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揽合同

时间:2023-04-13 16:54:29 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工程承揽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承揽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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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揽合同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友好、自愿的原则,遵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合同以下条款:

  一、 工程概况

  1、甲方将天朋日兴养殖场办公大楼建设项目工作,交由乙方独立完成。

  2、工程总造价:每平米260元。场地面积:长约30米,宽约10.5米。

  3、工程量:以实际建造平米量为结算依据。

  4、施工工期:合同签订起计算工期60 天,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由此造成的误工费由甲方承担,以签证单为依据。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建起基础地基,由甲方支付工程宽款总价的 %。

  2、工程主体建成后(一层),由甲方支付工程宽款总价的 %。

  3、工程主体建成后(二层),由甲方支付工程宽款总价的 %。

  3、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3、工程竣工交验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三、甲方责任

  1、天朋日兴养殖场办公大楼工程所需的所有原材料由甲方提供并保证质量。

  2、甲方负责协调工程所需资源,如施工所用水、电和库房、住宿等工作必须条件。

  3、在乙方确保质量和工期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按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工作,对乙方违反有关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5、甲方项目部根据工程总进度的要求进行施工安排,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安排及管理。

  四、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与技术指导,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如因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独立承担。

  2、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设备需自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不得转包。

  3、乙方要保证材料利用率,不得浪费、破坏、丢失、不准更换和变卖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半成品,甲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如不经过甲方同意随意变卖或丢失,乙方加倍补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4、乙方应遵守土建施工方的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五、质量要求

  1、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国家的质量要求应当无条件整改,如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执行。

  六、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负责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应遵照工程建筑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上级及甲方、监理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监督检查工作。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制度与施工流程工作,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否则,造成乙方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施工进程中,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项目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对于违反项目安全制度规定的行为和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限期完工,乙方同时接受与其他施工人员同等的处罚。

  七、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赔偿另一方全部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1万元。

  2、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成果,除天影响,停水停电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八、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当事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承揽合同2

  承揽方:河南安信达防水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称乙方)

  定作方:哈尔滨振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的义务,中途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双方共同遵守。

  1、 承揽名称:、方式、地点、竣工日期。

  a、 承揽项目名称:北树小区6#楼

  b、 承揽项目地点:哈尔滨道外区三棵树大街三机街、北树小学、天恒小区地段

  c、 本工程自20xx年 月 日开工自20xx年 月 日竣工,中途遇不可抗力因素,则一方应向另一方作出书面报告且需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d、 承揽方式:包工不包料。

  e、 承揽价格:

  以实际粘贴面积4.5元/㎡计算。

  f、 工程量计算方法:

  每层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分别计算面积,搭接不另行计算面积,附加层及卷边单计算面积,附加层宽度及卷边高度以实际施工尺寸为准。

  2、 承揽工程内容:

  窗台SBC120防水层、屋面SBC120隔气层、防水层、屋面SBS防水层、厨房、卫生间防水层。

  3、 质量标准:

  a、 材料由甲方自行进场。

  b、 施工质量:按照防水工程施工规范,结合本公司专业技术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符合国家防水工程验收标准。

  4、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后 天内,结算全部工程款,置留工程总造价的 %保修金,保修到期后置留的`保修金全部付给承揽方。

  5、 验收方法:

  工程完工当天,双方共同验收,验收结束后,甲方技术员出具工程量承认单。

  6、 工程保修期限:

  本公司承诺工程质量保修5年,5年内因施工工艺造成的漏水,由承揽方无代价修复,如承揽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以不付给乙方预留的 %保修金,若因人为或结构变形等其它原因造成的渗漏水,承揽方不负责。

  7、 工期:根据定作方的要求而定。

  8、 安全施工条例:

  1)、定作方应向承揽方有关人员进行有关的特殊安全管理规定介绍。由于定作方未进行有关特殊安全管理规定介绍造成安全事故,定作方应承担一定责任。

  2)、承揽方有关人员进入定作方施工现场应遵守定作方有关制度。

  3)、由承揽方人员因违反有关管理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承揽方负责。

  9、 纠纷的处理:

  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解决。

  10、 期限与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五年维修期过后、当日维修款全部结清,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

  如有未尽事宜,应双方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同等效力。任何一方如未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就解除合同的,则需支付另一方本工程合同总款的20%作为违约金和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方一份、承揽方一份。

  定 作 方:

  承 揽 方:

  定作方代表:

  承揽方代表:

  20xx年 月 日

工程承揽合同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华同公司屋顶彩钢防水工程

  工程地点:华同公司

  工程内容:彩板房主体,外墙,内部截断,室内外门窗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清包,只包人工。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自带施工工具。甲方已有的`材料由乙方出车出人拉到施工现场。

  三、承包工程价格及面积

  1、工程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最后结算按照实际面积结算,实际面积以东南西北墙体边缘计算;

  2、承包价格按实际面积每平方85元人民币。

  四、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工作日历天数10天。其中上顶板和外墙板必须在立架后天3天内完工。

  五、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安全标准。

  六、甲方必须保证施工场地路通、电通。

  七、乙方必须按协议所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八、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九、结算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按实际完工的面积结算,一次付清。

  十、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甲方先期支付乙方元工程款。

  2.余款完工验收后付清,不得拖欠。

  十一、保修期限及范围: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但人为损坏和自然灾害不属保修范围。

  十二、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按30000元处罚;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电话:电话:

  签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签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工程承揽合同4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贵州佛龙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四川三和恒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贵州凯里小区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贵州凯里市

  工程内容:由建筑设计院设计施工图中确定的工作内容: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小区环境、市政管网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设计图所列的施工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

  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工程承揽合同5

  发包方: 江西省亿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 新城区人民医院右侧羽毛球馆附二楼装修 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合同名称: 金鑫二手车公司二楼装饰

  2、合同内容:包工包料装修(甲方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0%加3000元抽取后,承包给乙方施工)

  3、工程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工程地点: 新城区人民医院右侧羽毛球馆附二楼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主料由甲方选定乙方购买)。

  二、质量技术要求

  乙方按甲方要求及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完工后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甲方据此验收。(以效果图为准)

  三、工程价款

  合同总造价: (大写)(¥: 元),本工程总价款已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垃圾清理费、电费、相关税费等达到甲方验收要求的费用,地砖、地板主材料费用也包含在内,但为了保证质量,由甲方选定乙方购买。若施工工程合同外变更和增加项目内容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执行。

  四、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必须按此合同签订的工期完成施工。每延误一天,扣乙方合同总价款的2%为违约金,并依此累计。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工期可适当顺延(以甲方签字为准)。

  五、付款方式

  装修主材到场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40% ,装修工程完工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装修工程总价款的95%,余5%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而终止合同时,甲方应按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实际工程费。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施工要求施工。(并帮助甲方解决与本工程相关问题,达到甲方施工验收要求)。

  2、若本工程达不到业主要求的合格标准,乙方除负责返工外,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严防火灾,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如有发生,必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如乙方未能及时修复或赔偿的,甲方有权从未支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未支付工程款不足以支付修复或赔偿费用时,乙方应于3日内向甲方补足。

  4、工程完工后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自行维修,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负责支付。

  5、如乙方施工进度不能保证按时交工,甲方有权安排其他单位进场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6、乙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乙方自己发生及乙方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其责任及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及时向工人支付工资,如甲方发现乙方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时,甲方有权扣除未支付款项并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七、其它约定事项

  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盖章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及时通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交接。甲方指派项目监工 徐龙、张涛两人 到现场监工,乙方必须以尊重的态度与其两人沟通,保证按期按质按量施工,以达到最好效果。

  八、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上述约定事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不能履行约定事项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应于3日内补足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件:工程用料、施工预决算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承揽合同6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甲方提供原料情况:

  品(材料)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日期:

  超欠幅度%:

  供应办法:

  二、乙方加工产品的义务

  1、质量标准:

  2、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4、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

  5、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6、结算办法及期限:

  7、其他:

  三、违约责任:

  第一点:甲方的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乙方造成损失时,应负责赔偿乙方损失。

  (2)中途退货的,偿付乙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 的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予以顺延外,每日应偿付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的,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并付给运输部门违约金。

  (7)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其他。

  第二点: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收货的,乙方应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少交而甲方仍然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7)未按甲方对技术资料及图纸的保密要求履行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8)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有效期自请填写有效起始时间 到请填写有效终止时间 止。

  甲方:请填写定作方

  乙方:请填写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填写定作方办公电话

  电话:填写承揽方办公电话

  地址:填写定作方住所

  地址:填写承揽方住所

  开户银行:填写定作方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填写承揽方开户银行

  账号:填写定作方账号

  账号:填写承揽方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承揽合同7

  甲方:蕲春县可为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乙方承揽甲方位于蕲春县横车镇界岭过街广告位广告布安装工程,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过街广告位宽14米,高4米的广告位广告布安装,时间为20xx年12月30日。

  二、甲乙双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提供工程结构中所需的.材料(广告喷绘布),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安装。

  2、由于此工程涉及高空作业,存在一定安全风险,乙方必须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作业,如在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包单价: 3元(人民币)/平方米

  2、乙方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后付款。

  四、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同同具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工程承揽合同8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经充分协商,就泗阳县人民路桃园公园户外全彩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2、甲方提出本合同电子显示屏项目的具体要求,乙方据此合同规定负责该显示系统项目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工作。甲方负责项目的总费用。

  二、项目类型、费用构成

  显示屏项目总费用为:578138.00元。大写:伍拾柒万捌仟壹佰叁拾捌元

  具体构成如下:

  1、显示屏体部分

  P10户外全彩电子显示屏,8.88mx4.88m=43.33平方米,单价8800,合价381304.00元

  小计:¥381304.00元,大写:叁拾捌万壹仟叁佰零肆元

  注:红管为台湾光磊,绿管、篮管为杭州士蓝,亮度需满足标书中的要求。

  2、屏体钢结构、外设、控制系统等费用

  包括:钢结构(框架结构、立柱)、控制系统(接收卡,发送卡、DVI显卡、PCTV卡)、外接设备(音响功放、空调、视频处理器、电脑)、布线及线材、基础、监控系统、避雷针、电源箱、运输、安装、调试等。

  小计:¥196834元,大写:拾玖万陆仟捌佰叁拾肆元

  3、若甲方中途变更承揽要求,造成乙方增加费用或遭受损失,则甲方相应提高项目总费用。

  4、乙方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报价应包括全部费用,任何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以后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三、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1、乙方负责显示屏的运输、安装、调试及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

  2、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

  (1)显示屏由乙方所在地至甲方所在地的运输。

  (2)显示屏的现场安装、调试。

  (3)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

  3、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

  (1)及时提供显示屏安装的具体要求、安装场地的施工条件说明及通讯距离。

  (2)甲方责施工用电和显示屏及其控制设备用交流电源的协调。

  (3)负责施工现场的有关办证、与有关部门的联络、消防等所有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

  (4)在显示屏安装、调试开始时,即派出熟悉计算机应用的操作人员,以掌握显示屏整体情况并接收现场培训。

  四、项目维护

  1、乙方负责对显示屏进行终身维护、屏体免费维修两年(自显示屏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三日算起),质保期之后乙方只收取维修成本费;显示屏外围设备的质保期执行供应商的相应规定。

  2、若显示屏本身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赶到甲方所在地进行解决。

  五、项目进度及验收

  1、显示屏系统项目期总计30工作日,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到乙方安装调试完毕止。

  2、显示屏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三天内,甲方应对整个显示屏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依据本合同各项条款及显示屏技术规范,乙方需提供整个项目各个部分的质量检测报告,以保证项目整体的质量问题。

  3、验收合格后应填写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验收报告,并由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4、项目完工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整个采购安装项目的走线分布、框架结构等相关图纸,供甲方备用存档。

  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乙方项目款20%,计:¥115627元,大写:拾壹万伍仟陆佰贰拾柒元,合同生效。

  2、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总价50%付给乙方,计:¥289069元。大写:贰拾捌万玖仟零陆拾玖元。

  3、一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再付乙方工程总价20%,计:¥115627元,大写:拾壹万伍仟陆佰贰拾柒元。

  4、项目总价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到期后十个工作日付清,计:¥57813元,大写:伍万柒仟捌佰壹拾叁元。

  甲方:

  乙方:

工程承揽合同9

  别墅装修合同样本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工程承揽合同10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一、工程名称:精河公路段职工集资住宅楼4#、5#、6#、7#楼

  二、工程地点:精河县和平小区

  三、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安装进户门89樘、单元进户门9套,(详见附表)。

  四、工程造价(包含安装),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____整)。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8日内所有防盗门全部到现场,运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安装时间十日,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安装完毕。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2.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2、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工程款结算

  3.1、以实际面积及变更进行结算;

  3.2、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元的百分之三十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所有防盗门到现场后,再付百分之五十。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余5%作工程保修金一年后返还。

  3.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4、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四条:完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4.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十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开展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完工时间。

  4.2、完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十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按期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奖励,惩罚与仲裁

  5.1、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5.2、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六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壹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七条:其他约定

  7.1、乙方在进行施工时必须对甲方及有关单位的成品进行妥善保护。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恢复并赔偿损失。

  7.2、乙方负责提供相关的资料。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工程承揽合同11

  甲方:内蒙古世纪华盛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呼和浩特市金博建材门窗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三合村15#、16#楼铝百叶窗安装制作工程。

  第二条承包范围:加工、制作、安装、售后服务。

  第三条工期要求:根据甲方需求进行,乙方配合甲方施工进度不得耽误工期。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五条甲方提供:现场机械设备,技术人员配合指导、水电。

  第六条质量要求:铝百叶窗的颜色(白色)铝型材壁厚为1.0mm按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样品为准。

  第七条使用标准及规范:根据国家有关百叶窗户标准及组装有关规范

  第八条计价原则:双方根据窗户图纸和实际制作面积结算,铝百叶窗安装费、加工费合计每平米单价382元,工程量约15#楼673平米、 16#楼约540平米,工程造价约人民币46万元。具体以实际数量结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付款方式:1.乙方进场安装甲方付乙方50%工程款。

  2.安装完成甲方付乙方30%的工程款。

  3.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乙方工程余款。

  4.以上价款以含税金。

  第十条保修:保修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由乙方通知甲方,甲方负责通知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现金结算。

  第十三条索赔:乙方如不按甲方要求按时完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

  责。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发生一切伤亡事故和相关后果责任都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因甲方原因未按所定合同付款造成的工程进度延误工期或停工的`相关后果由甲方付全责。

  第十四条备注:以上价款已包含保险金,乙方自行给自己的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十五条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法院裁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承揽合同12

  委托单位(甲方):

  承揽单位(乙方):

  为规范装饰装潢施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乙方承揽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5.施工图纸: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6.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甲方自愿将 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工程总造价计 圆整,大写金额: 圆整(附报价清单)。

  二、施工时间

  工程期限 日,时间自 起至 日止。如在制作期限内甲方提出变更而造成待工,工程时间顺延。

  三、甲方工作

  1、开工前 _______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四、乙方工作

  1.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五、验收和标准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六、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50%

  施工完成交付验收后两日内

  40%

  竣工验收一个月后

  10%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

  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质保期

  乙方承诺装修质保期六个月,质保期间出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字后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理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过质量保修期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若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4、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委托方(甲方): 承揽单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地址: 地 址:

  电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工程承揽合同13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总则

  1、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工程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2、甲方提出工程的具体要求,乙方据此合同规定负责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工作。甲方负责投资工程的总费用。

  二、工程类型、费用构成

  工程总费用为:¥元。

  大写:人民币整。

  工程所需产品具体要求:

  3、若甲方中途变更承揽要求,造成乙方增加费用或遭受损失,则甲方相应提高工程总费用或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1、乙方负责(甲方协助)运输、安装、调试及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

  2、安装方式、位置及,由甲方确认后执行。

  3、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由乙方所在地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

  (2)现场安装、调试。

  (4)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

  4、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及时提供工程安装的具体要求,安装场地的施工条件说明及通讯距离规定。

  (2)派出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配合乙方安装。在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负责提供所需电力等便捷。具体要求由乙方事先提供。

  (3)负责施工现场的有关办证、与有关部门的联络、保卫、消防等所有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

  (5)甲方应对工程施工提供必须的基础设施,乙方向甲方提出基础工程施工的标准。

  五、工程维护

  4.以下情况造成显示屏不能正常运行,由甲方负责:

  六、工程进度及验收

  1.工程工期总计()天,从甲方预付款汇入乙方指定帐号起到乙方安装调试完毕止。

  2.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的()天内,甲方应对整个显示屏工程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依据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

  3.验收合格以前的所有控制操作必须由乙方完成。

  4.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由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5.甲方无正当理由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的()天内不对工程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6.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工程期限提供安装场地和条件,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工程逾期的责任。待合同规定工期期满后,视为安装完毕,甲方应按合同有关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

  七、工程费用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天内,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计¥元,合同生效。

  2.产品运抵甲方安装现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计¥元;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计¥元;验收后,甲方在()天内将工程余款%,计¥元支付给乙方全部结清。

  3.甲方在未付清全部工程费用以前,产品产权归乙方所有。款付清后,产权归甲方所有。

  4.工程款必须汇入乙方指定帐号。若汇入其他帐号,乙方不予承认,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罚则

  1.由于乙方原因,工程未能按预定工期交付甲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拖期罚金元/天。

  2.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能及时预付工程款,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罚金元/天;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特殊软件要求的技术资料或不履行协作义务等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成,乙方除有权将工期顺延外还可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由于上述因素造成工程逾期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九、特别约定:(若没有则注明无)

  十、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及其附属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

  十一、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甲方预付工程款到达乙方指定帐号后生效。

  2、任何一方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等信息发生变化,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4、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传真件同样有效。

  5、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代理人(签字)

  详细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乙方单位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代理人(签字)

  详细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工程承揽合同14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金宇时代奥城A地块基础土石方工程包给乙方施工完成。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资质

  1、乙方是经工商行政部门依法注册和相关行政机构依法核准,并持有合法有效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相关施工资质的公司法人。

  2、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出示上述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和提交复印件以供检验。复印件由乙方加盖公章后作为本合同附属资料由甲方予以归档管理。

  3、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验变更后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乙方应保证前述资质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如乙方以伪造、变造方式提交相关资质证明的,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宇·时代奥城”B地块基础土石方挖运工程

  2、工程地点:南部县南隆镇蜀北大道西延线

  三、工程施工承揽工作内容

  施工图所示范围内放线,标高控制,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含淤泥)及所需机械设施设备,地表清障(青苗费),场内排水、施工期间的排水、以及周边相邻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土石方开挖、运输施工临时道路修建(甲方只提供商品砼),冲洗设备、设施,临时用水用电,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开挖土石方及临时道路开口须办理的手续等工作。

  注:施工临时道路及冲洗池乙方施工完后无偿提供给甲方使用。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0天,每拖延壹天按10000.00元/天处罚。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承揽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行管罚款、保险费(含第三者责任险)、交验前成品保护费、利润、税金、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费等全部费用组成,如挖土过程中有淤泥其单价为:23.5元/m;无淤泥其单价为:23.00元/m。

  1、工程施工期间需排水其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工费由乙方负责。

  2、如需加班施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3、工程方量按实际收方结算。

  六、工程结算

  1、乙方按工程进度在每月30日前将已完工程量及价款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70%;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移交结算资料后,一次性付至结算金额的80%,剩余尾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清。

  3、乙方收取每笔工程款支付时须提供足额建安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七、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石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包括清边捡底)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10cm,垂直面边坡需用挖机夯实(如需做护壁喷锚等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如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2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保险费(含第三者责任险)交缴凭据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3、施工期间边坡如需覆盖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施工及其人工费。

  4、竣工结算资料为壹式3套。

  八、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乙方发生直接或间接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的自身及第三者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如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按其损失的双倍赔偿从总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九、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100万,合同签订后3天内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合同即生效,否则合同无效。(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退还方式:按总工期70天计算,第一阶段退款为30天,其余退款按每20天为退款阶段,退款时工程量须完成总工程量的三分之一,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未退还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款结算完毕后支付时一并支付)。

  十、合同签订后,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或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被甲方勒令退场,工程款结算按已完工程量的60%计算。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程款20%的违约金,乙方退场迟延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按其损失的双倍赔偿并从工程总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揽合同15

  发 包 方(签章) (以下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 包 方(签章) (以下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甲方( )装修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室内/室外装饰工程;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人民币(大写) 元

  施工工期: 本工程暂定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为日历 天;另质保期限为 个月,从双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二条:施工图纸等

  2.1 甲方进行设计,并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说明。

  第三条:工程变更和终止

  3.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期。

  3.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1)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乙双方必须进行书面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否则该变更单无效。(2)甲方变更设计或非乙方原因使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则由甲方支付。(3) 乙方私自进行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自付;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须另行赔偿。(4)《工程项目变更单》签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3.3 合同终止(1)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行政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进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出现,双方都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进行结算后双方签署结算单,本合同终止;(2)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相对方根据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 (5)本合同依法解除。

  第四条:工期延误

  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4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另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负责解决施工用电、水、道路畅通及消防等法定相关手续。

  5.2甲方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程装修款。

  5.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提出整改意见。

  5.4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5.5 乙方应依照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所列品牌、材料购买装修材料,如确需变更、增加品牌、材料等与报价单不符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材料费用;

  5.6 乙方应规范、安全施工,保质保量。如施工过程中导致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的协助、配合工作不免除或减轻任何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如第三人依法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承担后可向乙方追偿;

  5.7 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甲方配合,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要在合理时限内完成整改。

  5.8 乙方在完成房屋装修,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安保工作,并清理好场地;

  5.9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现因乙方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合理时限内免费完成修理或返工。

  第六条: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