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时间:2024-05-17 14:17:15 合同 我要投稿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合集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产品委托加工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合集15篇)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1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落实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生产战略合作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加强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保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通知,各种合同及协议,科研、生产、营销、质量等会议记录及各类报表;经营战略、项目规划;与产品研发有关的立项、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创新改进等资料;提供给乙方进行技术支持的关键、专有技术;属于甲方技术范围内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等;生产大纲与计划、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标准;营销策略及客户档案、产品质量反馈、供应商及外协厂情况等资料;财务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及各类财务状况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按甲方要求生产的产品实物;其它各种甲方提供给乙方但未公开的资料、信息等。

  二、乙方对保密信息应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传递,不得复制、转让、遗失,不得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进行与双方合作无关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三、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须,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以下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若乙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四、若出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乙方披露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的情形,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保密措施,以确保相应保密信息不受泄露。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五、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工作制度》,并采取如下相应的保密措施:

  1.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并实行秘密等级制度,对甲方的上述各类保密信息资料指定专人归口管理,并配置完善的保密装置妥善保管。

  2.对于甲方标有“绝密”“机密”和“秘密”等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由乙方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3.对其内部人员借阅甲方的保密资料,实行分级授权(普通员工或底层管理层不得查阅完整的甲方保密资料),予以严格控制,并登记备案。

  4.要求并教育其内部涉密员工遵守保密守则,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5.对于掌握甲方关键、专有技术的人员、乙方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流失。

  6.乙方保管甲方保密信息资料的`场所,及为甲方加工配套件的生产、仓储现场等保密点,不得让外来人员参观、拍照、摄像等。

  六、双方合作终止时,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退还属于甲方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合作期间涉及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完整文档和说明、产品图样、工艺文件、检验文件、技术标准、技术协议、软件程序原代码、光盘、应用程序、执行方法或管理系统文档。乙方退还上述资料须经甲方外协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书面确认,在乙方退还所有资料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工的配套件等不予结算。乙方同意:双方合作终止时,不以任何借口和形式保留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资料,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目的将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资料透漏给第三方或用于非甲方指定用途的其它任何用途。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七、保密期限:本协议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均应遵守本保密协议,直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公开为止。

  八、其它

  1.甲方保密专门机构有权对乙方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乙方保密措施落实不力的将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

  2.如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减少委托乙方生产配套件品种和数量、暂停乙方生产配套件计划)。

  3.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在双方以OEM方式合作开发生产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产品

  产品名称香型酒精度规格单价数量总价备注

  备注:数量和金额以实际订单发生为准。

  第二条订货和运输

  1、甲方将乙方作为甲方的唯一OEM供应商。

  2、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定,经确定后的订单有效。

  3、甲方不能单方取消乙方已生产的订单,一旦甲方违约,将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4、甲方所下订单每批次该系列产品下的某一款产品最低生产数量为500件。

  第三条价格的确定方式

  产品价格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变动,双方协商并签字确认。

  第四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的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本产品。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许可的企业执行标准。

  3、乙方保证同批次产品的酒质、风格和口感的稳定性,不同批次的酒质、风格和口感保持长期相对稳定性。但由于酱香型白酒的醇化、老熟是一个持续过程,所以因存放时间长短导致一定程度的口感差异属正常现象。

  4、甲方自行组织生产包装材料:

  A、设计审稿最终由乙方书面确认且认可;

  B、生产工艺必须充分与乙方沟通确认;

  C、甲方组织生产的包装材料质量不得低于乙方的包材检验标准。(乙方产品质量标准:JF/BZ-ZB-01-20xx~JF/BZ-ZB-08-20xx。)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或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5、包装材料有轻微质量问题且经甲、乙双方质量评估后不影响产品上市销售且不会产生其他纠纷的,经甲方书面承诺后,乙方可以使用该批次包装材料;如乙方评估后认为质量缺陷较大,会影响产品质量或乙方声誉的,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并将其销毁。

  6、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中应当包含:产品条码、生产厂商及地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包装中必须包含的所有信息。

  第五条包装材料

  1、为确保产品质量和产品的合法合规,包装材料原则由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以保证产品的质量跟踪、工艺沟通和运输协调等相关事务的衔接,便于包装和生产的顺利推行;甲方也可自行采购,但质量标准必须达到乙方质量检验要求;包装材料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含运输及装卸费用)。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做好生产所需准备工作;如甲方自行采购材料,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包装材料按照订购的数量运送到乙方工厂,在发送包装材料前,甲方应该告知第三方(包装材料生产厂家)与乙方联系,告知乙方发送材料的品名及数量,便于乙方安排卸货。同时要求并叮嘱第三方(包装材料生产厂家)开好送货单,便于乙方收货、验收、对账使用,否则造成拒收、卸货延迟或再次转运等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当对到达的上述包装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如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应拒收且不予以卸货并立即告知甲方;如发现材料品名、数量不符或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当立即与甲方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

  4、因包装材料及存在自然损耗情况,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包装材料应考虑不低于5‰的损耗,若因甲方未提供可能损耗部分材料导致乙方无法按规定数量向甲方供货,全部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运至乙方的包装材料应立即包装完成后发走,对包装后剩余的包装材料乙方负有90天的代管期(代管期:是指甲方的包装材料进入乙方库房后,乙方有责任保管,直至保管期结束,此代管期不能超过90天。),超过代管期后乙方有权用任何方式处理剩余包装材料(含乙方自行强制报废、销毁处理等)。

  6、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条款仅将上述包装材料用于甲方产品制作。无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不得将甲方材料或产品销售或发往第三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产品验收

  1、乙方生产地原则视为产品质量验收地,在乙方包装生产时,甲方须派员监督、跟踪生产,并代表甲方处理生产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检验产品质量;

  2、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派员跟踪生产,应发书面函件告知乙方;甲方对产品在收货时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检。甲方在收到产品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此批产品检验合格。

  3、验收时按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但酒水以国家质检部门检验报告为准;乙方应提供贵州省质检院仁怀分院的产品检验报告给甲方。

  4、如果甲方抽检产品不合格,得到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乙方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等费用。

  5、甲方应及时将已付款的产品从乙方库房发走,否则超过180天,乙方有权将产品拆装将酒水回厂处理使用,材料报废、人工费用等由甲方负责,酒水价格按原价折算返给甲方;如果甲方包装的产品未付款也未发走,该产品乙方给予保存90天,90天后甲方未付款发走,乙方有权将该产品拆装将酒水回厂处理,且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

  第七条食品安全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上述食品安全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产品中发现有危害性异物、碎玻璃、铁丝、尖锐物等。

  第八条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以本协议作为基础,甲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下生产订单,乙方与甲方沟通后,确定生产期和交货期。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不可抵抗力除外;不可抵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及三停等。

  第九条交提货方式和费用

  1、交、提货地点为原则为乙方生产地库房;也可为甲方指定地,乙方代替发,甲方负责货物运输的费用。

  2、如甲(乙)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在事先与乙(甲)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十条货款结算方式

  1、在包装生产前一次性现金付款或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现金须交至公司财务部);

  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2、代购材料必须先付款后购货;

  3、乙方指定账户为:

  4、未交至公司财务或汇至公司指定账号的款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做的产品,乙方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等费用。

  2、乙方逾期交付定做产品,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机密信息”表示乙方从甲方所得到和学到的,以及乙方为甲方研发获取的的相关信息、物质材料、公司信息(含下属机构)、合作信息及相关事项。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和物质资料,所得的完整或是不完整的内容,也属于“机密信息”,并且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所有信息和物资资料。

  2、乙方同意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直接或间接的泄漏该信息。

  3、“”商标归所独家拥有并使用。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不可为了乙方公司利益和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通过本协议未规定的方式使用该商标。因此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的商标、版权、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乙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乙方并未授权甲方使用乙方商标、公司名称以及乙方所享有的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另作他用(如用乙方的名称、名义开网店或网站等)。如甲方擅自使用,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力。

  除为甲方生产的产品外,甲方也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商标公司名称以及甲方所享有的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如果乙方擅自使用,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接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其他

  1、该合同的附件为甲方身份证、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税务登记证等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有效。

  2、甲方提供甲方所生产的产品注册证及商标等文件及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

  3、乙方提供乙方公司全套资质证明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4、该协议有未清楚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

  时间:年月日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

  时间:年月日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____%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4、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5、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6、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2、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3、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4、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5、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6、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7、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____%,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____%,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____%,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____%,BGA为____%。

  3、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____个月。

  4、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5、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1、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____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____天开始分批交货

  2、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3、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4、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5、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7、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1、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3、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2、付款方式:月结30天。

  3、乙方提供____%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电子产品设计、加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作:

  1、电子产品的设计工作依照《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附件1)的内容进行。由甲方填写上述设计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在设计开始前,乙方应将电子产品最终量产后的价格核算给甲方,可分生产批量报价。

  3、电子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质量标准以双方确认的产品设计说明及相关文件为准,验收标准根据不同产品制定,具体内容在《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详细说明。

  4、如遇到特殊原因导致产品设计生产的有关方面发生变动,调整一方应及时提前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对生产做相应的修改。

  5、设计中涉及的模具、治具、研发、打样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设计工作的交付及验收:

  1、设计工作需要交付以下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

  样板3块(实物)、产品使用说明书(电子档)、BOM表(电子档)、测试方法(电子档)等。

  2、上述设计成果应按《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日期在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南京市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确保按《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交付期交付,若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次设计生产工作,该次设计已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阻碍耽误甲方其他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工作。

  4、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电子产品委托设计验收单》(附件2)。如验收不合格则由甲方将不合格项及修改意见、修改时间通知乙方(以邮件形式)。乙方在收到甲方不合格判定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如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回复,则默认接受甲方提出的异议,并按照甲方要求修改设计。

  三、生产加工工作:

  1、电子产品的生产依据《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附件3)的内容进行。由甲方填写上述加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设计生产中用到的辅助性生产工具、仪器仪表、辅料、耗材等均由乙方负责。

  3、产品生产工艺及外购物料技术参数(如PCB工艺,SMT工艺、MI工艺、物料参数等)均按《加工工艺文件》的内容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更改须得到甲方同意。

  4、电子产品的生产可使用有铅工艺,如需要用到无铅工艺则甲方应在《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标明,否则乙方可按照有铅工艺生产。

  5、产品生产所使用的物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但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子元器件,如使用无铅工艺的物料,乙方需提供物料的XXX报告。

  四、加工产品的交付与验收

  1、产品应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约定的交货日期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约定的交货期交货。若乙方不能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规定的时间交货,乙方每延期交货1天按该订单总额的`1%支付给甲方违约金,逾期10天仍未交货,乙方按该批次订单总额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3、在乙方交货后由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的质量标准、《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功能以及国家相关标准(IPC-A-610D)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电子产品加工验收单》(附件4)。

  4、验收合格的产品计入交付产品总数,验收不合格产品由甲方通知乙方负责处理,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自行处理,超期后甲方对不合格产品不承担保管责任。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数补给甲方。

  5、产品包装要求,以《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约定为准。

  6、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由乙方维修。保修期外可适当的收取维修费用。

  7、如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由乙方负责变更设计。并负责维修不良品。

  五、加工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根据《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的约定,确认每批次产品的加工费用,并在《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上注明。

  2、每月5号前乙方应将上月交货清单发给甲方对账。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成并通知乙方开出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于本月25日前结清上月货款。

  3、如发生发票未开,票据开错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付款,责任乙方自行承担。并不得以此为由耽误甲方后续生产。否则甲方按延期交货处理。

  六、知识产权保护: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用于一切盈利或者非盈利性活动。

  2、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设计、加工的所有相关图纸、图片、说明等资料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用于一切盈利或者非盈利性活动。

  3、乙方有为甲方进行商业保密的义务,如果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商业秘密泄漏,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

  4、乙方如有违反本款第1、2、3条约定,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合同生效、变更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需经双方一致同意认可后方可修改,修改完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3、本合同中所述的零件《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电子产品委托设计验收单》、《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电子产品加工验收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合法附件,签订后不得随意更改其内容和约定,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改需经双方一致同意认可。

  4、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尽可能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由任意一方提请司法程序解决。

  5、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安徽皖都金属构配件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漯河市永鑫金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加工热镀锌标准件(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及重量附清单),协议内容如下:

  1. 甲方按实际过磅重量,以单价5800.00元/吨(含17%增值税)委托乙方加工,乙方须向甲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

  2.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重生产,并承担因产品质量、数量、重量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费用;

  3.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一切运输费用;

  4. 付款方式:按甲乙双方约定方式付款;

  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传真件视之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6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生活用纸心惠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7

  委托方: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为保障委托、加工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商品名称、型号、尺寸、单价及总价等。详见附件一:“手术室配套产品报价单”报价单号:20_0122(共一页)。

  二.合同金额优惠后的总金额:人民币壹拾万贰仟伍佰叁拾壹元整(人民币:¥102531.00元)。

  三.付款条件:

  3.1合同预付款:叁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元),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3.2货款余额:提货前付清余额(人民币:¥72531.00元)。

  3.3付款方式:委托方以电汇方式支付。

  四.交货条款:交货日期:货物在加工方确认收到委托方预付款后,安排生产,三周内交货。

  五.货物运输:公路运输,发货至工地,运费由需方承担。

  六.货物包装:加工方提供木箱或纸箱包装。

  七.修改合同:合同于签订后,不可改动。如因委托方或加工方修改而造成对方损失,将由修改方承担。

  八.其它条款:

  8.1代表委托方的收货人于送货单上签收将视为委托方确认收到送货单中所列之货物。常州爱辉科技有限公司

  8.2本合同在委托加工双方签字盖章后,以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8.3本合同一式二份,所带附件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8.4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争执,委托加工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加工方所在地国家有关法律部门裁决。

  委托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8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因甲方生产规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协议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应标准要求。价格双方协定。费用由甲方按数量价格同时结算。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生产与甲方近似产品。

  四、产品品种数量根据市场情况以销定产。生产计划按甲方派驻的人员确定生产。为减少运费、降低成本,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委托,在甲方人员监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帮助销售。货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要生产合格产品,按时交货。如不能按量按时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成本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较大,区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产品的单位费用计算采用动态计算方式。即:甲、乙方随时根据主要原料价格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加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因乙方生产造成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产品,由乙质检部门按标准代验代检。

  八、产品标识、标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四款的规定。厂名厂址采用营业执照名称。

  九、乙方不得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全部委托加工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销售。

  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生产采购的辅料费用,由乙方先期负责,然后生产一批,甲方给乙方结算一批。

  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及成品、半成品库房。免费提供甲方驻厂人员的住房、水电,并帮助解决生活琐事。并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十二、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品种、委托加工产品执行标准另行书面通知,以书面通知双方签字为准,未有书面通知,乙方投入生产,甲方可按侵权行为投诉。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到期自然终止。

  十四、在乙方保证甲方数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内委托第二方加工生产。

  十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门备案,双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间发生异议,由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

  代表:

  地址:

  乙方:

  代表:

  地址:

  年 月 日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9

  委托方:

  地址:

  被委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月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

  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 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 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箱,依

  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 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

  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 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

  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10

  甲方(来料、来件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装配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来料加工组装加工等进行了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加工方式:

  1、甲方提供产品原材料、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或实物、样板等。

  2、乙方按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或实物、样板等加工生产。

  二、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必须为合格材料且有可制造性,甲方须提供正常原材料损耗,普通元器件损耗比例8‰,芯片、BGA等贵重器件为零损耗。超出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产品工艺文件及相关要求或实物、样板等,包括产品的包装和防护要求以及特殊器件的组装要求,新产品加工应提供样板。甲方已投或欲投产品如有技术或其它更改,则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此所引起的质量事故或导致乙方停产、返工等,甲方须赔偿乙方受到的相关损失。

  3、甲方应根据包装要求提供可靠的产品包装材料,否则乙方只提供临时普通包装(或周转箱),甲方应在使用完毕后完好地返还给乙方。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进行数量核对和来料抽检,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须在48小时内给予解决,由此造成的生产延期由甲方负责。

  5、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不得人为损坏或丢失,除正常生产损耗和材料本身问题外的材料损失,乙方须按市场价赔偿损失材料费用。

  6、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及要求编制生产工艺,并根据交货期安排生产计划,乙方必须按每批订货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交货(甲方原因造成交货期延迟的除外)。

  7、乙方在每批产品加工完毕后,除甲方声明由乙方暂管外,应及时将产品剩余材料退还给甲方,同时提供余料清单。

  8、乙方未经同意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一切工艺文件资料转借给第三方,加工过程必须遵守和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

  三、产品质量及验收:

  1、乙方保证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加工产品。

  2、甲方对每批产品的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为乙方交货后5日内,如在此期限内甲方未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批产品验收合格。

  3、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焊接质量问题,须保持原状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同时双方约定返修方式及时间。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视为接受甲方对货物的提出的异议。

  4、非乙方焊接质量问题造成的不合格品,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将产品送至甲方公司。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首个订单每批送货后,当面付清50%全款。首个订单交付完成,当面付清首个订单全款。

  2、自第二个订单始,每周周五结账付款。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

  1、就本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双方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

  2、对本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双方通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同意提交市人民法院。

  七、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图纸资料及技术要求或实物、样板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

  付款账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11

  委托方(甲方):xxx鞋业有限公司

  加工方(乙方):

  经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定量生产“xxx”商标皮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以下合作协议,以此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计划委托乙方为其代加工“xxx”皮鞋。

  2、向乙方提供“xxx”皮鞋生产授权委托手续等相关法律文件。

  3、委托乙方为其加工“xxx”皮鞋系列产品,由乙方提供款式(包括原材料),出具产品制造价格明细表,乙方提供材料给甲方确认,并在甲方外加工订货单上予以确定。

  4、负责为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型号、数量、颜色、配码以及“xxx”商标、鞋扣饰品、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xxx”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

  5、甲方有权在生产过程中对乙方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建议和建设性意见,对乙方生产的非合格产品有权拒绝验收。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委托的内容及要求完成加工事项。

  2、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原材料、数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超出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样品和质量要求进行生产。

  4、严格保障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如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甲方“xxx”的产品、商标、饰品及包装品等资料的丢失或外漏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给甲方驻外管理人员送回扣,造成产品价格偏高,影响销售数量,造成甲方损失,一经查出,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甲方管理人员为了拿回扣,在工作上故意刁难的,乙方可直接向甲方领导投诉,投诉电话:05xx-xxxxxx9 98xxx6928

  三、交货时间:

  订单下达后,乙方应慎重审核订单内容,确认没有异议时,交货期为七天,如返单交货期为五天,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按签字回传后的交货期为准。如果没有回传交货期,确以默认。

  四、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以交付甲方入库合格签字为准。

  五、付款方式:

  订单生产完成,成品发货后,次月13-18日为对帐日,25-5日为结帐日,结款方式月结,一次性预留总额8%作为质量保证金。

  六、验收标准:

  乙方交付的加工产品由甲方负责验收,其外观按封样标准,质量按国家行业标准。加工产品的面皮、里皮、鞋跟及颜色按样品进行验收,如加工产品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者与样品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责任由乙方自负。

  七、返修时间:

  凡退回给乙方的返修码鞋,在乙方收到传真之日起两天内补到甲方仓库,如果超过四天还没有补货的,甲方有权将已验收的退回给乙方,如出现特殊情况必须于当天通知甲方。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提供“xxx”商标、标识等专用物品影响乙方生产进度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下单后无故不收购产品,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国家标准生产,致使产品不合格或者引起不良后果的,或出现批量性不合脚的质量问题,甲方可拒收加工产品,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超过甲方订货单数量生产标有“xxx”商标(包括装饰扣或包装物)的产品自行销售的,按超产自销售数量货值的一倍承担侵权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加工的产品出现贴装饰扣、内里标志与甲方的商标不符或错将其它品牌的装饰扣、内里标志用于甲方的产品上,则不论在任何条件下,根据xxx鞋业品质部颁发的'《处罚标准》执行处罚,并无条件的接受甲方退货。

  4、如产品在销出后三个月内出现断底、断面、断帮脚、掉漆、脱胶、松面等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原值退还;如出现钉子导致在销售过程中扎伤消费者的,则视情况赔偿,每双处以罚款500-1000元不等,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对不合格的加工产品在处理前,必须及时拆除甲方提供的“xxx”商标(含装饰扣包装物)标识交还甲方,或者经甲方书面认可同意,否则,甲方将以商标侵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单方变更面皮或者鞋底、品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的,甲方有权拒收所有加工产品。

  7、如因乙方生产进程延迟交货期,导致错过销售时机,而造成甲方库存积压的,则不予结算货款,直到货物售出或作退货处理。

  8、如乙方仿冒与甲方“xxx”商标有关的文字图案、装饰扣、鞋盒和其他包装物品,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连续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加工自20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合同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结算和知识产权,保密条款的效力。

  十二、双方共同遵循本协议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先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若协议不成,可向有关仲裁或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xxx鞋业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1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委托生产产品的销售。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包括生产工艺、物料要求、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出厂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

  3.甲方负责提供(除化验用试剂外)委托生产产品的所有原辅料、包材。

  4.对生产的前三批,甲方应对乙方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5.甲方定期派专人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查检验。

  6.生产过程中乙方需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7.甲方承担最终产品的批准放行责任。负责对每批产品进行稳定性留样。

  8.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委托生产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淮,提供合格的产品,并负责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

  2.乙方负责产品取样及全程检验。

  3.乙方应当按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质量文件,负保密的义务。

  5.乙方应允许甲方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或质量审计,并予以协助。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产品委托第三方生产。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及时安排生产,按时供给甲方产品。

  三、加工量、加工费用及付款方式:

  1.每次加工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工费用:

  产品名称

  规格

  加工费

  成品率(%)

  ____元/片(含税)

  3.根据实际产成品数量次月结算上一个月的加工费用,乙方开据正式发票。

  四、风险:

  在本协议规定的相应履行期限内,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其它:

  1.规定提货结算时间自乙方通知日起不超过15天。乙方给甲方提供货物30天之内,甲方应结清所有加工费。

  2.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3.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签字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失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六、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交接原料时双方共同过秤,共同取回潮,原料、纱线均按照_______%的公定回潮率计算。

  二、乙方收到原料后及时测指标,如果指标没有达到要求,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甲方。

  三、乙方在确认甲方原料合格的情况下方可投产,如果原料不合格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投产后生产过程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损失纱线按照_________元/kg赔偿。因甲方原料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生产计划单下达以后,乙方应尽快排出具体交期,如果乙方耽误交期,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五、甲方委派跟单人员对整个纺纱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乙方的各个生产工序必须全力配合。

  六、在乙方工厂打的色样经甲方确认后再开始大生产,乙方必须保证大货纱的颜色和确认样的.颜色一致,色差不能低于四级。如果颜色出现问题,乙方应赔偿全部纱线。

  七、乙方免费提供包装,包纱之前乙方需通知甲方人员验纱。AB纱不同档在管内标识上写清楚。

  八、乙方生产过程中制成率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短缺纱线按照_________元/kg赔偿。

  九、下料按软回丝、硬回丝、抄车毛分类包装,综合制成率如果没有达到合同要求,乙方按照原料时价给甲方赔偿。

  十、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双方应该及时解决,期限为_______天。

  十一、单价及制成率:

  注:_________。

  1、上表中的批量为计划成纱量。

  2、结算方式:染纺按照实际成纱标重计算。纱染按照投料标重计算。

  3、此单价为合同约定日期内的恒定价格,合作双方的任何一方没有权利私自更改。

  十二、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如出现合同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可通过法律仲裁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14

  委托方(甲方):

  加工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

  一、委托加工项目

  委托加工产品:加工产品数量:产品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起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委托加工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选用原材料。乙方对原材料的质量提供保证,并担负法律责任。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或乙方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为依据。

  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

  1、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甲方无特殊包装要求时由乙方自行选择包装方式。

  2、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五、费用结算

  按照甲方实际经营情况和销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乙方以现金结算的方式购买。购买的产品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一次性支付,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原料购进发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承担法律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15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原料和样品,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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