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

时间:2024-06-29 18:38:38 申请书 我要投稿

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

  在法律不断完善的社会中,申请书应用范围广泛,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那么申请书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

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1

  执行和解协议,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自愿就变更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内容达成合意,是执行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处分原则在执行程序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司法自治精神在公法领域内的自然延伸,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减轻当事人的时间、精力、财力方面的负担,缓解社会矛盾,减少人民法院执行成本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规定

  我国法律对执行和解的规定较为简单,《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按照最高法院《执行规定》第87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因此,和解协议在履行完毕后的效力比较确定,而在签订和解协议后到履行前,其效力则待定。对当事人而言,执行和解的效力只能在协议全部或部分履行完毕后才体现出来。和解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和解协议没有约束力,对方当事人只能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目前法律对执行和解协议效力的态度基本采取"一行为两性质说"的观点。一方面,执行和解协议是未经司法机关裁判或确认的私法契约。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只能走恢复原执行依据的执行的救济途经,可见执行和解协议没有被现行法律直接赋予强制执行力取代原执行依据。另一方面,执行和解协议对执行程序产生一定影响,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虽然不能终结执行程序但可以产生中止执行程序的法律后果。

  二、我国法律规定存在的不足

  虽然现行法律对于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规定态度比较鲜明,但是其对于执行和解协议与执行依据之间关系的协调,尤其是执行和解协议没有被当事人自觉履行时的救济问题规定得比较粗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许多问题。

  1、法律只规定了当执行和解协议没有得到履行时当事人申请恢复原执行依据的执行这一种救济方式,途径单一不利于保护当事人。

  从理论角度分析,这种法律规定实际上否认了执行和解协议应有的法律效力。诚然,执行和解协议是一种具有实体法和诉讼法效果的私法契约,由于其不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从而该协议只能依赖于当事人的自觉履行。但是,当事人不自觉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时,现行法律只赋予了当事人恢复执行原执行依据的救济途径,此时执行和解协议无效,从而否认了未被自觉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在任何层面上的法律效力。至于执行和解协议由于没有经过法定诉讼程序而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并不意味着其不具有法律效力,只不过其因欠缺必要的法定程序而不能得到公力救济,如果符合实体法规定的和解协议经过法定程序的审查和判断则最终就应该得到公力保障。因此,当执行和解协议没有得到履行时,执行申请人除了可以请求恢复原执行依据的执行外,也有权依据执行和解协议向法院提出新的诉讼。为了避免执行申请人分别依据原执行依据和执行和解协议获得双重受偿,其只能在恢复执行原执行依据和就执行和解协议提起新的诉讼之间做出选择。一旦执行申请人主张恢复原判决,则意味着其当然放弃了和解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不得对执行和解协议另行;如果另行,则应当撤销原执行依据的执行申请。

  2、现行法律所规定的执行和解协议没有被自觉履行时的申请救济条件不够全面。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能够采取恢复执行这种救济措施的前提条件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这种情况只能在和解协议期限届满时才能做出判断。如果被执行人假意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并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前为恶意逃避债务转移、隐匿财产,而此时申请执行人要求恢复执行却没有法律依据,这便给被执行人利用和解协议逃避执行以可乘之机,并影响到恢复执行后的执行工作顺利开展。鉴于此,可以借鉴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度的有关规定,将恢复执行的前提条件完善为:"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或者在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的"。

  三、完善执行和解协议效力的基本思路

  对于执行和解协议问题提出立法建议,不应该是单纯的."就事论事"型的问题改进,应该站在一个全局的高度,联系我国执行机构体制改革及其权力设置分配进行重新审视。

  其实,最为高效并节约司法资源符合经济原则的做法是法律规定执行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能够取代原执行依据。但是,当事人之间纯粹的私法行为无权变更通过公力程序产生的执行依据,这些法律文书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这成为执行和解协议直接取代原执行依据的障碍。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将当事人意思自治主义充分运用到执行程序中同时提高法院在和解协议达成过程中的参与程度来逾越这一障碍。第一,执行和解协议仍然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仍然是和解协议恪守的原则。第二,执行和解协议直接产生强制执行力的前提条件是要经过法定程序的公力评价。诉讼和解协议之所以具有强制执行力,究其原因是因为这种和解协议经过了审判机关的审查这一法定程序从而得以获取国家公力救济。因此,为了让执行和解协议可能产生取代原执行依据的强制执行力,赋予执行部门一定的实体审判权是前提。执行法官应该对执行和解协议具有实质审查权,对执行和解主体是否适格、和解协议是否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和解协议内容是否合法等进行审查。

  综上,笔者对执行和解协议的原则性规定提出以下立法建议:

  1、双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中止或终结执行程序。

  2、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以和解协议取代原执行依据的,执行申请人应向执行机构提出确认该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机构作出确认后,原执行依据的执行程序终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3、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中没有约定以和解协议取代原执行依据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执行机构申请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原执行依据的执行程序中止。申请执行人在达成和解协议后翻悔并申请恢复执行的,被执行人有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不予恢复执行;异议不成立的,则予以恢复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或者在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执行依据的执行,或者选择就执行和解协议向法院另行。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人民法院恢复执行的,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

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2

  申请人:xx

  电话:xxxx

  住所地: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

  住所地:xx市南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533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刘桂与被申请人xxx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以()东法执字第89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人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533号仲裁裁决申请。理由是被申请人已就该项仲裁裁决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现xx市中级人民法院申以()东中法劳仲审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申请人撤销东劳仲南城分庭()533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该民事裁定为终审裁定。东劳仲南城分庭()533号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呈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3

  申请执行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住所地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被申请执行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住所地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______与被申请执行人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___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执行人______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______元及其人民银行同期利息(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至全部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执行。执行______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中止了本案的执行。

  现经申请执行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_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4

  申请人:xxx

  电话:xxxx

  住所地: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

  住所地:东莞市南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20xx)533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刘桂与被申请人xxx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以东法执字第89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人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533号仲裁裁决申请。理由是被申请人已就该项仲裁裁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以东中法劳仲审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申请人撤销东劳仲南城分庭(20xx)533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该民事裁定为终审裁定。东劳仲南城分庭533号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呈

x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5

  申请人:__ 电话:____

  住所地: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

  住所地:东莞市南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533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刘桂与被申请人______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以()东法执字第89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人执行东劳仲南城分庭()533号仲裁裁决申请。理由是被申请人已就该项仲裁裁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以()东中法劳仲审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申请人撤销东劳仲南城分庭()533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该民事裁定为终审裁定。东劳仲南城分庭()533号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 呈

  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 年 10月 日

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6

  申请人:_,男,_年_月_日生,汉族,住___。

  被申请人:_,男,_年_月_日生,汉族,住___。

  申请事项:

  一、强制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人民币69535元,并加倍支付该债务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二、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垫付的本案诉讼费人民币500元。

  三、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_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于1999年3月10审理完结,该院依法对本案作出(1999)硚经初字第46号民事判决:判令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人民币74535元,并向申请人支付垫付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无。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向申请人履行,申请人于当年向你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你院的执行下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了人民币5000元,此后,被申请人再未遵照生效判决向申请人继续履行且一直下落不明,现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重新出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224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继续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_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7

  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请求恢复执行贵院(XXXX)XXXX号民事判决书。申请理由:申请执行人XXX与被申请执行人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XXXX)XXXX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执行人XXX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XXX元及其人民银行同期利息(自年月日开始计算至全部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XXX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将判决内容写清楚即可】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执行。执行XXX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中止了本案的执行。现经申请执行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长沙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xx年xx月xx日

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8

  申请执行人:

  姓名xxx,性别x,民族xx,出生年月xxx,住所地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被申请执行人:

  姓名xxx,性别x,民族xx,出生年月xxx,住所地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执行人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xx元及其人民银行同期利息(自xx年xx月xx日开始计算至全部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xx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将判决内容写清楚即可]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执行。执行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中止了本案的执行。现经申请执行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此致长沙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xxx

  xx年xx月xx日

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9

  申请人:xx公司,住址:xx开发区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

  被申请人:xx,女,xx岁,汉族,个体业主,住xx县xx小区7号楼x单元x室

  请求事项:

  1、请求强制被申请人支付水泥款及违约金xx元及逾期利息。

  2、由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xx元和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县人民法院审理,于xx年xx月xx日作出初字第102号民事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xx年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因种种原因,该案被中止执行。为此,特申请贵院予以恢复强制执行。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10

尊敬的'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申请执行人xx与执行人xx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产,贵院以无法处置为由于xx年12月24日作出温龙执民字第121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人现已查明被执行人将贵院查封的房产出租,用于开办幼儿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特此申请贵院立即恢复执行,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11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纠纷一案,贵院以()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 (中止)执行贵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现发现被申请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12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与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__________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元及其人民银行同期利息(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计算至全部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_______________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执行。执行_______________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中止了本案的执行。现经申请执行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13

  申请执行人:

  姓名_____性别_____民族___出生年月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

  被申请执行人:

  姓名_____性别_____民族___出生年月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

  申请事项:请求恢复执行贵院(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申请执行人_____与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一案,经______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_偿付申请执行人_______,案件受理费________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规定时间内未履行判决义务(已履行______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你院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自然人或法人):

(自然人签名,单位盖章)

  (若为单位加写法定代理人: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14

  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

  在执行案件中,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一旦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法院的执行工作实际上就处于一种暂停的状态。待双方当事人根据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法院就进行结案处理。对此,实践中没有争议。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事人并没有严格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限履行,而是在履行期限之后才履行完毕。由于其内容完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履行,所以,法院仍以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结案。这种情况实践中争议也不大。

  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没有完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容履行,或是根本就不履行。对于这种情况,我国法律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作了一些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依法,是否恢复对原审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需全部满足以下条件: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根据对方当事人申请;不超过申请执行期限。

  终结执行

  如果在执行中,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却没有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而且在超过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限后,申请执行人也没有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对这种情况如何处理,理论界存在争议。对此,笔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实践中,造成上述情形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当事人在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在对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怠于行使其申请恢复执行原法律文书的权利,以致造成超过申请执行期限;

  二是有些当事人错误地理解了申请执行期限。程序法明确规定,执行和解后执行期限的计算方法是以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一些当事人错误地认为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期限与诉讼时效一致,其计算方式为最后一次实际给付的日期,因而错过了申请执行的期限。

  对于上述两种情况,笔者认为,法院的执行机构在执行中应严格处于中立地位,对于因当事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不能单独强调要保护权利人一方的权利,而是应严格依照相关的程序法处理。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出现时,终结案件执行。所以,对于上述两种没有法定申请执行期限中断事由的情形,法院应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终结执行。

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书15

  申请执行人:张三联系地址:顺德区乐从镇芳村___街号联系人:张三联系电话:13

  被执行人:李四联系地址:顺德区乐从镇光明路___街号联系电话:13

  申请恢复执行的法律文书(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20___)顺法民一初字第0010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件案号:(20___)顺法执字第2513号申请恢复执行的请求:执行货款10000元,受理费400元。

  已执行的金额(已收到的`金额) 0元:申请恢复执行的金额(未收取的金额):10400元申请恢复执行的事实与理由:李四不还钱。

  申请人:张三

  20___年12月20日

  被执行人财产表

  被执行人李四联系人住所地顺德区乐从镇光明路___街及电话号现有财产(包括动李四在乐从镇道教村有房屋,有股份分红产、不动产)现有对外债务

  现有对外债权

  主要负责人专用(车型、车牌号)

  申请人:张三

  时间:20___.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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