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时间:2023-04-20 19:42:36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委托合同集锦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委托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委托合同集锦15篇

关于委托合同1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按受甲方委托从事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地面建筑的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揽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矿区扩建地面建设工程项目。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后的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完成全部代理事项,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 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先期资金500万元,后根据工程进度和决算付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相互提供相应证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矿建资格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 银行开户证明

  第五条 甲方义务

  按时提供相关资料,依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方式支付乙方款项。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确保代理事项真实合法,按照甲方的委托和设计图纸、按时、保质施工,竣工后按相关预算结算工程款项,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其它事项约定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和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赔偿给对方,同时解除委托合同。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委托合同2

  委托人名称: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公司职务: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电话:vvvv

  授权事项:本公司特授权我公司员工(如非员工则直接写姓名)与______有限公司商谈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包括但不仅限于组织参加谈判,拟定文件,签订合同等。

  授权期限:自20____年5月1日始,至20____年6月30日止。

  特此说明!

  委托人法定人签字:(盖章/签字)

  公司章:

  受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关于委托合同3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编制 项目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相关事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估算投资: 万元 二、工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提出合理性建议,编制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合同期限及编制成果的提交

  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提供的服务至本项目编制成果经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审查通过为止。

  2、编制成果文件的份数及提交日期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编制费以包干的形式计取(已包含人工费、交通费、食

  宿费、材料费等乙方为开展委托工作所需要的所有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为 元整(大写: 元整),本费用为固定费用,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上述费用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计费说明详见附件。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元(大写:元整)。

  2、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 元(大写: 元整)。

  3、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定稿后,经甲方书面认可且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之日起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整(大写: 元整)。

  4、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支付该期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发票为止。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数据和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数据和资料之日起个日历天内一次性告知甲方需要补充的材料。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编制。 3、配合乙方的现场调研工作。 4、配合乙方完成相关编制工作。

  5、在乙方提交编制成果后,应尽快呈报相关部门审查。

  6、因甲方对项目提出重大变更致使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进行重新编制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费用和出具报告书的时间。

  7、甲方对乙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的进度享有知情权与监督权。 8、甲方不提供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所需的工作及生活条件、通讯及交通工具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依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综合研究、提出建议,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编制成果,并对提交的编制成果的质量负责。

  2、出具的编制成果,应体现甲方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深度要求;乙方完成编制初稿后应按甲方提出的审查意见和修改意见无偿进行修改,直至获得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对编制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无偿修改或补充。

  4、交付编制成果后,按规定参加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做必要的解释说明和调整补充,调整补充已包含在合同工作内容中,不再计付费用。

  5、乙方的编制成果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及承担责任,乙方为本项目所完成的编制成果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归甲方。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七、保密条款

  1、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一切信息及资料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此进行牟利活动,不得发表,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就本项目进行洽谈接触及其后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未公开的信息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光盘、电子数据

  等任何形式),均应保密,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本项目相关的'数据和资料(工作用基础资料),交付编制成果时间相应顺延。

  2、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相应阶段款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 1 ‰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乙方逾期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1 ‰的违约金;迟延达到 7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4、乙方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不符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无偿修改至甲方确认为止,经两次修改仍不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5、由于乙方错误造成质量事故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编制费。损失严重的,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其中甲方及乙方各执贰份为凭。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效力。

  十一、附件

  1、编制计费说明

  2、乙方资质文件

  3、甲方编制任务要求

  4、乙方编制工作方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电 话:

  日 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电 话:

  日 期:

关于委托合同4

  委托书

  玉溪美佳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从 年月日起,请将玉溪美佳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专柜的营业款汇到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委托人:

  年月 日

  委托书

  玉溪美佳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从 年月日起,请将玉溪美佳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专柜的营业款汇到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委托人:

  年月日

关于委托合同5

  委托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下称乙方): 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 (犯罪嫌疑人姓名) 〔被 公安局(或检察院)羁押在 看守所〕涉嫌 (案由) 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姓名)的辩护人,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 人民法院一审审判阶段:

  ①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② 会见被告人和与被告人通讯,听取其对案情的陈述和对指控犯罪的意见;

  ③ 收集或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④ 担任被告人辩护人出庭参加庭审,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⑤ 向法庭提出书面证据、辩护词或者代理词;

  ⑥ 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⑦ 征询被告人对一审判决意见,提供相应法律咨询意见。

  2.人民法院二审审判阶段:

  ① 代书上诉状,代为提起上诉;

  ②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材料,收集或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③ 会见被告人和与被告人通讯,听取其对案情的陈述和对一审判决的'意见;

  ④ 担任被告人辩护人出庭参加庭审,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⑤ 向法庭提出书面证据、辩护词或者代理词;

  ⑥ 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⑦ 征询被告人对二审判决意见,提供相应法律咨询意见。

  3.申诉阶段:

  ① 会见申诉人和与申诉人通讯,听取其对案情的陈述和对原审判决的意见;

  ②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材料,收集或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③ 代书申诉状,代为提起申诉;

  ④ 担任申诉人辩护人出庭参加庭审,为申诉人进行辩护,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⑤ 向法庭提出书面证据、辩护词或者代理词;

  甲方委托乙代上述 项代理工作,乙方接受委托。

  第二条 聘请律师

  甲方聘请乙方 (律师姓名)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姓名)的辩护人,乙方同意指派 。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当真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情况,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帮助。

  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按照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履行职务,勤勉尽责,认真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帮助。

  2.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办案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 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

  第五条 律师费用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以下标准结算律师费用(选择项):

  1. 计时收费

  乙方律师每人每一标准工作小时计收人民币 元。

  乙方律师每月三十日向甲方提交《律师标准工作小时计费单》,填报完成工作内容、计费时数和付费金额,甲方确认无误,应当在次月五日前将律师费汇寄乙方账户,甲方对《律师标准工作小时计费单》如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予以确认。

  2. 计件收费

  本案律师费为人民币 元,一次性支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全额支付乙方。

  本案律师费为人民币 元, 分期支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第一笔律师费计 元;于 (双方约定的支付条件)时,支付第二笔律师费,计 元;于(双方约定的支付条件)时,支付第三笔律师费计 元。

  3. 关于费用的其他约定

  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项在北京市区以外的差旅费用由甲方凭票据另行支付,实报实销。

  4.甲方支付的律师费用在乙方没有其他书面指令的情况下,应当汇入乙方下述银行账号:

  开户行:

  开户单位:

  帐号:

  乙方收到后,应当向甲方开具专用发票。

  第六条 工作联系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乙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分别为: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七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补充、变更或终止,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新的合同。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2. 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乙方律师继续为其进行辩护,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解除,依约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3. 如果乙方律师发现犯罪嫌疑人故意隐瞒事实,或者要求乙方律师帮助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要求乙方律师帮助其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收律师费用不予返还。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现与乙方正在办理的案件已经或可能存在客户利益冲突的情况,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或自乙方通知甲方时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工作,已收律师费用不予退还。如果乙方已经完成辩护阶段的全部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如约缴清律师费用。

  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终结时终止。

  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关于委托合同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_________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

  1.3 拟建建设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住宅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管线名称:_________,长度:_________

  1.4 其它: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服务内容:

  2.1 建设项目现场踏勘

  2.2 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2.3 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

  2.4 比选规划设计方案

  2.5 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2.6 其他_________

  2.7 任务完成日期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文件资料名称_________

  内容要求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

  提交时间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XX]1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2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

  5.1.2 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5.1.3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

  5.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费用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

  5.1.5 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应按省物价局黑价联字[XX]162号和黑建规[XX]41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规划技术服务活动。

  5.2.2 乙方对提交的委托项目规划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5.2.3 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

  5.2.4 因乙方延误规划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核减该项目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减的最高限额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3 双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

  ┌───────┬─────┬─────────────┬────────┐

  │ │单位名称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 │

  │ 委托方 │经办人 │ (签字)│ │

  │ ├─────┼─────────────┤ │

  │ (甲方) │单位地址 │ │ (单位公章) │

  │ ├─────┼─────────────┤ │

  │ │电 话 │ │ 年 月 日 │

  │ ├─────┼─────────┬───┼────────┤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

  │ │单位名称 │ │ │

  │ ├─────┼─────────────┤ │

  │ │营业执照 │ │ │

  │ │编号 │ │ │

  │ ├─────┼─────────────┤ │

  │ │资质等级 │ │ │

  │ 受委托方 ├─────┼─────────────┤ │

  │ │资质证书 │ │ │

  │ (乙方) │编号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公章) │

  │ ├─────┼─────────────┤ │

  │ │经办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 ├─────┼─────────────┤ │

  │ │电 话 │ │ │

  │ ├─────┼─────────┬───┼────────┤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

关于委托合同7

  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如下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设计,为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害,该工作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书。

  一、建设项目: 。

  二、工程地址: 。

  三、建筑面积: 平方米。

  四、设计要求:效果图 张(董事长办公室 张,前台Logo墙 1 张)、平面布置图 张、地面材质图 张、天花图 张。

  五、时间要求: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

  六、付款方式:乙方为甲方完成以上图纸设计后,如甲方确认可以按图委托乙方承担施工任务,并签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图纸不另行计费;如甲方通过并使用乙方的设计方案但未委托乙方承担施工任务,必须支付工程设计费(按50元/M2收取);如甲方未使用我方设计方案,甲方在送图十日内支付人民币 圆整(RMB 元)的.设计费用给予乙方补偿。

  七、承担责任: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为确保乙方正常运转不得干预乙方的设计活动,乙方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 式通知另一方,并提出修改意见、内容以及友好解决争议的办法。在30天期间内,如双方没有达成解决争议的办法则任何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委托合同8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涉及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设计项目:(每项/元)

  1、项目价格:

  2、项目内容: 公司网站美工设计

  3、图片格式: PNG、PDS文件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开始设计前,甲方支付项目设计费定金20% ;

  2、乙方完成项目设计后,甲方结清尾款费用 80% ;

  三、设计的时间:

  1、样稿图片: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设计,初稿设计时间 3-5个工作日;

  2、修改图片:根据甲方建议对项目图片进行相应的调整与修改,修改时间2 个工作日;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保证所设计的图片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人的权利;

  2、乙方设计完的作品,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所有作品使 用权及设计著作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设计作品。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的'资料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王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设计验收通过作品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不收取任何设计费用,已收取的定金应全额退还甲方。

  3、当图片验稿后,双方有义务保证方案的稳定实施。

  七、保密责任:

  1、乙方对于所制作的图片承担保密责任,不得任意发表及转让。

  2、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八、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约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有仲裁机关或根据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地址:

  传真:

  日期: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传真: 日期:

关于委托合同9

  项目委托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实施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 项目。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 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 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 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 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 万元,项目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

  日期:

  受托方:

关于委托合同10

  合同登记编号: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理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现委托乙方为甲方的_________(产品名称)代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3c认证”)。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自愿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一、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向乙方及时提供代理所需的基础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合法和有效。因甲方提供的材料的非真实合法或非有效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申请认证需提交以下基础材料:

  1.产品工作原理图,电气线路图,总装图等结构图;

  2.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

  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性说明;

  4.其他需要的文件。

  二、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体系建立和运行进行指导,起草相关申报材料,代办相关手续,确保准备充分,体系可行。

  三、乙方有保守甲方技术及商业机密的义务,不得利用咨询之便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从事商业或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四、乙方向甲方收取咨询,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认证申请受理费,型式试验费,工厂审查费根据国家统一定价由甲方直接向认证和检测机构交纳,乙方负责指导。乙方咨询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承担。

  五、拟申请认证的产品名称及具体型号或规格:_________

  六、签定协议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咨询,代理费总费用的50%,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乙方的代理启动金,现场审核通过后三日内付清余款。

  七、乙方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咨询,代办事项,并保证甲方获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因甲方递交样品检验项目不合格,进行整改和复审时间不计算在内,或在乙方尽到通常意义上职业所需要认真与勤勉的情况下(必须经甲方认可)仍有延迟,及存在不可抗拒因素时,可适当顺延。

  八、若乙方无故中途停办,应返还甲方所收取的全部服务费用;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甲方所付费用不予返还。

  九、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后即行生效,审核通过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定地点:______省______市(县)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乙方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企业组织结构设计

  (2)企业类型的选择

  (3)注册地的选择

  (4)公司形式的选择

  (5)融资比例的`确定

  (6)投资形式与规模的选择

  (7)从事行业的选择

  (8)合同形式的选择

  (9)销售形式的选择

  (10)股东借款、税后利润不分红超过一年需缴个人所得税的应对措施咨询

  (11)个人所得税咨询

  (12)政策咨询(含最新政策与行业政策两个方向)

  (13)税务筹划咨询

  (14)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1)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顾问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顾问服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顾问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80%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负责甲方此期间的税务顾问工作。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委托合同11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乙方按银行制定的相关条件为甲方办理银行贷款(即甲方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二、甲方申请贷款所抵押房地产地址、贷款金额、贷款年限

  1、甲方申请贷款所抵押房地产位于沈阳市区街(路)巷号房间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申请此房抵押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贷款期限(大写)年,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甲方申请贷款所抵押房地产位于沈阳市街(路)巷门,轴线______________年,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贷款费用的收取方式(二种):

  1、甲方支付给乙方代办费用按贷款额________________%收取,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贷款相关费用按凭据计算。

  2、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贷款相关费用(含代办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格并不提供票据。

  四、甲方预付乙方贷款相关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待签定银行贷款合同时或银行审批后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前将剩余费用一次性付给乙方。

  五、乙方收到甲方的'证件有:

  产权证(复印件)契税证(复印件)土地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长期居住证明份交易审批表份买卖合同书份评估报告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份(复印件)财务报表、税票(复印件)单身证明份收入证明份

  六、乙方代办贷款时间(甲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手续齐全)自甲方与金融机构正式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约为工作日,如在约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乙方将退还甲方预交的代办费。

  七、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支付的代办费及预付的贷款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已发生的贷款费用应由甲方另行承担。

  八、如果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查询银行征信记录,在银行不良信用记录或提供的手续不是真实有效的,导致贷款不成功,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代办费由甲方承担。

  九、贷款支付方式:1、转账支票( ) 2、现金( )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政治经济等突发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二、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贷款办理结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委托合同12

  甲方: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广西创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建设防城港市北港永久安置住宅区进行外窗三性及玻璃节能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如下,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 检测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xx);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xx); 3、“关于转发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告的通知”(桂建管[20xx]20号); 4、“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管理的'通知” (桂建管[20xx]26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 (桂建科[20xx]36号);

  6、设计要求。

  二、 检测内容、数量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

  1、 检测费用按桂建质检协字[20xx]第00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后执行。

  2、 检测费金额为:

  3、 检测费用的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先支付检测费的60%,余款提交检测报告

  后一周内支付。

  三、 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检测所需的试样、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等技术资料。

  2、 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及按约定领取检测报告。

  四、 乙方责任

  1、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检测,按时提供真实、客观的检测报告。

  2、 在甲方送样且满足相应项目的检测条件后

  3、 乙方对检测报告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因乙方检测报告的结论错误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月 日 201 年 联系电话:开户行: 帐号 :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委托合同13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事项

  宗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权属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目的:__________________

  宗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土地使用性质:__________

  设定土地使用权性质:________

  批准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设定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宗地现状条件: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设定条件: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交付报告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交付报告份数: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所需提供的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

  宗地规划要点

  宗地图

  宗地规划平面图

  甲方及时、准确、真实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而使报告失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评估报告设定的使用范围内正确使用评估报告,超范围使用报告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三、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技术力量,参与评估的估价师不得少于2名。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进行评估。

  3.乙方实地踏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估价规程》的工作标准执行,进行拍照,存档等工作,所获数据真实可靠。

  4.乙方对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对报告负有保密责任。

  四、项目经费及付款方式

  收费标准按计价格_________号文件执行,签订合同时甲方先预交乙方_________圆整,余额在_________一次性付清。

  五、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时间提交图件和报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另委托其它评估机构。

  2.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所编制的报告和图件需评审认定的,由乙方负责评审认定,并承担评审认定的费用,如需评审认定的报告而未进行评审认定,甲方可以不予认可,并有权拒付评估费。

  3.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拒交报告和图件。

  六、其它事项

  1.本协议条款如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委托合同1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装修合同。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居室规格:房型 ______ 层(式) ______ 室 ______ 厅 ______ 厨 ______ 卫,总计施工面积 _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开工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 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 、材料款 __________ 元; 2 、人 工 费 __________ 元;

  3 、设计费 __________ 元; 4 、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_ 元;

  5 、搬卸费 __________ 元; 6 、管 理 费 __________ 元;

  7 、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_ 元,合同范本《装修合同》。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1 %支付给乙方。

  4. 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关于委托合同15

  原告杨林,男,1966年5月20日出生,汉族,湘潭市人,住湘潭市岳塘区五里堆晏家塘115号。

  委托代理人陈晖,女,1972年3月26日出生,汉族,长沙市人,住长沙市芙蓉区蔡锷中路2号12栋2405房。

  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维多利广场a座1803号。

  法定代表人朱芙蓉,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于__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过伟国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雷达、人民陪审员 傅旭光参加的合议庭,于__年9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谢艳辉担任法庭记录。原告杨林及其委托代理人陈晖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杨林诉称: 年 月 日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根据约定,原告于7月10日当天通过工商银行向被告账户汇入100 000元,被告对原告开具了《收款收据》确认了与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并对原告开具了《授权书》,授权原告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原告回到湘潭后,依合同和加盟经营的需要完成了全部筹备工作,包括依《授权书》通过代理人有偿取得了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货专柜审批手续后,却突然接到步步高华隆店通知:被告正式通知步步高华隆店取消对原告的授权,并授权另一加盟商与步步高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原告询问被告,被告承认了上述行为,却没有给原告终止加盟关系的理由。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负担本案的诉讼费。

  原告杨林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法庭提交以下证据:

  1、 被告单位注册登记资料,证实被告主体资格;

  2、 年 月 日原、被告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证实原、被告之间的加盟合作关系;

  3、被告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实原告汇款的依据;

  4、工商银行汇款单,证实原告依证据2的约定向被告账户汇入100 000元;

  5、 年 月 日被告出具的《收款收据》,证实被告确认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

  6、被告开具的《授权书》,证实被告确认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确定了加盟经营的'位置;

  7、原告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百货专柜合同新签审批表》,证实原告依证据2、6已经完成了基本筹备工作;

  8、被告开具的另一份《授权书》,证实被告无故终止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又授权另一加盟商与步步高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

  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书面辩称:《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是一个合作意向书,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不符合实际。答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将原告的首批货款无息退还原告即可。

  被告没有向法庭提交证据材料。

  以上证据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没有到庭质证,因被告在向法庭提交的书面答辩意见中认可原告陈述的事实经过,因此本院对上述证据1-8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

  根据以上认定的证据,以及原告的陈述和被告的书面答辩意见,本院认定以下事实:

   年 月 日,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一份,原告依《确认单》之规定向被告账户汇入100 000元,被告对原告开具了《收款收据》,随即被告对原告又开具了《授权书》。原告持被告公司的《授权书》办理了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货专柜审批手续。但此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原告,被告又下了另外一份《授权书》给另一加盟商,终止了原告所持有的《授权书》的法律效力。经原告到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核实,了解到被告在没有和原告解除加盟关系的前提下,单方取消了对原告的授权,终止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重新对另一加盟商出具了《授权书》,原告对此向被告提出异议,但被告拒不理睬。原告遂于__年7月31日向本院起诉,提出如诉称之请求。

  本院认为, 年 月 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虽然没有标明合同的名称,但该《确认单》能确定当事人名称、标的和数量,具备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同时《确认单》是被告一方预先拟定的合同条款,原告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确认单》可以认定为格式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合同应该认定为生效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支付了100 000元,被告认可了双方的加盟关系,且原告为履行合同完成了基本准备工作,应当认定为要约不得撤销;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辩称《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是一个合作意向书,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与本案实际情况不符,被告的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信;《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被告未提供证据证实存在上述五种情形情况的存在。第九十六条规定,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被告辩称其依据《确认单》中的约定,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将原告的首批货款无息退还原告即可。经本院审查,《确认单》中对此约定的内容为:“在签订此合作确认单后一个月,被告若无法与原告确认最终合作事宜,则无条件全额无息退还首批货款给原告。”该条款是被告免除其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该条款与《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相悖,该条款为无效条款,对原告没有约束力,故对被告该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信。被告无正当理由终止加盟合作关系、撤销授权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为格式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继续履行合同。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过 伟 国

  审 判 员 雷 达

  人民陪审员 傅 旭 光

   年 月 日

  代理书记员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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