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

时间:2024-05-29 13:18:22 申请书 我要投稿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申请书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需要注意问题。为了让您不再为写申请书头疼,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1

  申请人:张学辉,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杭州市杭大路黄龙世纪广场C区九层,

  电话:0571-2880290713834115698传真:0571-87901646

  申请事项:

  作为吴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的辩护人,申请人对公诉方提出的,某某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人检(20xx)06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有异议,特此申请重新鉴定事实与理由:

  某某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人检(20xx)06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检验情况"表明,被检人宗某某"左额面部至左颈项部(左耳廓前)见-18*15cm的块状增生疤痕及色素改变,左下颌部及左颈项部较明显,颈部活动受限"。其"检验意见"为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六条四款,评定重伤。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六条四款的规定是:"面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颈部活动严重障碍。"

  申请人认为,(20xx)06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认定的只是被检人"颈部活动受限";而"颈部活动受限"与重伤标准规定的"颈部活动严重障碍"是不能划等号的,两者程度的`差距是明确的;同时也未表明被检人"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因此申请人认为,本案被害人宗某某损伤既未达到"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程度,也未达到"颈部活动严重障碍"程度,被检人伤势不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关于重伤规定的构成要件,不构成重伤。

  同时,申请人认为,被害人宗某某伤势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四十五条(二)"头、手、会阴部二度以上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规定,构成轻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规定,辩护人申请对被害人宗某某伤情重新鉴定。

  此致某某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学辉律师

  20xx年6月20日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2

  被申请人:xxx,女,x族,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周秀玟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xx年2月27日已经贵院立案审理。在被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据材料中,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所委托郑州市贵医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等级所做的贵(20xx)临鉴字第18号《鉴定意见书》提出异议。

  主要理由如下:

  一、该鉴定意见中的检查关节活动度结果不符合客观事实,构成伤残的依据不足。

  司法鉴定检验所见,被申请人左膝关节活动明显受限,屈曲00-800,伸展800-00。而根据郑州市骨科医院20xx年12月15日记载的《出院记录》(即第二次住院取内固定)为:患者入院时左膝关节活动正常,左下肢行走步速、步态正常。dr片:左胫骨平台骨折术后,骨折端对线对位良好。20xx年12月12日手术取出钢板。出院情况:左膝关节及左踝关节活动正常,膝关节可屈曲90度。

  从病历记载的内容来看,被申请人出院时左膝关节活动正常,活动度已经达到90度,但伤残鉴定竟然只有80度,显然该鉴定结果不符合客观事实。按照出院时的情况,被申请人的左膝关节活动功能正常,不可能达到丧失没有达到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被申请人不构成伤残。

  二、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被申请人单方委托郑州市贵医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而该鉴定检验结果与客观事实不符,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请重新鉴定,望人民法院批准。

此致

  郑州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3

  申请人:XXX,男,汉族

  申请事项:

  申请对原告XXX肋骨骨折伤残等级重新鉴定。

  事实和理由:

  原告XXX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对其进行伤残级别鉴定,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xx),申请人对原鉴定存在异议,现特申请法院对原告的伤残等级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4

  申请人:XXX,男,37岁,户籍地:河南省罗山县。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伤残鉴定以及确定申请人的后续治疗费、护理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许某某、货运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已受理。申请人因本案所涉交通事故受伤严重,花费了巨额医疗费用,仍需要进一步的治疗。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没有与粤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XX挂)方就伤残鉴定机构达成一致意见,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请求贵院委托鉴定部门对申请人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确定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以便确定赔偿数额。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5

  伤残等级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住所地在南京市龙蟠中路69号。

  代表人娄伟民,人保南京市分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被上诉人):李树彬,男,1979年3月8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121197903083577,汉族,南京市江宁区铜井镇牧龙村牧龙镇村79号。

  申请事项:

  申请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被申请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果,特申请对被申请人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伤残评定是一个复杂的.工作,鉴定人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一审庭审过程中,申请人明确提出对被申请人李树彬十级伤残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不能认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是原审法院并未依法全面审查客观事实,未批准申请人该项申请,判决认可了李树彬的十级伤残。

  因此,特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批准对被申请人李树彬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此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2月22日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6

  申请人:____

  被申请人:____

  申请事项:

  1、申请贵所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2、申请贵所对申请人休息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许,____驾驶(车牌号)车辆与原告车辆碰撞,发生交通事故。经____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出具事故认定书,____负事故____责任,我方负事故____责任。申请人认为,自己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可能构成伤残,为了确定相关责任人的赔偿数额,特申请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望贵院予以批准。

  申请人:____

  被申请人:____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7

  申请人:____

  被申请人:____

  申请事项:

  对劲星牌二轮燃油车是否属于机动车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____年___月___日申请人发生交通事故,经____市交警支队____委托____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对申请人所有的劲星牌二轮燃油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进行鉴定。

  一.鉴定中心鉴定程序不合法,鉴定结果没有事实及相关标准依据。

  鉴定中心没有对劲星牌二轮燃油车的最高车速进行测试鉴定,没有对整备质量进行测试鉴定,也没有对该车的排量进行测试鉴定,仅凭几张照片就适用GB7258—20xx《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技术条件》”)第3.5.1条鉴定为普通摩托车”,鉴定程序不合法,更没有事实依据,严重不负责任。

  申请人购买的.劲星牌二轮燃油车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表明的各项参数与《技术条件》第3.5.1条规定参数均不相符。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没有事实及相关标准依据。

  二.劲星牌二轮燃油车是“助力车”不是“摩托车”。

  20____年11月17日申请人购买该车,该车的出厂说明中明确表明此车为“助力车”而非“摩托车”或其他机动车,劲星牌二轮燃油车经合法生产厂商生产出厂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助力车”。鉴定中心仅凭车架号、发动机号、缸体标有“124cm3”等数据不能证明劲星牌二轮燃油车属于机动车。而缸体标明的“124cm3”字样为缸体容积与机动车排量无直接关系,是两个概念,故不能说缸体标有“124cm3”排量就等于或者超过50ml。申请人购买的劲星牌二轮燃油车的最大设计车速和排量都达不到机动车的技术条件,不属于机动车,而应当属于燃油助力车。

  基于以上理由申请人对____鉴定中心机动车安全鉴字第191号《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书》鉴定结果不服。特提起重新鉴定。

  申请人:____

  被申请人:____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8

  申请人:____

  被申请人:____

  申请事项:

  1、申请法院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本案被申请人____的眼部coats病与本次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2、如存在因果关系,本次事故对被申请人____的眼部coats病原因力大小进行分析。

  3、重新对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机动车交通肇事责任纠纷一案,贵院已开庭审理。被申请人因眼部伤提出司法鉴定,经____城市正骨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被申请人眼部因交通事故导致八级伤残。申请人认为伤残鉴定存在重大疑点,理由如下:

  1、本次事故导致被申请人是腿部受伤,并没有撞击面部。住院期间均是骨科病房。

  2、本次事故事发时间为20____年___月份,住院时进行体格检查时并未记载有眼部受伤,眼部检查为正常。而病案记载眼部检查出伤情是在20____年___月份,相差多达2月之久,完全可以推断被申请人眼部伤情早已存在,被申请人只是借着本次交通事故一并进行治疗和检查。

  3、根据____城市中心医院病案记载,以及根据医疗常识,被申请人为眼部coats疾病,Coats病又称为外渗出性视网膜病变或外层出血性视网膜病变。病因尚不十分清楚。好发于青年男性,约占70%左右,大多数为儿童和青少年。1岁即可发病,也有报告70岁发现者。90%发病在20岁以下。常为单眼发病。其特点为眼底呈现大量白色或黄白色渗出,有成簇胆固醇结晶沉着和出血。血管呈梭形或球形扩张。晚期可产生视网膜脱离,并发性白内障、甚至继发性青光眼等。据此推断,眼部coats疾病为病变引起,是慢性病,并非一次事故突发引起,因此被申请人的眼部coats疾病并非由本次事故引起。

  4、____城市正骨医院司法鉴定所在没有任何医疗机构证明被申请人眼部疾病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情况下,主观认为被申请人眼部疾病是由事故引起,片面依据局部病情推断伤残等级,违背交通事故鉴定的基本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原告出示的中国医科大学这样的权威医院,也没有认定被申请人的眼部疾病是本次交通事故引起的`。

  5、鉴定结论依据规定“头面部损伤致:a)一眼盲目4级以上;”的规定,评定付____为8级伤残,申请人认为鉴定报告对此伤残的评定分析说明不足,并没有对一眼盲目4级以上的标准和界限进行界定,也没有对该盲目是交通事故所致的后遗症进行分析说明。与眼部的伤残评定标准还有以下规定:

  4.8.2b)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4.9.2头面部损伤致:

  a)一眼盲目3级以上;4.10.2头面部损伤致:

  a)一眼低视力1级;

  b)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c)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鉴定报告如不能进行充分分析说明,以排除其他相关标准的适用,难以让人信服。

  综上,申请法院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本案被申请人付__的眼部coats病与本次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如存在因果关系,本次事故对被申请人付__的眼部coats病原因力大小进行分析,并重新对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申请人:____

  被申请人:____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9

  申请人:x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x小学学生,现住xxxxxx

  法定代理人:x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xxxxx。(系申请人之父)

  法定代理人: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xxxxx。(系申请人之母)

  被申请人:x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xx厂退休工人,现住xxxx

  申请事项: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申请人不服xx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现已提出上诉。在一审审理中被申请人提交法庭xx市法医鉴定中心(xx)法检字第号《法医学鉴定书》,该鉴定依据被申诉人髋关节功能重度障碍这一伤情,比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之规定,将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定为六级。申请人认为,本案被申请人的'伤情是由于申请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与我相撞而造成的,应属交通事故,其评残依法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之规定来进行。根据该规定,被申请人的伤情应属或级伤残。因此,现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程度予以重新鉴定,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及法律的公正。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xxx

  法定代理人:xxx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10

  申请人:河南光速网络通信工程有限

  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申请请求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司百灵的伤予以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的护理期评估意见超出了伤残鉴定的范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司法厅的有关规定,禁止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护理期作出鉴定,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的护理期评估意见超出了伤残鉴定的范围,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二、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百灵需终生护理的'评估意见缺乏法律根据,适用评估标准错误。经过庭审质询,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司百灵护理期的评估意见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我们国家目前有任何规定允许交通事故可以参照工伤标准的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的评定程序、评定依据及价值取向截然不同。本案的原告司百灵是交通事故受伤,对于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评估以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为依据,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作为本案评估的法律依据显然是错误的三、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百灵需终生护理的评估意见结论明显错误。虽然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司百灵护理期的评估适用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但是根据此规范5.7-5.10之规定,五级至十级伤残均无护理依赖。在无护理依赖的前提下却做出司百灵需终生护理的结论显然是错误的。四、经过庭审质询本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首先,为确保本次鉴定的客观性,鉴定人应当分别接受质询,因为鉴定人在民事诉讼中有着与证人相同的证明意义和价值,不分别接受质询定会影响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其次,本案的鉴定人之一薛长年拒绝回答被告方的质询,这和只有一个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没有实质性的区别。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论依据不足,违反法律规定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特向贵院申请重新鉴定,望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河南光速网络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11

  申请人:____

  被申请人:____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侯红涛驾驶的豫____号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车速进行鉴定。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姚____等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由你院审理。该交通事故是因对方司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严重超载、超速、违法变道等多种原告造成的,根据交警部门制作的事故现场图来看,两车相撞点到对方车辆停车地点的距离,长达66米,根据物理学常识,在有事故车辆的起始距离等条件的`情况下,用普通的物理学知识,就可以计算出车辆的速度。鉴于本案对方司机超速行驶,在该事故的责任认定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人民法院依法公正的作出判决,现依法申请对驾驶人驾驶的豫____号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车速进行鉴定,请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申请人:____

  被申请人:____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12

  申请人:____

  被申请人:____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____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____,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____有影响,____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人数及时间、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申请人:____

  被申请人:____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13

  申请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事实与理由

  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的护理期评估意见超出了伤残鉴定的范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司法厅的有关规定,禁止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护理期作出鉴定,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的护理期评估意见超出了伤残鉴定的范围,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二、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百灵需终生护理的评估意见缺乏法律根据,适用评估标准错误。经过庭审质询,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司百灵护理期的评估意见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我们国家目前有任何规定允许交通事故可以参照工伤标准的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的评定程序、评定依据及价值取向截然不同。本案的原告司百灵是交通事故受伤,对于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评估以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为依据,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作为本案评估的法律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三、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百灵需终生护理的评估意见结论明显错误。虽然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司百灵护理期的.评估适用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但是根据此规范5.7—5.10之规定,五级至十级伤残均无护理依赖。在无护理依赖的前提下却做出司百灵需终生护理的结论显然是错误的。

  四、经过庭审质询本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首先,为确保本次鉴定的客观性,鉴定人应当分别接受质询,因为鉴定人在民事诉讼中有着与证人相同的证明意义和价值,不分别接受质询定会影响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其次,本案的鉴定人之一薛长年拒绝回答被告方的质询,这和只有一个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没有实质性的区别。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论依据不足,违反法律规定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特向贵院申请重新鉴定,望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年七月二十六日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14

  申请人:xx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被申请人:xx

  被申请人住址:

  申请事项:对申请人xx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程度评定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9月3日17时许,李某在张家界市西溪坪贸易路打谷台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入住张家界市人民医院病历记录:李某因车祸致头部、胸部及右踝关节疼痛伴活动受限1小时入院,住院治疗终结后经张家界市天正司法鉴定所张天正司鉴所〔20xx〕临鉴字第5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四、分析说明:李某在交通事故中致左踝骨折,治疗后关节功能丧失约10%,五、鉴定意见:李某在交通事故中致左内踝骨折,左踝关节功能部分丧失,评定为拾级伤残。现被申请人李某已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贵院已受理的(20xx)张定法民一初字第657号李某诉邓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申请人邓某对此司法鉴定结论提出异议。

  以上司法鉴定内容所述,李某踝关节受伤左右不分,医院方诊断为右侧内踝关节骨折,而鉴定机构评定的是左踝关节丧失功能约10%,且与交通事故所受伤部位不一致,并与GB 18667—20xx《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序评定标准》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以及附录C(规范性附录)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因事故损伤所致肢体三大关节(上肢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或下肢踝关节、膝关节、髋关节)功能的丧失。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是用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分别乘以肢体三大关节相应的权重指数(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踝关节,膝关节,髋关节),再用它们的积相加,分别算出各肢体丧失功能的比例。足以看出张家界市天正司法鉴定所作出的伤残评定不客观真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列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综上,申请人邓某对此鉴定结论不服,而提起重新鉴定申请,请贵院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永定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书15

  申请人:

  申请事项:

  本案中因对被伤害人所作伤残鉴定存有异议,现向公安机关申请对其进行重新鉴定。

  申请理由: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x以故意伤害被x市公安局南市区分局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x对受害人所做伤残鉴定情况存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故特申请对其伤残进行重新鉴定。

  此致x公安局南市区分局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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