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读书日记范文锦集九篇
忙碌而又充实的一天又过去了,一定有不少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日记了。可是怎样写日记才能出彩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日记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书日记 篇1
今天天气有点冷,但也不失温暖,这就是xxxx年12月9日早晨的天气, 就在这一天,我们班隆重地举行了本学期第七次读书分享会,这次读书分享会的家长义工是李圳耿的爸爸。
这次读书分享会由第五,六,七阅读小组分享书目。第五组分享了《中国古代神话》,《格林童话》,第六组分享了《我的大学》,第七组分享了《我的'第一本量子物理》,《神奇自然》,《做最好的自己》。
我对邱子越分享的《格林童话》印象最深,他把《格林童话》中讲的故事分了类。我觉得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他还给我们表演了一个关于裁缝的故事。只见邱子越双手举起,握紧拳头,双眉紧皱。他的声音忽高忽低,忽快忽慢,非常有感情。他不仅仅是在讲故事,他还把故事中的人物演活了,上帝很威严;裁缝很有好奇心;圣彼得是一个很有同情心的人。
邱子越的表演有创新,我听得很入神,仿佛我就站在朵朵白云之上,可以俯瞰尘世的天国花园。我听得真激动,真想去跟邱子越一起演!
这次读书分享会在下课铃声中结束了。
我觉得我们的同学认真对待每一次读书分享会,就会给大家带来创新的快乐,想象的快乐和思考的快乐。
读书日记 篇2
这几天,我读完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之想变成人的.猴子】这本书。我只喜欢其中的两个故事。
第一的故事是马小跳和几个小伙伴去救猴子,但是没救成,让耍猴人给跑了。
看完这个故事,大家一定想知道,马小跳这么淘气,怎么会去救猴子呢?想知道的小朋友要赶快去看看《淘气包马小跳》就知道了。其实,马小跳是有一颗爱心的,,他是把淘气转化成勇气,再加上一颗爱心,就一定能救出猴子。
我还喜欢一个故事,是马小跳他们把猴子从耍猴人的魔掌中救了出来,原来,猴子的家在大山里,有一天,它出去找东西吃,突然,天上掉下来一根香蕉,它是多么想再掉一根呀,果然,又掉了一根,可这一根它吃了后就不省人事了。醒后,耍猴人就教它做一些动作,做不好就用香烟头烫,它身上的几块毛都烫没了。
我想,这些耍猴人太狠心了,对动物这样狠,我们人也是动物,是高级动物。哪有动物耍动物的道理?
读书日记 篇3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捣蛋鬼日记的书,这本书非常搞笑。
主人公加尼诺常说自己很倒霉,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觉得加尼诺的确很倒霉。这本书讲了一个九岁男孩的'捣蛋传奇,比如说加尼诺发现,姑妈很爱窗台上的龙胆草,常和她聊天,希望它能早点长高。那天早上,加尼诺特意起得比姑妈还早。然后,他掏空花盆,把龙胆草绑到一根小木条上,让木条的末端从花盆渗水孔中穿出,再将泥土填满,把花盆放回原处。接着,他蹲到窗外,攥着小木条的一头等候。连五分钟都不到,贝蒂娜姑妈就打开了窗子,开始同龙胆草聊天。“哦,我亲爱的,你好吗?
哦,可怜的,你有一片叶子断了”他躲在窗台底下,一动也不动,而且不能笑出声来。“你等于会儿,等一会儿,我去拿把剪刀”当她去拿剪刀时。“我那小木条上捅了一点。突然,姑妈叫了起来:”奥,天哪,你长高了。“就这样,他每离开一次,加尼诺就把小木条往上捅几下。直到花盆被捅翻,才恍然大悟,起身去拿棍子。加尼诺干过许多快乐的事,这些事也让他感到委屈。
如果想认识加尼诺这个捣蛋鬼,那你就跟我一起去阅读这本书吧。
读书日记 篇4
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喜欢,有的喜欢运动;有的喜欢玩耍;还有的喜欢交朋友;而我喜欢的是读书。
我喜欢读书是我妈妈帮我培养的。我的妈妈也喜欢读书,只要一有空闲的时候,妈妈就看书,我也会跟妈妈一起看。读书让我能学到课本以外的知识,也能让 我懂很多的道理,还会让我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读书对我的学习也有很大的帮助。在我读书的时候,我会用小本子记下小问题,如"公鸡为什么会打鸣?"我还会 记下书中不明白的'问题,去问老师、妈妈。从他们身上我也可以学习更多的东西。语文老师还叫我们要把书中的好词好句摘下来。经常的读一读。这样可以用在作文 当中。来提高我们的作文成绩。
我爱读书,也爱学习。我在玩耍之后会读书,在做完作业之后会读书,在吃过饭之后会读书,在生气之后会读书,读书会让我忘掉一切事情,也会让我感到快乐。我喜欢读书,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读书日记 篇5
《狂人日记》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文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读书日记 篇6
原谅我过了这么久才写了这篇评论,每每打算动笔的时候,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是打断他。我觉得,《瑟雷娜日记》是我这段时间来读灯笼的作品最喜欢的一本,没有之一。
我从来都说不出来文章到底哪里好,甚至连感情也说不上来,但总有模模糊糊的感受摆在那里,告诉我我懂了。它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感情的存在,我感受到了它,并为之倾倒。我说不出来,理智与大脑分析不出来,感情与灵魂却早已解读。
从当年读《喇叭芽小姐》到如今的《瑟蕾娜日记》,灯笼的文风改变了不少。记得大约一年半之前吧,在晋江上读了《喇叭芽小姐》,文字很有压迫感,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但就在那种缺氧的状态下,我翻来覆去地把它读了好几遍,体味心脏隐隐钝痛的感觉,这是一种自虐般的快感。再之后读的是《船蛆》,它与《喇叭芽小姐》是一种风格,但有一种东西在《船蛆》中表现得更明显,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这种东西从最初一直贯穿到了现在,也是我持续不断阅读下去的源动力。中间也有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感觉总是缺了点什么,读起来乏味了许多,可我仍觉得要再等等、再等等,然后我等到了《瑟蕾娜日记》。翻开第一章,读了两页,我就知道我等到了,它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料。正如当时在PMO上坐在灯笼旁边的人说的那样,它太酷炫了,从封面到内容,都超级酷炫。我被他迷住了,不能自拔。瑟蕾娜在哪?我是谁?这两个问题一直缠绕着我,迫使我不断思考。再之后在lof上看到那篇用太阳做意象的`短文,我就觉得这才是我想要的。我觉得我像是中毒了,中了名叫“灯笼”的毒。
我还记得去pmo的前几天,当得知灯笼会去的时候,我激动的在床上打滚,面对衣柜纠结的样子,心里想着到时候该说什么。我怀抱着一年时间积攒起来的勇气与活力,却在看到她的瞬间溃不成军。一年时间的改变带给我的是根基不稳的的外向性格,我以为我变了,实际上十多年的内向仍影响着我,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甚至连名字也不能好好说出。我落荒而逃。
读书日记 篇7
作为一名杨红樱的铁杆小书迷,哪一位没有看过《笑猫日记》啊?今天,咱们就来谈一谈读书笔记吧。
《笑猫日记》系列的书,目前已经发行十二本了,分别是《保姆狗的阴谋》,《想变成人的猴子》,《能闻出孩子味的乌龟》,《幸福的鸭子》·····的《笑猫日记》。但是,让人想不到的是小小的一本书却蕴藏了许多名言。比如:《幸福的鸭子》中第二十五页的那句话让我记忆犹深:不是所有的心都怀有思念,心中有思念也是一种幸福。虽然我没有见过杨红樱老师,但是我能够想像得出,她一定是一位和蔼可亲,美丽善良,又有爱心的'大作家。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出像 《笑猫日记》这样的好书 ,她把马小跳,杜真子,老老鼠和地包天等人物也都写的如此生动有趣简直写活了。
《笑猫日记》 是温暖童心的心灵鸡汤。在读这本书是,你会感动,会流泪 , 也会哈哈大笑。但是在这同时,你也会懂得真理。
读书日记 篇8
怎么来描述此刻的心情呢,每天都利用零碎的时间强迫自己去阅读,约一个月的时间才把路遥老师的“平凡的世界”给看完,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毕竟在看到70%左右的时候还在想为什么还有那么多还没结束,我晓得自己阅读速度慢,但看不到文章的结尾又有点不甘心,做什么事情都得有坚持才可以,总不能书读半本就撂下不看了吧,就是这样自我激励的方式才能让我在昨晚给“平凡的世界”这本书画上圆满记号。
看书,不仅仅是把这本书看完而已,更需要的是我们能体会到其中的含义,我虽然不能说体会到这本书的真实含义,但其中的某些部分或事情是真的会让我们深深的体会到“平凡”这两个字的含义。我想,现在我可能还能想到其中的一些故事情节,但随着时间间隔久了还能这么清晰的想到这本书的大概简介吗?
经过思考,还是确定以后每一本读物都应该多多少少码字记录下,除了给自己留个我曾读过的证据,更重要的是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文章能够重拾该读物的主要故事情景。是的,我没有丰富的语言表述也没有有力的文学功底,但是就是普普通通的文字我相信也是最好的记录。
平凡的世界描述的是七八十年代农村乡镇的变化,主要围绕着双水村这个代表性的村落展开的,有代表村就有代表性人物:孙家以及他们的亲朋好友乡里乡亲。孙家有一老太,孙爸夫妻两个,还有四个儿女,如果再远点,就是孙爸弟弟一家。孙家在村里算是贫困户,但好在孙爸为人如名忠厚老实,家里的孩子各个都很争气懂事,跟邻里关系还算不错,尤其是金波他们一家,更是亲如一家人。金波的爸爸是司机,家里算是比较殷实,孙家在农活上帮助金波家,金家也理解孙家让孙家的娃来自家住,而且金波和孙家少平是好兄弟,金秀和兰香是好姐妹,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所以两家关系真的很好,说借钱借粮从为推脱过,而且还怕不够主动多给些。
再回到孙家,大儿子少安,从小和田福堂的女儿润叶青梅竹马,但少安为了减轻家里负担早早的辍学帮忙补给家用,供弟弟妹妹读书,而润叶家庭条件不错,而且二爸是县里当官的,所以一直有机会读书,正因为两家的差距,导致两个相爱的人无法在一起,曾经的他们是多么的情投意合,但命运就是如此的捉弄人,润叶他爸瞧不起少安,撺掇着润叶和干部子弟的李向前结婚,但不相爱的人怎么可能会幸福,婚后就各自生活,不仅双方痛苦,连双方的家人都不痛苦。
而少安呢,因为为人敢作敢为,勇敢担当,做任何事情都是一把手,所以自己的光景也慢慢的好起来,随着时代的发展,他的努力奋斗,最后成了村里的创业先进户,不仅表扬还干起了砖厂,虽有风波挫折,但也算是有所成就。少安也是一位孝顺的孩子,因为分家的事情还难过许久,他怕自己的父母受累,所以他拼命的奋斗,不仅让自己的光景好起来,更是让父母的光景也好起来,同时也会帮助乡邻,免费给村里建了学校,给村里的娃娃带来更好的学习环境。
可惜,好命天妒忌,终于可以享受到小康家庭的幸福生活,对少安一见钟情的秀连自始至终都没有放弃少安的她,在最后得了肺癌,可怜虎子和燕子都还很小,怎么忍心就这样离去呢。
再来说说少安,大哥努力工作供他读书,同样他将这优良的传统发扬广大,待哥哥分家后,他就承担起了顶梁柱的角色,勇于尝试新的挑战,不怕吃苦不怕累,努力工作供妹妹读书也时刻惦记着家里的老人,希望通过自己的奋斗让他们光景过好。对于一个没有经历过体力劳动的高中毕业小伙子,他不怕吃苦,从最劳苦的小工做起,凭借自己的血汗挣得了第一桶金,对待每位雇主都很实诚,总是干什么都是最好的,不喊苦累不偷懒,和他哥哥有着一样一样的精神,后期到煤矿工作后,依然有担当,不仅在危险时刻挺身而出,而且工作态度以及处理事情的睿智头脑得到了所有工友的佩服以及领导的赏识,在师傅去世后,主动承担起照顾其家人的重担,虽然到最后可能会真的生活在一起,但在最初他们真的只是互帮互助的心思。
少平的感情同样很悲惨,他和田福军的女儿晓霞从高中开始互生情愫,一直深爱着对方,奈何晓霞为了工作为了救人而牺牲,看到这里我一直在想晓霞只是被冲走了,后期肯定会存活下来再一段时间后来负少平的两年之约,可惜到最后我也没有看到,心里有一些惋惜,为什么相爱的人都不能走到一起?为什么他少安少平兄弟两个都有着这么努力的事业线却有着这么悲惨的'感情线?
难道就是所谓的上帝给你开了一扇窗就得给你关上一扇门吗? 直到现在我也很惋惜晓霞这位开朗活泼有担当有主见的女孩子。
其他的人物,比如姐姐兰花,终于再多年后感受到丈夫对整个家里的努力付出,她这么多年的等候是值得的,这应该也是他的老父亲最欣慰的事情了吧。妹妹兰香也是很有出息,不仅学习好考上最好的学校还研究起高大上的天文物理学,而且找了一个很爱自己的干部子弟仲平,虽然出身农村,但言谈举止却没有一丝乡村的土气,反而迎来了未来婆婆的喜爱,也许这算本书中最令人满意的故事结局。
至于老祖母,依然时刻犯病,不过庆幸的事,老祖母依然与大家一起。
金波曾去寻找过部队中爱过的藏族姑娘,可惜没有找到,今后的幸福还不知在何处,金秀姑娘,曾向少平表达了爱慕之情,但因为身份的原因,少平没有接受,与其说是身份,不如说少平根本就没有爱上这个姑娘,一直将她当作自己的亲妹妹,再经历过眼部受伤手术之后,他的脸上留下了不可抹去的伤疤,他坚信这个是永远配不上金秀的。可是,如果晓霞还在,他肯定不会因为伤疤拒绝晓霞的,反而会跟晓霞结婚的吧。所以最后的少平选择回到煤矿继续他的掏炭生活,至于感情不可而知。金秀可能会伤心一阵子,不过最终都会过去的,时间会证明这一切,跟润叶一样,经历了多年通过之后,不管是同情还是爱他最后都接受了向前,而且还有了爱情的结晶。
关于官场上的事情,其他的不多少,就提提田福军这名无私奉献的当官者,他是真的用心的为老百姓着想,时刻关注着百姓的生活如何能富裕,一心向民,一心为民才能让他从一个县的领导进军到一个市乃至一个省的领导吧,总而言之,很佩服这样的领导,希望未来的社会中能出现更多这样的官者。
《平凡的世界》就是这么一部很平常的生活描述,很平凡的二十多年风雨经历,一路坎坷,平凡的人有着不平凡的成就,造就着不平凡的生活乃至世界。愿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就不平凡的自己,因为每个人都注定不平凡。
读书日记 篇9
阳光小学包恩芳人与人之间需要缘分,动物与动物之间需要缘分,动物和人之间也需要缘分。
小白是一只漂亮的京巴狗,但它的命运却一直很坎坷,直到笑猫(一只爱笑的猫)将它从危险的绿狗山庄救出来,它才有机会去寻找属于它自己的归宿。然而好事总是多磨的,它选择在一个明星家里,那个叫阿贝哥的明星是个表里不一的双面人,当初之所以选择他家是因为看到阿贝哥英俊潇洒、活泼开朗,又有情有义。然而深入接触才发现他是一个阴晴不定,爱施暴力的虚伪人。小白为了救阿贝嫂,差点就牺牲了呢!幸得笑猫、地包天、菲娜与老老鼠的相救才得以死里逃生。这是小白的.第一次选择。
人生总需要不停地做选择,动物也一样。小白为了更好地生存下去,便来到了一户有钱人家,女主人和男主人对小白都不错。很快,小白被他们养得白白胖胖的,模样变得连它的朋友都认不出它来了呢。但后来小白了解到,女主人和男主人都是好吃懒做的啃老族,它很不屑,于是它选择了离开。这是小白的第二次选择。
每一次的离开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相遇。机缘巧合之下,小白与它的伙伴救了一只老京巴狗“心肝儿”并好心地把它送回家。可是善良的动物们不知道,心肝儿不是因为迷路而回不了家,而是主人家嫌它太老了,于是遗弃了它。也因为这次善举,小白有了它的第三次选择。这个主人家因为小白和年轻时的“心肝儿”长得一样的漂亮与可爱,因而看上了小白,希望它能留下来。小白觉得也没有更适合的地方可以去,便顺势留了下来。可是主人对“心肝儿”的再次遗弃让小白明白,主人并不是真正的爱狗,它怕自己老了以后的命运和“心肝儿”一样的悲惨。尽管现在的生活可以是安逸的,富贵的,但不是真心相对的主人,小白觉得不可靠。无奈之下,小白选择了再次离开。
一次又一次的选择,一次又一次的离开,也许是为了遇见那个有缘的“她”。不知为什么,小白看见她的第一眼就想让她做它的主人。它和她在腊梅园相遇,每一天,她都会去;每一天,它也会去,但彼此却从未谋面。一天,她未来,小白担心她会出事便前往她家查看。果然不出所料,她昏迷在家却无人知晓,小白唤来了小区保安将她送往医院,因此救了她一命,于是它成了她的救命恩狗,他们俩也结下了部里不起的缘分。在她住院期间,小白发动笑猫、老老鼠为其收集腊梅花,以便她回家后能闻到她喜欢的味道。经过一番努力,她的家到处插着腊梅花枝。出院到家的那一天,她闻着满室的腊梅香,轻轻地将它拥在怀里,真诚地与它诉说,告诉它: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们俩将相依为命。也许是命运的安排,也是她忧伤的气质吸引了它,也许是她真诚的态度感动了它,它再一次有了选择,它选择留下,于是它为她做了它能做的一切(陪伴、解闷、送信、买东西??),终于他们幸福地待在了一起。 这则故事真实地传递出,人与人之间需要缘分,更需要真诚。以诚相待,老鼠和猫也能成好朋友,更何况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