩、回填、清理、三通一平、主体工程、施工报建手续)。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材料损耗、包临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及机具场内运输、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甲方检验标准及竣工验收合格、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三、承包价格:

  承包总价格为:380,000.00元(大写:_______万元整)。

  承包价说明:

  1、包材料使用的定额损耗率;

  2、包基础施工前的施工准备、配合工作,如施工放线等工作;

  3、甲方增派杂工帮助乙方清理场地、搬运材料等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甲方增派机械协助乙方进行工程施工,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1、土建施工进场支付

  2、土建施工全部完工后支付

  3、待整个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剩余

  4、支付方式:付款时采用支票或现金。

  五、施工工期:

  1、经甲、乙双方协商,总工期历时25天,开工时间_______年4月1日,竣工时间_______年4月25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3、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2日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表及施工组织计划。

  4、按施工进度表每个分项工程计划最终完成时间每拖延1天,对乙方处以违约金100元,累计并罚,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乙方承担甲方的工期损失。

  6、如遇下述情况:

  a)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

  b)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

  c)其他;

  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延期签证。

  六、质量条款: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浇筑砼垫层时,乙方必须先派人现场设置标高控制点,否则甲方现场施工员有权按每工日200元另派工人设置标高控制点,派工费用由乙方负责,砼垫层平整度必须控制在+2CM之内,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材料、人工损失。

  4、乙方应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处以500元违约金,可考虑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完毕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甲方检验的“优良”标准,若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则按合同总价的'95%结算。

  七、定岗定员要求:

  乙方的施工管理应实行定员、定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进行定员、按建筑物部位进行定岗。详细的施工小组人员名单在开工前必须书面报甲方,如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对乙方处以承包产值5%的违约金。

  乙方按甲方要求定员定岗,如随意调换工人充数,每次处以违约金60元/人。

  八、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乙方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乙方,甲方财务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与乙方工作人员接触,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监事会投诉。

  2、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3、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提供施工图一份。

  5、甲方无偿提供施工场地、生活场地。

  6、甲方提供总水、电接驳点和各施工结构层的水、电接驳点各一个,其它部位用水由乙方自行接通。

  7、甲方指派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甲方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三证”(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带施工工具和用具,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5、乙方如需到甲方仓库领用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按甲方材料购进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款。

  7、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9、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

  10、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3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乙方工人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甲方不定期抽查,有不戴安全帽者,按人/次罚款200元。

  11、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打架、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双方均处1000—20xx元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乙方工人必须留宿工地,工地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者处以违约金每人每晚200元,因此而造成治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2、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如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则按分项工程价款的100%进行处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班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3、乙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14、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15、乙方中途退场,乙方结算的工程量及结算总价以甲方项目部验收签证结算为准;若乙方有异议,可书面要求甲方审定,审定结果作为乙方结算的最终依据。

  九、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4、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2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7、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8、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工程保修:

  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内属乙方保修期,保修期间如属乙方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因不可抗拒或自然灾害原因或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十二、其他:

  a)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与本合同未提及的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b)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并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c)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施工合同4

  建设(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遵循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世博工程项目的基础土方工程任务委托乙方承包,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

  一、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范围:

  ±0、00以下土方工程。(含机械挖土、转运土、掏桩缝)

  三、工期

  20__年__月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工过程中,除遇下列情形外,工期不予顺延:

  1、可抗力。

  2、甲方变更计划、施工图纸而影响施工的。

  四、工程价格与工程款支付。

  13400m3,综合单价按/立方米计算。挖运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现金结账付款。

  土方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税务发票进行结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工程量:

  3400m3。

  六、质量要求

  1、在土方的开挖土(含挖土、转运土等)中,乙方的所有施工工序必须按项目部的施工质量要求施工。

  2、所有施工工序必须经甲方项目部、监理、建设单位以及有关人员的检查合格,并进行下道施工程序,甲方才能签字认可。

  3、对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乙方无条件尽快按甲方的.工要求处理,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4、乙方必须在20__年__月__日退完土,否则每天罚款伍仟元整。

  七、甲方责任

  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的监督、指挥和管理。

  2、按图纸及甲方的指导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3、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合同生效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___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安全事故,致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及第三人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自行全额承担。工程完成后,如乙方未发生不安全施工,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交纳的安全风险保证金___元。

  九、其它条款:

  1、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元。

  2、乙方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全部责任。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条款、协议,补充条款、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潢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土建施工合同5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就完成边坡支护项目施工有关各项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与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项目:

  1.3工程地点:

  1.5工程质量:

  1.4工程量:

  第二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承包范围:

  第四条工程工期

  4.1有效工期总天数为天,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工期以实际开工之日起计算。

  4.2乙方按合同工期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奖励金额为元;乙方按合同工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的罚款金额为/元。

  4.3若由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如雨和地下障碍物等因素)影响工程施工,工期可顺延;若因甲或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而延误工期,由责任方承担并按4.2条费用标准向对方支付损失.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5.1工程单位造价:

  5.2工程总价款

  5.3付款方式:双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叁次向乙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甲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相应付款的利息,并因此而造成乙方停工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1,工程开工乙方机具进场开始施工甲方付工程总款的20%,

  2,施工中至施工完成甲方按形象进度付工程总款的70%,

  3,工程基础回填土完成甲方付工程总款10%。

  4,结算:最终结算以现场实际完成并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证的工程量做为依据.若由于设计变更,施工超出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可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和洽商做为结算依据,本工程价款包含税金。

  第六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6.1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确保施工正常用水用电和道路畅通。如现场提供电压不能保证乙方设备正常工作,应及时为乙方租用柴油发电机,费用由甲方负责。

  6.2负责办理工程开工、环保等手续,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负责场地地下障碍物的清除及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如因甲方未能提供有关地下管线,而造成的施工打断地下管线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6.3负责向乙方提供地质勘察报告及施工图纸。

  6.4负责采购工程施工所需的工程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需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发生的费用自负。

  6.5负责建筑物地基处理场地轴线、轮廓线(含承台边界线)的测量放线工作,将控制点与场地标高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并现场交验。

  6.6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乙方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难题。

  6.7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6.8负责施工现场扰民和民扰的处理,协助乙方解决住宿问题。

  6.9负责补偿因甲方原因的设计变更给乙方造成的停工、窝工期内的人员工资及机械台班费,按每天/元计算。

  第七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7.1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7.2派齐工地各类管理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规范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如检验出现质量问题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费用自负。

  7.3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和甲方按合同拨付工程款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资料。

  7.4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由此造成的工程施工和人工伤亡等事故独立承担责任,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若由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和人工伤亡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承担其费用。

  7.5做到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与卫生整洁,承担违犯有关规定的罚款。

  7.6保证工程工期,因自身原因延误工期时工期不得顺延。

  第八条争议

  8.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潍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九条违约

  9.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合同份数

  10.1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保存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如下:/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2.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12.2工程完工经检测合格并结算余款付清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施工合同6

  建设(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遵循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世博工程项目的基础土方工程任务委托乙方承包,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

  一、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范围:±0.00以下土方工程。(含机械挖土、转运土、掏桩缝)

  三、工期

  南角年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工过程中,除遇下列情形外,工期不予顺延:

  1、可抗力。

  2、甲方变更计划、施工图纸而影响施工的。

  四、工程价格与工程款支付。13400m3,综合单价按/立方米计算(以上价格包含乙方施工整个土方工程发生的协调、弃土、税收等所有费用,为一次性包干价,在施工期内不作任何调整)。挖运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现金结账付款。

  1、土方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税务发票进行结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工程量:3400m3。

  六、质量要求

  1、在土方的开挖土(含挖土、转运土等)中,乙方的所有施工工序必须按项目部的`施工质量要求施工。

  2、所有施工工序必须经甲方项目部、监理、建设单位以及有关人员的检查合格,并进行下道施工程序,甲方才能签字认可。

  3、对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乙方无条件尽快按甲方的工要求处理,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4、乙方必须在20_年10月27日退完土,否则每天罚款伍仟元整。

  七、甲方责任

  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的监督、指挥和管理。

  2、按图纸及甲方的指导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3、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合同生效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安全事故,致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及第三人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自行全额承担。工程完成后,如乙方未发生不安全施工,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交纳的安全风险保证金元。

  九、其它条款:

  1、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元。

  2、乙方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全部责任。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条款、协议,补充条款、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潢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施工合同7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泰和·福地水岸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泰和·福地水岸项目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保定市三丰东路泰和、福地水岸小区内

  3、施工范围:沥青路面及园路铺装及室外照明工程,具体范围以中标清单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施工图范围为准。

  二、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土方整理、沥青路面及园路铺装及室外照明等工程。

  2、承包方式:采用大包干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数量、规格以配置方案以工程清单及图纸要求为准。

  三、工程造价

  1、本工程中标总价为3801862元(大写:叁佰捌拾万壹仟捌佰陆拾贰元)。

  2、工程价款调整:依据工程量清单、图纸、暂估价材料认价单双方确认的工程变更资料,执行河北20xx年相关定额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付款方式

  1、工程施工按月进度完成后,甲方支付当期所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每期付工程款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2、工程完工后一周(七天)内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总工程量的`95%工程款。同时进入质保期(一年)。

  3、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尾款5%,合同终止。

  五、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2、开工日期为20xx年月日。

  3、竣工日期为20xx年月日。

  如遇以下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施工场地,清理障碍,接通水电。

  2、甲方原因或设计变更。

  3、甲方应付款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

  六、施工验收

  本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

  2、组织工程施工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3、为确保工程进度,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付款。

  乙方责任

  1、按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按图纸施工规范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施工任务。在甲方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为质保期。

  3、保证工程进度,严格按约定工期完工,如未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的违约金。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建设单位盖章(章):施工单位盖章(章):

  法人或法人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土建施工合同8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二期项目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86号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厂房及仓库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计划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开工令日期加本合同总日历天数,计划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预算价约计万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本合同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本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5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充分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共识:

  1.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包施工包检测(检测项目:

  5..施工期限:准)

  6.工程质量等级:

  7.第二条工程价款及取费依据

  1.工程单价:

  2.工程总价: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的土地征用,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2.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即水通、路通、电通、场地平整,保证能通行60吨拖挂车,清除地上及地下障碍物,具备乙方施工条件,提供地下管网资料。

  3. 提供桩位平面图和施工图,负责建筑物定位,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和建筑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4.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

  5.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并办理单据签证手续。

  6.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施工现场周围的居民、单位或其他人员因非施工原因而阻挠施工,应及时协调解决,并承担其费用。

  7.工程中途由于供桩不及时等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支付给乙方工人每日停工费80元/天计算,机械台班停工费每天_天。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造成乙方停工,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最长不超过3天。3天后如甲方仍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应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提出停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8.接到乙方完工并检测合格材料三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应按合同约定付清工程款。如不能按时付款时,甲方每日向乙方偿付拖欠工程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最长不超过7天。7天后如甲方仍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根据图纸要求,设计施工方案。按照甲方提供的数据和轴线,施放桩位,并于现场确立定位轴线及标高等的固定标志,做为复查验收的依据。

  2.依照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因素,工期相应顺延)完成任务,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场地整洁,负责现场安全。

  3.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报表及有关资料,反应施工问题,接受甲方监督。

  4.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或承担相关责任。

  5.工程进行中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工期竣工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拖期一天,向甲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6.第五条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

  1.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或甲方提出工程变动而造成的损失及非施工单位造成的停电、停水和遇地下隐蔽构筑物等无法施工,所发生的停工、窝工、返工和相应损失,双方应及时办理签证,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因甲方未按合同第三条完成应承担的工作,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7天内解决有关手续,继续施工,否则超过7天甲方承担现场施工人员的工资和机械费用,工期顺延。

  3.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内容之外的工作量,可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并经双方签证列入工程决算。

  第六条工程竣工结算

  2. 50%的工程款,乙方施工完成一栋楼,甲方付给乙方该栋楼施工费的清。

  3.工程结束后非乙方原因在15天内甲方仍未搞好竣工验收工作,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

  4.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GB50202-_(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经甲方审定的乙方施工设计,为双方验收工程的依据。

  2、全部工程完工并检测合格结束后,乙方于三日内整理好全部资料报甲方现场验收,甲方须按时参加;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则应通知乙方并承认乙方专职质检员的验收结果,并办理签证验收。

  3、工程验收后,乙方交甲方如下材料:

  1. (1)材料试验记录

  2. (2)桩位竣工平面图

  3. (3)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记录

  4. (4)现场施工记录

  5.第八条物资供应

  本工程所使用的施工材料由乙方供应,必须确保材料合格,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设计变更

  施工图修改和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及双方代表签字方可有效。

  第十条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停工、停建或迁址,甲方必须据实结算,于本合同承包内容完工后十日付清工程款,并赔偿乙方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备同样法律效益。

  第十二条争义的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第十四条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施工合同9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天。

  四、质量标准:合格,争创优良。

  五、合同价款:_____万元(主体工程预算价)。

  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通用条款》相关规定。

  七、发包人工作

  1、图纸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前一周内提供盖章生效施工图三套。

  2、动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管、线接至施工现场50之内。施工期中不间断供水、供电。

  3、提供砼拌和场地、砂厂料堆放场地、钢筋、模板加工场地。

  4、提供施工人员生活福利住房和临时库房、工棚。提供生活水、电供应。

  八、承包人工作

  1、进场后一周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逐月提供建设计划报表。

  2、负责尾水闸孔的围堰填筑、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发包人承担费用。

  3、负责

  1、2机组之间施工隔墙构筑和拆除,运行机组保护棚架的搭设和拆除。发包人承担费用。

  九、材料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所有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使用。材料用量根据实际完成工程最按建筑定额计算耗用量结算。材料价格按经发包人同意的实际发生的市场价格、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结算。

  十、质量和验收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中间验收尾水室、蜗室基坑开挖结束后,必须作隐蔽工程验收,厂房旧屋顶拆除结束后,作中间验收。凡中间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必须合格签证后方能进行下一施工程序工作。

  十一、安全施工承包人按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规程施工,安全事故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十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按设计预算单价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基数。

  2、人工费补贴:按实际计量的人工工日数,发包人每工日补贴10元。

  3、材料费价差:按实际计量计算材料用量,计算实际发生价扣除预算价,等于材料价差,计算材料价差金额及其税金,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机械用油差也参照此规定执行。

  十三、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伍万元工程预付款给承我人,用作进场人员调进、临时工程材料准备、部份工程材料准备和施工机械配备等项工作费用。此预付款在第一台机组完工结算时扣回。

  十四、进度工程款支付每月____日进度工程计量。承包人凭发包人月计量签证报送月工程量结算申报表,发包人在次月____日前支付90%进度款给承包人。

  十五、完工结算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颁发工程移交证书给承包人,承包人报送工程完工结算申请书,发包在____月内审批支付到完工结算造价97%的尚金额给承包人。

  十六、质量保修金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完工结算总价的3%扣作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________年。保修期满后半月内结算保修金。

  十七、违约、索赔、争议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民法典规定标准进行赔偿。

  2、若甲方在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未将款项付清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供水。

  3、双方如发生纠纷,通过协商未达成协议的,由_____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后失效。

  十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二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发包人:

  住所:

  代表: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

  住所:

  代表: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施工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私房

  2、工程地点:青江村还房自建点

  3、工程建设规模:一层为框架,二至七层为住房,结构为砖混。

  二、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以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为准,签字以后不得更改。

  2、乙方负责施工所需的机械工具、设备和模板(含钉子、元丝等低值易耗品)。

  3、室内素抹灰、清水房,不含二次装修。

  三、工期:

  乙方正式施工之日起150天。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正常施工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下雨、停电、停水),工期顺延。

  四、工程质量:

  参照《国家民用建设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为准。

  五、工程内容:

  1、主体为砖混。正面贴100×100外墙砖,后墙及两侧面素抹灰,室内素抹灰,窗户做雨棚。

  2、二层厨房、厕所装修。

  3、室内外水电安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位置铺设水电、光纤、电话、煤气管道等。

  六、结算方式:

  1、工程按实际平方结算(及按建筑物外墙边线计算),计150元/㎡。

  2、人生意外保险费用由甲乙双方各付一元。

  七、付款方式:

  1、乙方机具、设备、模板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5% ;一层安装预制板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30%;二三层安装预制板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30%。

  2、剩余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35%。

  八、工程质量保证:

  1、屋面、外墙、厨房、卫生间漏水保修一年。

  2、水电保修一年(灯具开关、水开关坏不保修)。

  3、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付给乙方剩余尾款。

  4、因施工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筑材料损失或其它伤害由乙方负全责并全额赔偿。

  5、乙方所有施工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携带任何建筑材料离开施工现场。若发现有携带现象发生,则扣除乙方总价的10%。

  九、甲方职责:

  1、做好“三通一平”。

  2、按时付款给乙方。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搞好邻里关系。

  4、搞好各项材料的采集、供应和管理,不断乙方材料。

  5、甲方对本工程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十、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施工标准、保质保量施工。

  2、乙方所需甲方提供材料,乙方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采购。

  3、乙方应做好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赔偿。

  十一、安全责任:

  由乙方负全责。施工过程中乙方、第三方人员,如有安全事故发生,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认真履行以上条约。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关责任并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守约方,以及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及按《合同法》办理),经济纠纷诉讼由当地法院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竣工验收后结清人工费,保修期结束后自动终止本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相关政府部门存档管理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施工合同1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工程项目:

  二、 工程地点:

  三、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四、 建筑面积:共十栋住宅楼,按1#楼图纸面积3386、38平方米计算。总建筑面积约为33863、80平方米(结算以实际竣工建筑面积为准)。

  五、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六、 承包内容:散水以内的土建,给排水、采暖、电照等(不含①桩基础②原设计塑钢窗改为断桥铝窗)

  七、 工程造价:每平方米 元,合计总造价为 元。

  八、 施工工期: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九、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工程造价30%材料款即元;主体三层框架完工付进度款20%即元;主体全部完工再付进度款20%即元;剩余款项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扣除5%保证金)。

  十、 甲方要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果甲方未按合同及时付款,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除工期顺延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按照图纸和相应的建筑工程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保证甲方规定的工期。如果出现质量事故,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2、 因乙方施工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若乙方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不予维修,则由甲方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工地管理:

  1、 施工中乙方需确保工地施工安全,并负责处理工地上发生的'安全及其他事故。

  2、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如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而造成施工人员人身伤亡,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 乙方需按甲方统一规定给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处理,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4、 乙方需对其雇用的施工人员加强管理,禁止在工地酗酒、打仗斗殴等,施工人员因违反工地管理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乙方承包上述工程不得私自转包,否则由此导致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可到相关的法律部门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六分,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施工合同12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o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

  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a)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c)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监理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a)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保险中;

  (b)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a)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b)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对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b)在业主首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之上,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追加保险额;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

  (d)在业主第一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追加保险额;

  (e)进行其它各项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

  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开始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

  (a)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b)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c)完成服务的

  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况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如果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a)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b)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

  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1)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当中所花费额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时间的报酬;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b)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履行服务期间,业主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

  (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39条、协议书附录或附件c中规定外

  (a)在任何可能时,业主都应为监理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项办理豁免,包括: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

  (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b)当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时,他应偿付监理工程师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

  (c)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a)没有业主的批准,不得将上述物品在项目所在国内卖掉;

  (b)在没有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

  (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监理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镇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此种弃权实际有效。

土建施工合同13

  按照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全面安全的完成变电站大修工程土建施工工程,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适用于______________大修工程。

  二、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三、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现场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对违章作业提出批评,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停止施工,并处以罚款。

  2.甲方变电站应在施工前与施工单位交待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并督促乙方严格执行。

  3.甲方变电站配合施工乙方做好安全措施。

  四、乙方的的安全责任

  1.乙方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并合格。

  2.施工单位必须有施工方案,并经公司安监部门批准。

  3.现在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工作负责人的指挥,认真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管理规章制度,严禁施工人员乱的`乱碰运行设备。

  4.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变电站施工安全措施,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并及时通知甲方有关部门,若事故是乙方责任引发的,其后果自负。

  5.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对施工机械、工具及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和使用安全。

  6.施工单位应在变电站负责人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确定的工作范围内工作,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防止因施工范围过大而造成监护不到位。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土建施工合同14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现将工程委托乙方承建。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正自愿的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合作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建筑面积: ㎡

  5、工期:自开工之日起天,乙方确保施工工期,按期交工。在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图纸变更或增加工程量、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由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等情况,所发生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赔付事宜。

  6、质量等级:合格

  7、未列明事项按图纸进料、施工和验收。

  二、工程价款及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工程预算价格为(大写) 元整,(小写)¥: 元。最后决算以财政评审价格为准。

  三、工程进度要求:

  1、合同签定后按照双方协定的工期要求,乙方在收到图纸后7天内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2、对甲方因延误工期的任何索赔,均视本合同索赔,由甲方负担被索赔费用。

  四、工程质量的要求:

  乙方要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图纸、说明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乙方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或出现不合格工程,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在规定日期内无偿修复,至合乎上述规定。

  五、材料供应:

  乙方必须选用合格材料,甲方对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须经建设方和监督方验收,如不合格,禁止使用。

  六、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必须要高起点严要求,按公司颁发的文明工地标准进行组织落实,同时乙方要服从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财政评审后工程款付清。

  八、工程保修期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发生属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返修,乙方应无偿修理。

  九、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图以及必要资料,进行单位工程技术交底,检查施工的监督工作。

  (2)负责现场“三通一平”施工条件。

  (3)负责施工总平面图的设计与管理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

  (4)负责总平面的测量工作,并对单位工程定位放线进行审核复测。

  (5)负责监督试验工作。

  (6)负责组织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与核验工作。

  (7)甲方派人员参与乙方施工质量、工期的组织、施工及验收工作。

  2、乙方责任

  (1)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乙方必须保证有足够数量的与工程配套的管理人员和劳动力,负责制订确保工程能顺利完成月、旬、日工程形象进度计划。

  (2)已完工程项目,在交工前负责保管,现场如发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技术资料、材料等的监督检查和处理。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签字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分歧,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为准。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土建施工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互利公平的原则,达成以下施工协议:

  1、土建改造施工由乙方施工操作,安全、质量由乙方负责保证。

  2、施工改造总造价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二楼外围全部用红砖隔墙;二楼局部隔墙用轻钢龙骨隔墙 ,内藏隔音棉,封白木九层板打底,面饰1.2中纤板或石膏板。

  4、施工过程中,乙方提出任何一项加材加款,甲方有权回决,所有施工事物都由乙方自理安排处理,乙方保证合同一签定必须按质按量如期交接验收。

  5、款项支付:甲乙双方签定当日,甲方应先支付乙方施工改造 万元,待工程结束后,将余下尾款一次性付清,(附件验收合格)。

  6、合同双方签定后,甲方将按工程总价支付乙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一旦签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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