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读书日记模板8篇
一天就要结束了,相信你会领悟到不少东西,请好好地记录下在日记里。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日记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日记 篇1
《狂人日记》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日记体小说,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写于1918年4月。
小说通过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的描写,揭示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这部作品以日记的形式,以第一人称行文,通过作者、叙述者、主人公的视角,在叙述中拉远了距离,又让读者方便带入。
日记开始的'序言,是用文言文的形式写的,但日记是白话文,有人曾做过这样的分析。文言文是封建社会和传统文化的的代表性产物,所以文言文小序就象征当时旧社会文化秩序,作为狂人思想武器的白话文自然也就带上了反对旧社会的色彩。文言文小序的添加使得整个小说的叙事方式显示出一种复杂性,两重叙述视角构成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存在,构成了紧张、反讽的关系,形成序言与正文间的距离,从而使作品充满张力,使人形成远距离观照和阅读,具有形式上的意义,也创造出一种最能显示出其人生体验的独特文章结构。
文言与白话两种完全不同的文体出现在同一篇文章里,形成的对比就如同狂人这样的启蒙斗士与这“吃人”本质的旧社会的格格不入,这样鲜明的对比也预示着文言文为代表的旧社会与白话文为代表的新社会是对立的。
日记开始第一句话就很值得品味,“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这听起来似乎是胡话,细品下来又像是最清新的实话。三十年不见月光,是不是说生下来就是黑暗呢?那见过的月光,或许是还未学习时,字里行间写满的儿时。中国人对宗教的信仰或者对统治阶级权力的信仰比起对历史的信仰来是少一些的。而历史的信仰根植于宗族里的血脉里和周围的无物之阵里。心有不甘地想看清认清,是要付出极大代价的,那代价就是发狂和被发狂,然后被戕害。在狂人第一次认清事实的时候是感到精神分外爽快的,是感到全身通透的。可是随之而来他就感到需要无比的小心,连狗都要小心。然后狂人后面的日记里就细细写下了他小心的点点滴滴,写下了他看见的的月光下真真切切的一切。
结合序言,我们得知狂人后来痊愈了,他赴某地候补了,这里不得而知,他到底是真的被吃掉了,顺从了,也成了吃人的人,还是他知道要做一个真正的斗士,入世去救那些还没吃人的孩子。
《狂人日记》距今百年了,我也工作几年,年龄也正好三十,的的确确在某些深夜感到像狂人一样看见了月光,看见伤害人的无物之阵还依然存在,更看清这无物之阵是根植于人性的。看见月亮的我如狂人一般痛苦深思,一般心有不甘,特别是即将成为父亲母亲年纪,是选择“赴任”去改变现实拯救下一代,还是选择“赴任”让自己荣华富贵以保护自己的孩子,却有可能吃掉别人或别人的孩子。
我前些天散步的时候还与人说到,我是愿意做一个先行者的,并列举了几样可以由我支配但还不是现在风俗的事情,可是与我同行的人真的就是狂人日记里的医生、兄弟一般,紧张之极。他的紧张让我感到孤独,孤独得从一百年前的书里才找到些安慰和勇气。
还好,看见今天这一百年来的改变,我更有勇气去看清那月光下真真切切的一切。
读书日记 篇2
前一段,妈妈给我买了几本笑猫日记,我把每本书都看完了,并且每本书都悟出了一个道理:保姆狗的意谋告诉我们:做人不要有很强的嫉妒心。塔顶上的'猫告诉我们:做人要有爱心,去帮助别人。
想要变成人的猴子告诉我们:我们不要欺负小动物。能闻出孩子味的乌龟告诉我们:做一件事要用心。幸福的鸭子告诉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热心肠。
蓝色的兔耳朵草告诉我们:心中只要充满爱,就能克服一切困难。怎么样?希望我们要学习每本书中的道理。想看的话就快来向我借吧!
读书日记 篇3
《狂人日记》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文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读书日记 篇4
20xx年X月X日 星期X 晴
我非常喜欢读《笑猫日记》系列的书。我很喜欢里面的老老鼠,因为他既幽默又有智慧。我还很喜欢里面的虎皮猫和她的孩子们,当我读到小可怜死的`那段时我很伤心。我更喜欢笑猫因为他会笑。我读过《笑猫日记》中的《球球老老鼠》这本书主要讲了好不容易变成球球的老老鼠竟因为做了亏心事现了原形,万年龟说他只要功德圆满就能再变成球球。于是老老鼠到处找好事做,结果总是弄巧成拙。终于老老鼠心想事成。可是两个想要泰迪熊贵宾犬的坏人踢伤了老老鼠,老老鼠又现了原形……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帮助别人,不要求报答。
读书日记 篇5
《捣蛋鬼日记》是一本自传体小说,也是作者童年生活的写照,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加尼诺”的小男孩。自从他九岁生日时,他妈妈送给了他日记本以后,他一件不落地写下了自己经历的每一件事情。他总是给大家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事,又总是有意无意地让周围人惹上麻烦事。离家出走、在姐姐的婚礼上,他为了给姐姐姐夫庆祝,给他们买了炮仗、烟花,因为没机会放,就把炮仗拴在姐夫的扣眼上,却吓坏了姐夫、变魔术时却差点把客人射瞎、钓鱼时经掉下了一位老人唯一的一颗牙······正因为他的种种“罪行”,大家都一致地称他为“捣蛋鬼”。
捣蛋鬼加尼诺用一个小小的日记本,不但记录了他在半年的时间里犯下的“滔天大罪”,活灵活现的展现了儿童贪玩、好动的天性。还记录了他对大人作风的不解和他自己的心声,这心声不光是他自己的,也是我们所有儿童的心声。
大人们总是说我们儿童很轻松,除了学习以外,什么都不用想。可我们小孩却不这样认为,我们总觉得当大人比作小孩子好:不用每天为考试烦心;不用听老师、家长的训斥;不用为了零花钱担心。我对于大人们常说的“我们除了学习以外什么都不想”表示反对,我们小孩也会因为想多要一点零花钱或压岁钱而耍点小心眼,也会想多交些朋友呀,想怎样整整对头呀,课下找在一起玩呀等等这些方面上我们可都是一个个小孔明呢!有的时候,大人们谈事我们听见了,还会有一些很好的主意呢!在家里有好多时候我提出好的建议后都会被认可,至于那些没被认可的呢——我就认为是建议太好了大人们要面子不认可,或是建议真的不好。我最讨厌的一种大人之一就是认为小孩子说出的话都是胡说八道的`大人,可我周围就有好多,这是我很烦恼的一件事,不知道正在看这篇作文的你是不是这样的人呢?
自从我开始上小学,我就也越来越认可大人们说的那句话——小孩是最无忧无虑的。要学的知识一天比一天难,我也一天比一天更想念小时候,也一天比一天更认可大人的话了。在这里我要对那些和我一样对大人的作风不理解的同学说一句:“大人们真的是对的。”可我也要对大人们提出建议:小孩的想法不一定全错;不要把我们的时间都安排的满满的,那样时间长了也会不堪重负的。
我认为无论在什么时候大人与孩子都应该互相理解、经常交流,如果这样,大人与小孩之间就没有隔阂,那世界上的捣蛋鬼就都变成好孩子了。
读书日记 篇6
下午,第一节课是我们班开读书会。我们脸上都充满微笑,开读书会之前,小队长特殊原因没有叫我们排练。所以我非常紧张,心怦怦地跳过不停。
开始表演了,我们表演的`是龟兔赛跑。我当乌龟师傅,龙子豪当乌龟。吴咏诗当鹿裁判,张剑锋和庞卓楷当观众。何鸿锴当兔师傅,陈芷晴当兔子。我们认真的表演了这个故事,得到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
我觉得我们表演的时候不应该笑,得庄严一点。其实,我已经把头饰放在书包里,就是怕别人笑不敢拿出来带。以后我一定会拿出来的。
读书日记 篇7
打开《苏菲的日记》,我才意识到小时候对生命和自然的思考竟然也有哲学的影子。囊括人类与世界的终极原理,那些关于思维与存在的高深逻辑,原来也可以出现在孩子的世界里。只是,这种孩子般的温馨也把我带入了烦恼中——我们探索千年,忙碌一生,却无法确定我们个体的存在与否。《苏菲的日记》,讲述了一个十四岁女孩学习哲学的神奇经历。故事情节很简单,大家都只习惯性地当它是摆放哲学信息的框架了,但如果摒弃攫取信息的心态细细回味,就能找到新的理解与迷惑。
苏菲,本应是故事的主角,却在探索哲学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世界原来是贾德爸爸笔下的配角,她的家人、朋友、哲学老师来自虚无,并终将会随着小说的结束而消失。在故事的结局,她与哲学老师历尽千辛万苦终于逃出这个虚无世界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无法融入真实世界的生活,因为没有人可以看到他们,而他们也无法改变真实世界。
生命由一串巧合组成,奇妙而珍贵。在此之前,我从没有怀疑过我的存在,即使当我意识到苏菲并不存在是件很悲哀的事情,我还是对生命保持着一种理所当然的态度。《庄子》里曾经有一段:“昔者周庄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欤?蝴蝶之梦为周欤?”究竟是我们在做梦,还是梦中的人物梦到了我们?上帝存在与否,灵魂存在与否,我们存在与否,一代代仁人志士甘愿用一生的质疑和探索去完善它,这是哲学的幸运还是悲哀?
因为那几千年前的疑问,辩论家们用几千年的着书立说来荟萃思想,科学家们试图用剖析自然来寻找真理,唯物主义者用解剖和实验证明立场。我想当初的质疑者大概不会想到,因为这个问题,世界开始忙碌起来。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启发人们用怀疑与思考证明自己是存在者;黑格尔的辩证法,用动态的包容升华于寻找永恒真理;尼采的“上帝已死”,无情地揭示生命的发生、发展与解释宇宙存在的关系;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肯定了“我存在”比“我是谁”更加重要。而神话的流传、宗教的兴起和艺术的萌芽,也都因我们对生命的探索产生。可以说,正是这种怀疑给了人类探索世界的意义,同时教会我们怎样坚忍地拿起手中的天地神石,擦出照亮广袤大地的文明之火。
如果说对存在的思考让我痛苦、矛盾,那么值得庆幸的是,《苏菲的日记》把始终贯穿的哲学精魂涓涓传递。其实,苏菲的日记也很精彩。苏菲师生的哲学课是世界灿烂哲学史的'迁移,从演说、艺术,到科学和诗;从米雷克斯和雅典,耶路撒冷和亚历山大港,到伦敦和巴黎;从神话传说、希腊自然派哲学家的早期哲学,到苏格拉底、柏拉图的理论升华,从中世纪的黑暗,穿越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的重生,到马克思、达尔文,不断延续到将来的未知。多少理论的推翻与诞生,凝聚着人类对于生命与存亡的不懈探索,就在这样一本有趣的小书中生成。我想,这也就是很多人喜欢把它当做哲学史入门的缘由吧。
苏菲的哲学老师曾经说过:“生命本来就是悲伤而严肃的,我们来到这么美好的世界里,彼此相逢,彼此问候,然后我们就失去了对方,并且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就像我们莫名其妙地来到世上一般。”
其实大可不必如此悲观,这让我想起周国平的寓言《幸福的西绪弗斯》里的一句话:“总有些事情是宙斯的神威鞭长莫及的,那是一些太细小的事情,在那里,便有了我们的幸福。”如果,我们存在,就更有理由珍视生命;即使不然,也不应该懦弱,因为存在于细枝末节中的幸福总可以弥补生命的缺憾。
读书日记 篇8
“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仰望雪域两茫茫。”这是我老妈经常挂在嘴边的一首歌,因为她非常想去西藏。而碰巧《男生日记》这本书就是讲一个小学毕业的男生吴缅跟他爸爸去西藏游历的'故事。他的爸爸是个摄影师,总是满世界拍照。但他爸爸最钟爱的摄影地点就是西藏。书中首先讲述了吴缅跟他爸爸走川藏线去西藏的故事。他在跑马山所在地——康定、菩萨喜欢的地方——塔公,无法逾越的海——野人海;耍坝子节举办地——色拉坝,了解了藏族人民的风土人情,表现了一种深深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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