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书

时间:2024-06-20 12:36:59 合同 我要投稿

贷款合同书集锦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贷款合同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贷款合同书集锦15篇

贷款合同书1

  合同号:_________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二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三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四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五条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帐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计算。

  (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帐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____%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________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________%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__________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贷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分,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书2

  贷款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_________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_________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_____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 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_______年期_____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

  2.按贷款人制定的_________年期_____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

  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________________;

  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__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 贷款用途

  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 贷款使用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订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 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1.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贷款人允许贷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货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 贷款偿还

  借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_______年______万美元;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____作为贷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贷款合同书3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按以下内容发放贷款

  一、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资信状况和担保情况等向借款人提供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金额大写)的人民币贷款,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用途、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生的业务,其贷款到期日的具体约定均不得超过x年x月x日。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提前还款时约定利率不变。

  四、利息计付:

  (一)本合同项下逐笔发放贷款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

  (二)本合同项下借款按x(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每x(月/季末月)第20日。

  第二条 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一、借款人在贷款人指定的金融机构x开立xx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二、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委托扣款还贷协议》同意贷款人委托结算的金融机构,按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到期在借款人账户内直接扣划贷款本金和利息(含罚息)。

  三、逐笔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四、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保证、抵(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二、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账户中划收。

  三、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借款凭证的记载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四、逐笔发放贷款时,贷款人有权审核借款人的有关情况,并自行作出贷与不贷的决定。

  第四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二、按期归还贷款本金。

  三、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四、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五、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七、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业、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或其他意外事件、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九、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十、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一、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小,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十二、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一)逾期罚息: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的利息。

  (二)挤占挪用罚息: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按挤占挪用处理,此期间对挤占挪用部分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的利息。

  (三)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复利标准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四)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本息。

  (五)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六)因借款人有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及实现债权的其它一切费用。

  二、贷款人违约: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不能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时,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的违约金。

  (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有权依法主张权力。

  第六条 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乙方可要求借款人办妥担保合同的公证、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要求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一、由x、xx、x(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

  二、由、x(抵押人)提供(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

  三、由、x(出质人)提供(质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提交x(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 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x 乙方(公章):x

  法定代表人(签字):x 法定代表人(签字):x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贷款合同书4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因资金周转需要,乙方现向甲方借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贷款人民币(大写)给乙方,金额为:¥元。

  2、贷款期限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乙方承诺自借款之日起每月支付的利息;付利息,贷款到期一起还利息。

  4、乙方自愿承担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因乙方逾期偿还贷款本息而使甲方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

  5、丙方自愿对乙方的'贷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为本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6、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本合同签署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乙方和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该复印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已将上述贷款实际支付给乙方,乙方不再开具收据。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贷款合同书5

  编号:

  XXXX借 款 人: 电 话:

  通讯地址:

  担 保 人: 电 话:

  通讯地址:

  贷 款 人:

  电 话: 通讯地址: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

  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

  1.1 币种: 。

  1.2 金额(大写):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资金周转 。

  第二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 借款利率: 2% 。月利息 。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支付利息。

  2. 2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第三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1.1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1.1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1.2 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借款人的义务

  1.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1.2 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1.3 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1.4 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1.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1.6 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7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 贷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六条的`第1.6小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1.1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1.2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3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八条 扣划约定

  1.1 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2 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3 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1.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公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贷款人:(签字)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书6

  助学贷款是指银行对正在高等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助学贷款。

  甲方: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

  乙方: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或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双方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内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二、乙方负责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及学校之间的关系。

  三、乙方负责接收、审核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将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专户”,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五、甲方须于每季度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分期限贷款余额、利息金额、50%利息贴息额。

  六、乙方负责依据甲方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额,经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______日前向甲方划转贴息经费。

  七、甲、乙双方分别在本系统对当年安排的`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和户数进行统计,并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

  八、甲、乙双方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安排情况、发放和收回情况、贴息款的划付情况、借款人的用款情况及毕业分配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

  九、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助学贷款收回后终止。

  十一、双方订立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合同书7

  本协议由ABC公司(简称“借款人”或“借款方”),____________国公司,与____________银行(简称为“银行”),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立。

  此证:

  鉴于借款人已向银行要求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本金为壹佰万美元(US¥_______________的定期贷款);

  鉴于银行已准备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定期贷款;

  据此,以双方相互承诺为对价,就下述内容达成一致:

  第一条定义

  1.1基于本协议之目的,下列词语可定义为:

  “营业日”:指位于____________银行开始正常银行业务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________同业银行拆借市场进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诺”:指银行在本协议生效日即承担向借款人贷款的义务。

  “____________”:指位于____________的信贷银行国际分部。

  “美元”:及“¥”符号,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及与本协议项下所有支付有关的现汇。

  “违约事件”:指依本协议第八条中所列举的所有事件。

  “担保人”:指____________银行。

  “负债”: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负债是指依据______国通常接受的会计准则所包括的在债务被确认之日该人或借款人之资产负债表负债一侧所表明的确定负债的全部债务项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继或被担保的,或属借款人次要或偶发的债务(有别于在托收过程中文件背书)在内的债务及负债,无论是源于任何协议所引起的负债或是提供款项及预付款项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负债均属此范围。

  “分期会款日”:指根据4.1的规定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达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42个月,48个月,54个月和60个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个计息期的最后一日。

  “计息期”:指自协议生效日起个月这后止的一段期间,第一计息期自上一计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选择的三个月后或六个月后止,但是(I),如果每一计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银行营业日者,则顺延到下一个营业日,或(II)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付款日结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规定,或另有规定的利率。

  “贷款机构”:是指国际银行机构,或根据其意愿随时指定的分行、分理处、分支机构或支行;贷款将自此类机构发放,且未偿付及全部偿付款项亦由此类机构收取。

  “贷款”:指依本协议2.1.款规定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票据”:指由借款人开业以银行为指定付款的依附录A基本内容的期票,其证明因银行依本协议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产生的借款人对银行的负债。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号、团体、政府、政府机构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个人、团体或其他名义的实体。

  第二条贷款

  2.1承诺

  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陈述与保证,银行同意通过其贷款机构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为壹佰万美元(¥____________)的贷款。

  2.2释放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依协议第六条规定,银行应向借款人在纽约指定的账号汇入协议约定的数额款项。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条中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则银行无义务提供此项贷款。

  2.3还款、支付利息及计息期的确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协议规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八期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应就其选择3个月或6个月利息期的结果,在利息期偿付之前5个营业日(第一个利息期除外),通知银行。如果银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则下一利息期的长度与上个相同;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款日结束。

  2.4利率的确定

  依照协议规定每一计息期的利息应为百分之一点五(1.5%)。此利率加该计息期偿付前两日,伦敦时间11:00AM,伦敦同业银行拆借市场的利率。

  2.5票据

  借款人偿还本金的义务应由借款人的期票证明,其基本格式应参照附录A,并符合本条(2.5)的规定。票据应(I)以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期票出具日期;(II)依银行指令支付与贷款本金相等的款项;(III)分为相等的八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IV)依规定利率偿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计息期在付息日偿付。

  2.6替代基础

  在利率是依2.4款规定确定时,(I)银行应确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偿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无法在伦敦同业银行市场上拆借到或(II),在某一确定利息期,其原先规定的利息,即从伦敦同业银行拆借的利息无法正确反映银行的费用时,银行应在该计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个营业日,以电传、电报或电话方式、将银行作出的决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应通过友好会谈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基础(简称为“替代基础”)。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该利率应具有追溯力且自该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达成一致,银行应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银行为获得该利息期内贷款所就负担利息的文件,应当明确的是银行的利息率应与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确实影响了银行筹集该利息贷款的费用,则新利率处该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银行应向借款人提供其获得贷款的途径及为获得此贷款而支付费用的证明。在收到银行有关利息率或为获得贷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后,借款人有权依据4.7的规定,将贷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预付日起计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偿付银行。

  2.7过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偿还根据贷款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应偿还的款项时,借款人应根据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从应付款日起计算,到实际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较高的为准:(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偿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利息率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百分点(1%),或(II)在借款人未能偿付之日的伦敦同业银行拆借市场上的上午11:00,主要银行所出具的贷款利率报价的基础上再加2.5个百分点(2.5%)。银行应以正确的书面方式中电传通知借款人确定的利息。在不损害本条规定的银行的权利以及准据法允许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补偿银行因为借款人不及时偿还贷款或本材料规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费用,如银行为遵守出贷承诺可为获得贷款款项而产生的.损失。为此,银行应出具一份标明损失和费用的证书。

  2.8计算,终局决定

  所有偿付的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银行对每一期利息率的确定都对各当事方有约束力。

  2.9收入的利用

  (A)贷款收入应用作____________(确定用途)。

  (B)银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确认其了解根据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的政策,国际贷款只能资助美国以外的非美籍企业。借款人确认贷款收入将只被用于资助美国以外的业务。

  第三条信用证

  3.1信用证

  为支持并担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项下的义务,担保人应按照附录2(保函)的格式向银行出具一份备用信用证。该保函的金额应为____________,且有效期应在偿付贷款日后一个月的第一天为止。

  第四条付款

  4.1付款

  根据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借款人对应向银行偿付的贷款不得抵消、反拆并可处由兑换,付款应向____________的贷款机构支付,不迟于当地时间(____________时间)上午10:00。一旦应付款日为非营业日,则自动顺延到该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在计算利息和金额时应包括这一日和下一个营业日。

  4.2以美元付款的义务

  根据本合同和本票规定,应由借款人偿付的本金和利息应以美元支付,而无论于何种法律、规则或制度,也无论是现有的或根据任何管辖权将可能会影响此项义务的履行。此义务也可通过偿付或诉讼方式予以保护。此项以美元付款日的义务应是通过诉讼可以强制执行的,并且不受其他裁决的影响。

  4.3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权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权在提前30天以书信或电传通知(不可撤销的通知)银行后,有权将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的提前偿还。每一部分的预先偿还额应不少于____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借用。

  4.4补偿

  借款人应对基于下列原因而使银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利润损失)进行补偿。(银行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仅限于:银行在利息低于合同的规定而为组织贷款而所付出的成本、费用和损失)(A)贷款未在该日签字;(B)在利息偿付日以外进行的偿还和提前偿还。银行应将这些成本,费用和损失制成证书,发送给借款人。这一证书,如果没有明显的计算或转交上的错误即应有约束力。

  4.5税务

  (A)所有票据面额、贷款本金和利息,以及与本协议和借款人开具票据有关的应付款项的支付应是不附带任何费用且是完税的,由______国或任何部门、机构、政治分支上权力机关或某一组织的成员所强制、划拨、征收或募集的(就本协议、贷款、票据、协议登记、监证或其他法律手续的履行、协议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费用或有关的其他款项支付而引起的)现在或将来的所有所得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费用、强制贷款及预提费用不得减少全部应付款项,上述费亦包括罚息和罚款;(以下综称“税务”)。如果任何税务被强制征收,则借款人须向银行支付必需的额外费用以保证银行得到在票据中说明而不含税务的净等额款项。所有税务应由借款人在罚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适用法律支付税务之后45天之内,借款人应将完税原始单据转交银行,如无法转交单据,则应向银行提交可含满意的形式或内容的支付证据。

  (B)借款人将保护银行或票据持有人受侵害并向该方依其要求偿还已实际支付的任何税款。

  4.6增加费用

  要本协议期间,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变化,或负责解释或管理的政府部门作出的解释或管理的变化,或财政或金融机构的指令的变化(无论是否有法律效力)将引起对于银行支付贷款本金或利息、票据金额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分款项的税基的变化;或强制、修改或承担任何储备金、特别储蓄及或对资产、基于账户或扩大信贷的储蓄类似要求;或强加给银行或伦敦同业银行市场任何其他对本协议、贷款或票据产生影响的条件,或可能导致银行贷款或维持贷款的费用增加,或减少银行应收取款项的结果,在这类情形下借款人应向银行依其要求支付此类附加款项以补偿银行增加的费用或的收入。由银行出具的确定其补偿必要额度的证明应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计算或传递方面明显的错误,则该证明将最终作为确认文件并确定补偿金额。

  4.7法律变更

  无论是否有其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变化,或负责解释或管理的政府部门作出的解释或管理的变化,从而引致银行(1)承诺;或(2)发放贷款或维持贷款的行为成为不合法的情况下,银行应通知借款人并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递交有关此类变更的证明。基于由银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关此变更的通知,银行的承诺即终止,且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票据款项,连同利息和依本协议应向银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项均须于此类变更之日后继的计息日或依银行规定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条陈述与保证

  为使银行加入本协议并发放并维持贷款,借款人特向银行作出下列陈述和保证。

  5.1组建公司及资格

  借款人是依______国法律组建、有效存续及具良好信誉的(特定实体形式),且其以自有资产组建并经营业务,并依财产所有者之特性或业务经营必需某种资格时在各管辖取得此类资格。

  5.2能力和权力

  借款人有充分的权力参与协议,借贷资金,签署票据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义务;上述全部行为均经适当和必需的法人行为所授权。

  5.3同意与登记

  任何人基于本协议及票据的履行、送达、执行、有效性或强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权、同意、批准、登记、宣告、豁免及特许(除在此时中央银行许可汇付外汇并不适用的情况之外)均须完成并产生法律效力。

  5.4合法性和强制性

  本协议和其附属条款的执行的票据构成依______国有权法院的规定对于借款人的合法、有效并肯约束力的强制性义务。

  5.5其他附属文件

  本协议和其附属条款的执行和送达,以及上述要据的出具,均不导致因以借款人为一方或由借款人作邮或其财产受到约束的契约、协议、指令、判决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于备忘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违犯,对于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托管或不动产债权的产生,某种过失(通知或时效已过或两者兼而有之),或债务持有人宣布同样应付债务的情况,而且亦不违犯适用法的任何条款规定。

  5.6财务报表

  借款人在____________,并与该财政年度末借款人损益报告有关并已将复印件送交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应是在保持一贯性的基础上依______国通常所能接受的会计准则于期末日所准备出的,完整、正确及公正地反映该期间现时财务状况和期末经营成果。在当日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内及说明之中不得带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间接,固定费用或提成费率形式的重大债务;并且自出具资产负债表之后起,在借款人业务、财产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经营上不存在重大不利变更。

  5.7重大不利条件

  除自____________以书面形式由借款人身银行披露的内容外,无论借款人的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经营以及借款人的财产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现重大不利的影响。

  5.8诉讼及其他

  除以书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银行披露的内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据法律或衡平原则作出的不利决定将对借款人业务、财产及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产生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论是否以借款人的名义)或对于借款人

  的威胁、对抗或影响的存在。借款人不得违反严重影响借款人经营和/或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关适用法律和/或法规,以及任何以借款人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约束,其违约可能对借款人的经营、财产或公司状况(财政方面或其他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

  5.9税务

  允许借款人依本协议和票据为条件基于票据完成所有支付义务,向银行的偿付应是不附带任何费用并且是完税的,而且银行所收到的偿付款项不含任何税务。借款人依本协议支付全部税务。

  5.10文证税务

  本协议、票据及担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税或文证税务或其他类似费用,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国或任何政体分支或征税权力机关的注册记税,依担______国的税务法典征收的印花税除外。

  5.11豁免

  借款人先在承担协议项下义务及其债务,且借款人就本协议收票据签署及履行构成私人与商业行为而非政府与社会行为。借款人及其财产不得享有与本协议义务相关基于主权或由于对销债务、诉讼、判决或执行会产生的豁免权利。

  5.12权利

  借款人对于其反映于____________,依本协议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和相关说明之中的财产及资本,以及在出具资______产负债表前后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财产及资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让的权利;而且这些财产或资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资产负债表和相关说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债权(包括不动产抵押或证券权益抵押)。

  5.13税务

  借款人应申请依法律、法规或对于借款人或其资产有税务管辖权的各政府部门或征税权力机关发布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税。借款人已付,或已约定支付与或可能与上述退税有关的全部税款、费用和其他政府费用;除此类税务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税款,则将作为基金储蓄(依______国通常所接受的会计准则)。在借款人账目上有关税务的费用、孽息、储备金(依______国通常所接受的会计准则)是适当的。借款人知晓,除向银行提交的财务报告所披露的内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税务款项,并且对任何税务支付时间的延长均属无效并不得提出此类要求。

  5.14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书面形式向银行披露的内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为对其经营、财产或公司状况(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指示、委托书、公司内部细则中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决(以下简称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约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类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义务或条件。

  5.15同等履行

  依本协议借款人的义务与票据中规定的借款人的义务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与所有其他借款人债务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法律形式

  本协议,票据及担保依______国法律具有适当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个条款赋予强制力以强制程序在______国法院对抗借款人。

  5.17担保人

  担保人依______国法律组建并具有良好声誉,而且其具有全部能力、授权和法律权力依担保承付债务、签署担保文件以及履行和遵守担保文件条款;在担保文件签署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并对担保人义务在______国有管辖权法院依担保条款而具有强制力。

  第六条贷款条件

  6.1在付款或付款日以前,本协议项下银行贷款义务的履行取决于借款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并以银行满意的方式满足下述先决条件:

  (A)银行收到经正式签署的贷款本金的票据;

  (B)银行收到经正式签署的担保书,其形式和内容应为银行所满意;

  (C)(1)借款方遵守全依从本协议对其有约束力的所有条款、约定事项和条件;

  (2)借款方在得到贷款及得到贷款以前没有发生违约事件,并且随着通知的发送和时间的流逝,也未构成违约事件;

  (3)第5条中的声明和保证是真实的,并且犹如借款当时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一样;

  (D)借款方和担保人已得到借款所要求的与本协议、票据和担保书有关的必要的政府同意,其中应包括允许借款,贷款的利用,以美元偿还本金的时间表,贷款利息,根据本协议和担保书的条款产生的票据事项,及所有其他的预定支付和与预定交易有关的另外应该支付事项。所有这些应是完全有效的;

  (E)银行收到借款方(中央银行)同意借款和借款方依据本协议和票据接受美元汇款的经确认的许可证副本;

  (F)银行收到借款方和担保人采取法人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票据、担保书和借款的经确认的文件副本,应该包括前述2项所指的政府同意的文件副本和银行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的副本。采取法人行动的形式和内容应使银行及其律师满意;

  (G)银行收到律师意见书:

  (1)借款方律师应基本上依照附录3的格式,并且对银行要求的其他合理事项使银行满意;

  (2)银行的______国特聘律师,对银行要求的有关本协议的事项包括并不限于,依据本协议票据和担保书的有关条款对强制执行性提出意见书;

  (3)银行所要求提供的其他律师意见书;

  (H)银行收到每个参与人的权限证明:

  (1)代表借款方在协议上签字的证明;

  (2)代表担保人有担保书上签字的人的证明;

  (3)代表借款方签署票据有人的证明;

  (4)在本协议要求和允许的声明、报告、证明和其他文件上签字并作为借款方代表实施本合同的人的证明;

  (I)银行收到根据上述H条款被任命的每个人的经确认的签字样本;

  (J)银行应得到依本协议为预定的交易而合理要求的一部分和更多的资料和文件,包括组建记录,并且这些文件须经适当的法人权力机关的确认方可。

  第七条约定事项

  借款方借款,应交付所有的票据并且履行下述所有其他的义务,但银行以书面形式另外同意的范围除外;

  7.1财务报表

  借款方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半年结束后不超过60天之内向银行提交未经审计的资产平衡表和损益表,并且要全面正确地阐明和公平陈述财政状况。

  7.2报告

  (A)借款方在违约事件发生后的五天之内,无论如何都要尽可能快地向银行提交报告,或者在随着通知的发送和时间的流逝,一个事件将构成违约事件时,或者在提交报告日,一个违约事件正在继续,借款方的管理人应在报告中详细阐述这一违约事件及借款方计划采取的有关行动;

  (B)借款方应向银行提交银行在任何时候合理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告或声明,并且允许银行或它的代理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检查借款方的财产,并检查、审计、审查借款方的账簿或记录和提取摘要。

  7.3平等待遇

  借款方本协议项下和票据项下的义务至少应和借款方其他有关的所有债务处于平等优先受偿地位。借款方不应在现在或将来其他债务,留置权,保证或其他费用(在正常商业活动中的信托收据除外),除非担保产生的利益和借款方在协议和票据项下义务同时平等和有比例地扩大。借款方保证遵守所有适当的有管辖权的当地法律以使借款方在协议和票据基下的义务与其他债务至少处于平等地位。

  7.4保持同意和登记

  借款方应该并且主动遵守其适用法律,及根据银行任何时候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和票据事项;所要求和期望的获得政府机构的同意,许可,批准或授权及进行登记,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适当的行动确保已获得的所有同意、许可、批准、授权和登记的继续有效;借款方在获得贷款后的90天内向银行交付(中央银行)贷款登记证书(和投资委员会第37项批准书)的经确信的副本。

  7.5保险

  借款方得在任何时候用自己的费用投保,并随时在征得银行的合理同意时对可接受为保险财产的所有建筑物或借款方的财产的一部分投保,借款方应用这笔保险费用不类似经营和拥有类似财产的公司在与借款方基本相同的经营领域惯有的风险向负责任的并且声誉好的保险公司或组织对其财产投保。

  7.6存继、商业行为

  借款方将维持和继续它的法人地位的存在,保持和现在一样的业务经营、正常的商业行为所必要的和合乎需要的权利、特权及特许权,在经营中为了维持好的经营秩序和状态所需的和必要的财产,遵守所有适用于任何法人的法律和法规,以及可能成为当事人一方并且其财产可能会受约束的任何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的条款,而如果不遵守上述规定,将会对财政状况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第八条违约事件

  8.1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更多种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不管该违约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或者是自愿的或非自愿的,或者受法律实施的影响或根据任何法院的判决、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机关的命令、规则、法规和法令):

  (A)借款方未能根据本协议条款和票据支付贷款本金和应计的利息或票据,或其他任何应付款项,当根据协议条款规定的相同贷款到期和应支付时(不管是否到期,都应根据协议通知提前偿还或其他):或者

  (B)借款方没有履行和遵守协议或票据中的任何其他条款,约定事项或双方达成的一致;或者

  (C)借款方所作的任何声明和保证及其在根据协议交付的任何证明、报告或意见中的声明和保证补充证明是不正确的或者在一些重大方面有误解;或者

  (D)任何登记、政府的同意或批准或与本合同有关的要求事项、票据和担保等满期或终止、废除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或归于无效;或者

  (E)借款方或担保人非法履行它要票据和担保书中设定的任何义务和其他预定文件中的既定事项;或者,

  (F)担保人拒绝履行或者修改它在担保书中的义务;或者

  (G)借款方或担保人没有到期或在适当的宽限期内偿还债务;没有遵守或履行能证明债务存在和为债务作保的任何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约定事项或达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如果是加速偿还,或者允许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义务,到期支付和其他义务,不管是否加速偿还发生或这些违约被放弃;或者,

  (H)借款方或担保人被裁定破产或无偿债能力,或在贷款到期时书面宣告无偿债能力,或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了转让,借款方或担保人为了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申请或同意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的选定;这样的接收者、受托人或类似的官员没有借款方或担保人的申请和同意而选定并且这种选定将连续存在14天并不可撤销;借款方或担保人(根据请求申请、答辩、同意和其他)已开始无力偿还贷款、破产、破产整顿,整理财产、再调整,解除债务,清算并依照法律和管辖权进行有关的类似程序,或者开始一些针对借款方和担保人的程序(依据请求、申请或其他),并且这种程序14天期限内不开始进行;签发判决书、令状、拘留证或执行文书及办理其他手续,或者没收借款人或担保人的部分财产,并且判决书、令状、及类似手续在签发或没收财产后十四天内不能被解除或撤销;或者

  (I)针对借款方的有关货币财产的终局裁决,如超过____________美元或数量上相当,应在终局裁决日或以后的任何时候做出,如果在裁决登记后十四天内,裁决没有被撤销,履行或执行,就中止未决上诉状态,在中止期满后十四天内,裁决没有被撤销,履行或执行,就中止未决上诉状态,在中止期满后十四天内,裁决不能被撤销或履行;或者

  (J)借款方或担保人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财产被宣告没收、押收或被拨用、或经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或事实上)这些财产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实体承担或意欲承担,借款方和担保人不能再通过任何人或任何实体对它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实施管理控制;

  则前述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和继续,将导致贷款银行发生贷款的立即终止,银行可以宣布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及票据立即到期并且应该支付,由此,贷款本金和应计利息和其他应支储的款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方明示放弃,只要8.1款中H项说明的任何违约事件发生,贷款和票据将立即到期并应支付,不需要对借款方再行宣布或通知。

  第九条管辖地

  9.1管辖权

  借款方同意凡是因其违约而引起的有关本协议、票据及其他预定文件或即定事件的法律诉讼及判决的执行都可在____________法院提起,或在____________国的任何法院或其他的地方法院提起,银行可以选择行使管辖权的法院,并且在本协议签署和交付后,借款方应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服从这一管辖。

  9.2传票

  借款方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委托、指派和授权____________公司(位于____________)作为它的代理行为其收受在____________提起的有关本合同和票据的任何诉讼的传票。借款方同意代理行没有就送达通知借款方时将消弱和影响基于上述事项就任何诉讼而作出的送达和裁决的有效性。借款人进而不可撤销地同意传票从上述提起诉讼的法院用挂号邮件,通过航空邮寄,邮资已付,按照10.5条中指定的借款方地址送达给借款方,然而前述事项不能限制银行用法律许可的任何方式传唤。借款人声明和保证,只要银行遵守本协议和票据,它将为了便于在银行在任何法律诉讼时送达传票和办理其他法律手续在加利福尼亚保持一个正式的使银行满意的指定代理行,并且保证答复银行用书面形式提出的关于代理行的身份和住所地的咨询。

  9.3裁判地点

  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的____________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起因于或与本协议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宣誓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从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第十条其他

  10.1协议的完整性

  协议的全部有附录,均构成协议完整的部分及属于各方之间民谅解的内容,并取代先前有关这一事项的所有协议和谅解。

  10.2费用

  不管贷款是否支付,借款方应凭要求即付给因银行发生的所有合理的费用(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特聘的美国律师或其他律师的费用,与下述B项中确定的有关费用,银行的其他律师的费用,独立会计师和其他专家的费用,通讯、旅差和所有其他杂费),以及与下述各项有关的费用:

  (A)谈判、准备、签署和交付协议,协议、票据及其他预定文件和既定文件的管理,以及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放弃和同意;

  (B)协议和票据的执行;

  (C)如果一个违约事件发生并正在继续时(不管银行是否发出了违约事件的通知或采取了其他有关的行动),对协议的管理。

  10.3不可放弃

  银行没有或迟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应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单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应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进一步使上述权利或其他权利。借款方对本协议或票据的任何条款的放弃和民意除非经银行书面同意和签署意见,都是绝对无效的。上述放弃和同意只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特定的目的时才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借款方没有得到通知或要求,借款方在类似或其他情况下将有获得其他的和进一步的通知和要求的权利。上述权利和要求是累积的,而且不应授引法律构成排他性的权利和要求。

  10.4继续有效

  借款方宣布的声明和保证,在贷款支付时仍然有效,借款方在2.7条、4.2条、4.4条、4.5条、4.6条、10.2条项下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和取消票据时继续有效。

  10.5通知

  任何根据本协议或票据的通信、要求或通知在正式传递时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传或有效的电报方式,格式如下:

  对借款方:对贷款银行:

  致:致: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对任何一方来说,如果有了另外的地址应该用书面通知方式对其他各方讲明。所有邮寄的从一国到另一国的通知应视为一级的航空邮件寄送,邮资已付。除非有另外规定,所有以挂号航空邮件邮寄的通知和要求,在它们被寄出后8天视为收到,电传方式传送的通知和要求发送时间即视为收到时间。

  10.6准据法

  本协议、票据及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适用____________法律并依该法律进行解释。

  10.7条款的可分割性

  本协议中任何管辖区域禁止或不能执行的任何条款就该管辖区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执行限度内无效,并不使协议的其他条款无效,或者影响该条款在任何其他管辖区内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0.8继承者和受让人

  本协议对借款银行及它们各自的继承。

  10.9语言

  借款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请求、声明或其他通信都应用英语。除了根据本协议规定交付的财务报表不使用英语外,所有文件都应附有经确认的英文译本。在原始文件和英文译本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不论为何目的英文译本将被视为正确的有约束力的文本;

  10.10标题等

  本协议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10.11会计术语

  所有的会计术语不在此作专门定义,应和5.6部分中所指的准备财务报表时适用的会计准则一样,依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解释。根据本协议须提交的所有财政数据也要根据这些准则准备。

  10.12修改

  除非银行书面同意,本协议或票据的任何条款不得修改、变更、补充、撤销或解除。

  10.13副本

  本协议应由各方当事人签署任何数量的副本和分别在副本上签署,经签署和交付的副本中任何一份都是原始文件,但所有这些副本一起构成同一文件。

  双方于协议文首所述日期正式签署本合同,特此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银行: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书8

  贷款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已经审查批准,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

  第二条 借款的利息为_______。

  第三条 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 甲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第五条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

  第六条 保证

  (一)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二)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三)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四)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乙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七条 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贷款合同书9

  (借款人名称) 关于(项目名称)项目使用 (国家名称)(贷款种类)贷款的转贷协议 年 月 日 鉴于(借款人名称)向中国银行(分行名称)分行申请使用(贷款名称)贷款,根据中国银行与(国外银行名称)签订的国外贷款协议(借款人名称),与中国银行(分行名称)分行于年 月 日在(签约地)签订本转贷款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借款人”指 ,其法定地址为 ;

  “贷款人”指中国银行总行或中国银行 分行,其法定地址为:

  “担保人”指 ,其法定地址为 ;“项目”指

  “商务合同”指作为买方的(公司名称)公司与作为卖方的(公司名称)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有关“项目”的商务合同(合同号为 );

  “国外贷款协议”指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贷款,“贷款人”同(银行名称) 银行签订的本“项目”的信贷协议;

  “工作日”指中国银行总行或其分行以外开门营业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条 贷款的金额和用途 “贷款人”在此同意,转贷给“借款人”总金额不超过(金额)的贷款(大写: )。

  本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贷款及有关费用。

  第三条 贷款的期限 根据“国外贷款协议”的规定,本协议的贷款期限为 年,其中用款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截止),宽限期为 年(自用款截止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还款期为 年(自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最后一次还款后结束)。

  第四条 贷款帐户 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应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本外币存款帐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地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五条 贷款的使用及前提条件

  一、在具备下列条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协议项下使用贷款:

  1.“国外贷款协议”业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商务合同”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3.“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协议十二条中所做各项保证,未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汇管理局的要求进行外债登记。

  二、本协议项下贷款的用款期为 个月,自 之日起至 之日止。用款期满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贷款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贷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请延长用款期,应在用款期结束前 天提出,由“贷款人”与国外贷款银行联系。如国外贷款银行同意,可以为“借款人”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第六条 利息及费用

  一、本贷款的利率为年率 %,一年以360天为基础,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 年 月 日和 月

  日为收息日。

  二、承担费为年率 %,一年以360天计算。计算期按贷款的`未用余额,自签订“国外贷款协议”日 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每 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和 月 日为收费日。第一次收费日为“国外贷款协议”签订后第 天。

  三、管理费费率为 %,按贷款总额于签订“国外贷款协议”后 天内由“借款人”通过“贷款人”对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贷款人”中数向“借款人”收取。

  五、“贷款人”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 %,以与提供本贷款相同的货币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并以与计算利息相同的方法与利息同时向“借款人”计收。

  六、“国外贷款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其它费用(包括协议执行费用等)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负担。

  七、“借款人”应以与贷款相同的货币无条件地按期向“贷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费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贷款人”则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外汇或人民币帐户中主动借记尚未偿付金额。

  第七条 贷款的偿还

  一、“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提出的还款时间表中列明的金额和日期,按期如数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费用。“借款人”应提前 个工作日将应偿付款项支付给“贷款人”以保证“贷款人”按时向国外贷款银行还款。

  二、“借款人”应以与贷款货币相同的货币还本付息,支付费用。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政府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借款人”应将提前还款金额、方式事先通知“贷款人”,“贷款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做答复,即视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

  二、买方信贷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提前50天通知“贷款人”。在得到“贷款人”书面同意后,从还款时间表列明的最后一期还款开始倒顺序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应在付息日进行,提前还款金额应为一期还款额的完整倍数。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通知为不可撤销的。已提前还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贷。

  四、因提前还款所发生的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第九条 逾期利息 “借款人”如未能按本协议第六、七条的规定偿还任何到期的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费用),“贷款人”将向“借款人”计收应付未付部分款项的逾期利息。该利息的具体计收方法为:逾期之日起(包括这一日)至“贷款人”实际收到该笔应付款项日止(不包括这一日),“借款人”按逾期之日“贷款人”公布的半年期现汇贷款利率和适用的买方信贷利率之较高者向“贷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逾期1年以上,贷款人则在上述利率基础上,向借款人收取20%至50%的加息。

  第十条 保险 “借款人”在“商务合同”生效后,应向“承保人”就该合同项下的设备在到货、建设和还款期间的风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人”贷给“借款人”全部贷款的本金。投保险别包括运输险、安装工程险和财产险。“借款人”在投保后,必须将保险单项下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保险赔款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费用。但“贷款人”可视“项目”实际情况通知“承保人”将保险赔款付给“借款人”,继续用于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 税收 国家税收部门在“国外贷款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征收的任何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预提税、印花税等)均由“借款人”负担。

  第十二条 保证

  一、“借款人”在此保证:

  1.每年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年度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计划;

  2.每半年向“贷款人”提供“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的资料;

  3.随时将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重大情况,决定和事件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4.在每年度结束后60天以内向“贷款人”提供“借款人”以及“项目”的该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项目工程支出年度决算报告;

  5.应“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它有关资料;

  6.在每次偿还本协议项下到期应付本息前60天,将与应付款项等额的资金存入按第四条规定开立的存款帐户中;

  7.“借款人”对其与其它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所签贷款协议或担保协议项下所发生的任何违约事件应立即通知“贷款人”。

  二、“借款人”在此声明并承诺:

  1.“借款人”在其它任何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未曾给予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优惠于本贷款协议的偿还条件。“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及其与“贷款人”签订的所有其它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所欠“贷款人”的全部款项,在偿还方面与“借款人”所有其它债务均处于同等受偿地位;

  2.“借款人”今后在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签订任何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时,决不接受比本协议项下贷款优先偿还和损害或违背“贷款人”利益的条件和条款;

  3.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将其现存的和将来获得的任何资产和权益抵押或转让给他人。

  第十三条 违约事件 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一、“借款人”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偿还到期本金、利息、费用及其它任何应付款项;

  二、“借款人”违反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

  三、“借款人”在其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其它贷款协议或担保协议项下发生了任何违约事件;

  四、“借款人”在其与其它任何银行或金融机构所签的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发生了任何违约事件。

  五、“贷款人”有理由判定本协议下贷款的担保人已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资格时,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之一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下述一项或几项措施:

  1.限期“借款人”纠正违约事件;

  2.中止用款;

  3.宣布全部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偿还全部借款。

  第十四条 放弃

  一、“商务合同”项下买卖双方如发生争执或发生其它事件,将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即“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其它事件的影响。

  二、“贷款人”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视为放弃该项权利,并且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 转让

  一、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二、如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时,则任何继承人、代理人、受让人或接管人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应无条件地承担“借款人”在本协议下的全部义务。

  第十六条 协议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协议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予以修改和补充,但在修改或补充协议生效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

  二、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发生变化,而影响本协议的正常履行时,则应按国家当时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修改或补充本协议。

  三、经“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确认后,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同等有效。

  四、本转贷协议中未明确的内容,应按“国外贷款协议”有关条款的规定解释。

  第十七条 争执

  一、借贷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时,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二、诉讼费用,按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的规定办理。

  三、在诉讼期间,本协议凡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借口解决争执而拒不执行本协议的具体条款。

  第十八条 协议生效

  一、在下列条件具备时,本协议正式生效,生效时间以迟者为准:

  1.本协议业经借贷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国外贷款协议”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二、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借贷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分,副本分送。

  四、本协议项下未尽事宜,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总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借款人: 公章 贷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书10

  ┌───────────────────────────────────┐

  │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

  │ 抵 押 合 同 │

  │(封面) │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

  │ │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

  │住所: 住所: │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邮政编码: 电话: │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邮政编码: │

  │ │

  └───────────────────────────────────┘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

  2.地号

  3.土地面积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来源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8.房屋建筑面积

  9.共有权份额

  10.房屋所有权证号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

  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积

  2.抵押土地评估价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

  8.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其抵押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得转让、出租、出售。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八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九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二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甲方(印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抵押物清单(略)

贷款合同书11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准备在 银行贷款 万元整,现全权委托乙方进行办理,关于咨询佣金的比例,提取的方法及相关税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全权办理甲方的贷款事宜,其咨询佣金的比例为实际贷款总金额的百分之 ( %)。

  二、咨询佣金的提取按如下方法进行:

  1、双方共同在贷款银行以甲方的名义开设该贷款的专用账户(印鉴由双方各执一枚)在佣金支付完毕前必须凭双方印鉴方能支取款项。

  2、通过乙方办理的该笔贷款必须进入本合同二条一项的'账户,且甲方贷款到账之日起叁日内按乙方指定的方法支付咨询佣金。否则,甲方除支付咨询佣金外,另行向乙方支付贷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

  3、佣金支付完毕后,乙方撤销对该账户的控制权,由甲方独立使用,资金自由进出。

  三、因该咨询佣金而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相关票据事宜,均由甲方自行解决。

  四、待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为甲方办理该贷款事项。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书12

  合同书编号:_____________

  第一条 __________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完成________资金贷款贴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项目执行期为自_____年____月至_____年___月。项目完成的总体目标、经济、技术、质量指标是:

  1.总体目标: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万元。其中在项目执行期内,计划新增投资__________万元。合同到期时,项目达到______生产阶段,企业总资产达到__________万元,企业总人数达______人,并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2.经济目标: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项目实现累计销售收入_________万元,累计缴税总额_________万元,累计净利润_________万元,累计出口创汇__________万美元。

  3.技术指标:项目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达到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项目产品达到的质量标准:

  a.企业获得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项目获得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实施阶段目标是

  1.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字时乙方已为实施本项目贷款________万元。为支持本项目,乙方所提供贷款证明及付息的有效凭据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将安排为此贷款贴息________万元。甲方的`贴息款拨付进度:

  1.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

  2.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除甲方首次拨款外的剩余贴息款,将视项目进展及验收情况,再行决定拨付金额及时间。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在项目执行期间的规定时间内,按甲方所规定的格式,如实上报___________资金项目跟踪考核表;在项目完成后的规定时间内,按甲方所规定的格式,如实上报___________资金项目验收表。

  第七条 在本合同生效后5年内,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企业项目信息。

  第八条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间内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合同的需求,需与另一方协商,签订变更协议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撤销或中止合同。撤销或中止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根据甲方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已拨资金。同时,甲方今后不再受理乙方的申请。

  第十条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及产业化的暂行办法(XX年5月修订》及相应的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书13

  鉴于:

  1、合作各方拟共同出资向 公司(下称“丁公司”)提供融资;

  2、合作各方拟共同出资向丁公司购买其开发的房产。

  各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为: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丙方: (身份证号 )

  第二章 基本合作方式

  第二条 各方共同出资 万元人民币,各方出资金额分别为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丙方出资 万元。

  第三条 各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名义委托 银行向丁公司提供贷款 万元。

  第四条 各方一致同意以乙方名义向丁公司购买本合同附件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列的房产。购房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第五条 合作各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权益、承担风险。

  第三章 各方关于合作提供贷款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贷款的相关要求

  1、各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名义提供贷款。

  2、贷款期限为18个月,贷款利率为 。

  3、丁公司应以 项目的土地及在建工程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4、贷款应于相应的抵押担保登记手续完成后发放。

  第七条 各方权利义务

  1、未经乙方及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提前收回贷款或延长贷款期限。

  2、甲方收悉利息及收回的贷款后三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按合作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支付方式以乙方及丙方另行指定为准。

  3、甲方迟延分配利息或收回的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额的.1%支付滞纳金。

  第四章 各方关于合作购房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购房的相关要求

  1、各方一致同意以乙方名义购房,相关手续均交由乙方办理。

  2、购房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3、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列明丁公司负有回购义务,即:

  4、各方协商一致可要求丁公司在购房后半年到一年半内回购所购买的全部房产,回购价格详见附件一。

  5、乙方应按附件一与丁公司签订购房合同。

  第九条 各方权利义务

  1、对所购房产的任何处分行为均应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乙方未经甲方及丙方同意不得擅自以出租、出售、抵押等任何方式处分所购房产。

  2、乙方应于收悉回购款后三日内将所得款项按合作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支付方式以乙方及丙方另行指定为准。

  3、乙方迟延分配所得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额的1%支付滞纳金。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条 如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如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则每延期一日,应向合同其他方分别支付其他各方已出资额的万分之 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乙方擅自处分所购房产的,除全额赔偿给甲方及丙方造成的损失外,还需另行以擅自处分的房产的购房价的30%承担违约金,该笔违约金由甲方及丙方按照出资比例分享。

  第六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因此达成的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通知

  第十四条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文件均需以书面方式发送至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任何一方的地址如有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其他方,否则未能送达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一切由专人送达的通知、文件均视为当天收到,以邮件的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以寄出日的次日为收到日。

  第九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作各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 份,各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协议各方签署如下: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贷款合同书14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向贷款方缴纳壹仟圆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书15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币别)_________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四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 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 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一)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三)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 质押登记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质权实现。

  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 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质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质人赔偿质权人因出质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十三条 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 权利放弃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第五条质物清单所列质物交付于质权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出质人执_________份,质权人执_________份,_________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质人(签章):_________ 质权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及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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