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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委托书
委托书是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用到委托书的事务越来越多,怎么写委托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独家委托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独家委托书1
甲方(出售方):乙方(居间方):
身份证地址:服务中心地址:
现联系电话:服务中心电话: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承蒙信任,委托我中心独家代理销售房地产,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利益,在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双方现就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出售上海市 区路 弄 号 室及 号地下车位房地产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确认该委托属独家委托,此“独家委托”指在委托期内,乙方是上述房地产唯一的,独占的销售机构,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未经乙方书面允许,不得销售该房地产。
一、物业状况
物业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楼层:楼;房型:; 抵押情况:;抵押银行: ;抵押金额: ; 共有人姓名: ;租赁情况:; 甲方特别声明:甲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已经征得共有人及相关关系人一致同意出售上述物业。若所出售物业处于期房阶段,则甲方愿意待甲方办出其名下的产权证后与乙方成功居间的客户办理出售及交易手续。
二、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委托出售的条件与特别声明:
1. 出售总价及付款要求:
A□上诉房屋的出售,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B□上诉房产的出售,甲方净到手价人民币(大写):元整。 注:A款项在出售方与受让方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出售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2. 上述二项所述的房屋出售价包含了维修基金(若有)、管理费押金(若有)、电话初装费(若有)、煤气初装费(若有)、有线电视开通费(若有) 等费,不再另行结算,但以上各项的更名费由受让方承担。
3. 随同所述房屋一起转让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室内装修的价格均已包含在房价款内。
4.甲方特别声明:在乙方的服务下,当有购买方出具购房意向的条件达成或优于上述的甲方委托条件时,乙方可收取意向金,并且甲方应在得到乙方已收取意向金通知后的2天内,至乙方服务中心处签订买卖居间协议书。
四、甲方义务:
1. 本协议委托期及期满后6个月内,甲方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乙方介绍过得客户成交,均须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七条所约定的中介服务佣金。
2. 委托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撮合成交,或经其他中介机构及其他个人成交。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支付中介服务佣金。
3. 甲方保证在委托期内为乙方提供看房方便,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拖延乙方看房或不提供看房方便。
4. 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应向乙方提供:该委托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甲方及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未到场的共有人的出售委托书。
五、乙方义务:
1. 代为甲方寻找并提供合适的房地产需求信息,包括通过乙方体系内各小区服务中心销售网络推广,在乙方的网络系统及门户网站上发布委托信息,对外合作销售推广。
2. 为甲方提供无偿咨询服务,并协助甲方有受让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协助甲方办理交易过户及交房手续。
3. 乙方定期向甲方反馈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甲方也可以随时向乙方询问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乙方
必需做到及时准确的反馈。
六、保密条款:
甲方双方均应就委托关系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义务,除非法律或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机关明确要求,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或说明本协议项下的条款。
七、中介服务佣金:
1. 甲乙双方确定中介服务佣金数额为甲方本协议委托的转让价或实际成交价总额(包括受让方以装修款等
形式支付其他补偿款项)的1%,(以佣金确认书为准),甲方应在与受让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当日向乙方支付佣金。甲方通过乙方服务,与受让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后若非乙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不影响甲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的义务。
2. 甲方若为净到手
价格成交的,甲方还须支付乙方第七条第1款约定的中介服务费。
八、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没有履行或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应由甲方履行的各项义务,应当承担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损失的受让方的中介服务费。
2. 甲方在委托期内有其他任何反悔不再出售、另售他人、抬高委托价格、拖延签订合同时间的行为,导致经乙方介绍的受让方无法完成转让手续,均属于违约。若发生此情况,甲方须支付乙方第七条第1款约定的佣金。
3. 如果甲方签订本独家代理后由自行出售或委托第三方出售。通过非乙方机构下载打印上海市交易中心买卖合同的,视为甲方已构成违约,甲方应无条件支付乙方第七条第1款约定的佣金。
九、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联络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信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如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期内,所述地址有变动,变动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按下列二种方法解决(以下二种方法只能选一项)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管辖权内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二、补充: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独家委托书2
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乙方):代表: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提供订约机会及提供订合同的媒介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独家居间出售该房地产,不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只要该房产成交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二、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2.1物业类别:□住宅□别墅□商铺□办公楼□其他
2.2地址:区路弄号室(下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地产权证为准)户型:室厅卫
2.3及地下车位号,车位面积平方米;
2.4权属:□使用权□产权,房地产权证号:
2.5装修标准:
2.6附属配套设施:
2.7是否设置了抵押:□否□是
2.8是否设置了租赁:□否□是(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总房价:人民币/美元元(RMB/USD)。
四、付款方式:
五、佣金支付:
5.1若甲方成功出售该房地产,则乙方将向甲方收取上述房地产实际成交总价款的1%作为服务费。
5.2甲方应于乙方介绍的买方签约或类似文件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5.3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每逾期一日加收佣金总额的万分之五作为滞纳金。
5.4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交易后,如果甲方与买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的,则按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追究违约责任。乙方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六、协议的履行
6.1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6.2乙方应积极、努力为甲方提供求购方的信息,尽快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6.3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二条所述情况属实,如因资料不符给乙方或买方造成损失,有甲方负责赔偿。
6.4甲方同意在收到买方所交的定金后,交由乙方代为保管,待甲方与买方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再由乙方转交给甲方。
6.5如果甲方不同意将收到的.定金由乙方代为保管,需在收取定金的同时将其房地产权证书交由乙方保管。
6.6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甲乙双方因履行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7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而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则视为乙方已经完成全部义务,甲方都应按照本协议5.1款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8其他
6.9委托期限和限制: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或本合同项下之代理人于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与乙方所曾介绍的客户成交而不通过乙方的,按委托价格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注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为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上海千原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 日期:
独家委托书3
委托方: 身份证:
受托方: 身份证:
我(我们) 拥有位于深圳市罗湖区 单元的房产,现委托深圳市福美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独家代理我(我们)销售上述房产,委托内容及要求如下:
1.委托房产:1名称: ,2位置: ,3房地产证号:
2.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委托内容:代理期限内受托方独家代理销售上述房产,销售最低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其他销售细节均以我所指定并在受托处签定的买卖合同为准。
4.委托要求:受托方在委托期限内自行安排销售事宜,制定相关销售计划,积极以不低于委托方最低销售价格售出上述房产。
受托方从接受该独家委托书之日起,应采取积极之销售措施,在代理期限内尽快以委托方所指定的价格出售,唯委托方承诺:
1.本委托书签订后,委托方负责向受托方提供有关本房产的详细资料,包括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贷款合同书、银行贷款还款情况表、购房合同书等。
2.委托方应指定该房产的最低销售价格及相关销售细节,并对所指定的内容负法律责任。
3.委托方保证该房产在上述委托期内只能由受托方代理出售,如果在委托期限内上述房产经其他中介或委托方自行卖出,委托方都需支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作为违反独家委托的'罚金。
4.受托方如在代理期限内以委托方指定价格售出该房产,委托方需给付受托方人民币 元整(小写: )作为受托方积极销售的服务佣金。
委托人:
年 月 日
独家委托书4
本人 (身份证号码 )是南宁市 (下称“该物业”)之物业所有权人,现独家委托南宁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称“美格公司”) 以人民币元整(¥ 元)出租该物业,并代本人收取承租方承租该物业之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同时,在委托收取定金时,本人保证对上述物业享有完全所有权,能自主支配及处理该物业。本人保证在租赁期 前清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以及结清未付之杂费(如水电、煤气、管理费、电话费及室内有线电视费等一切费用)。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 对该物业交易的承诺:
1) 面 积: (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2) 租 价:
3) 租 期:
4) 免 租 期:
5) 房屋押金:
6) 交租方式:
7) 交房情况:
8) 中介代理费:本人同意向美格公司支付中介代理费:¥ 元
9) 独家代理委托期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二、 本人承诺在该物业租赁交易中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否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
任和违约责任,且本人承诺,该物业是独家委托美格公司代理,本人不另行委托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交易。
三、 本人承诺在美格公司代为收取承租方定金时,即视同本人收取,且本次物业租赁交易成立,并承诺按约定 办理与本次物业租赁交易有关的各项手续和程序等。
四、 若本人在签署本独家代理委托书后逾期履行或违反本独家代理委托书任何一项条款,则同意在美格公司通
知后 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承租方,且承诺向美格公司支付上述中介代理费作为违约金,逾期返还须按定金3%支付滞纳金予承租方。如该物业最后由本人与美格公司介绍之承租方或其亲属、代理人等在未经美格公司中介的情况下私下成交,则本人仍须向美格公司支付上述违约金,上述行为一经发生,美格公司即可追究本人之违约责任;如客户不是通过美格公司介绍而成交则本人不需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五、 若本人收取或美格公司代为收取定金后,承租方逾期付款或其他违反与本次物业租赁交易有关的`行为,则 视为违约,其所支付定金不予退回,本人有权另行出租该物业。基于美格公司在本次物业交易中所提供之中 介服务,本人承诺在承租方违约 日内支付定金的50%给美格公司,作为其对本次物业租赁交易的报酬。
六、 本独家代理委托书经本人签署后生效。如本人未能遵守承诺,愿与美格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则同意 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 其他事项: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独家委托书5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共有人一: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共有人二: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共有人三: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甲方以及共有人联系电话: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以下物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出售□位于 市 , 幢
楼 号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产证号: 。
二、上述物业:
(1)出租价 元/月(含税□净收□), 元/月/平方米(含税□净收□);
(2)出售价 元整(包税□实收□各付各税□), 元/月/平方米(包税□实收□各付各税□);
(3)出租年限范围 ~年,年递增比例最低为 %。(相关出租年限以及递增方式详见备注)
(4)租金收取条件:首年月租金 月为押金,该物业租金收取为季度□半年□一年□收取一次。
(5)租金收取银行资料:
业主姓名:
开户银行:
开户地址:
开户帐号: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应积极为甲方联系客户,若乙方联系之客户能接受甲方上述提出的价格以及条件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交易,若甲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出席签定现场,乙方有权代理甲方签定出租□出售□合同,以及签发承租方入住、装修委托书,甲方均于承认,并承担相关义务与责任。
四、签署本委托书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所委托物业的产权清晰,并有权支配其物业租售活动,提供该物业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无产权情况下)、户型图复印件、产权证件复印件、物业整套钥匙、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给予乙方,以保证租售活动的合法性,同时乙方保证甲方资料的保密性。
五、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委托期间,甲方以任何方式出租以及出售该物业必须使用乙方公司的相关合同进行租售,如有价格变动,甲方有义务即时通知乙方并且保证真实准确性。委托期限满后,双方视情况再另行协商委托期限。
六、委托期间,乙方可代替甲方收取客户方保证金及押金。收取相关租售佣金后,剩余金额转进第二条内业主银行帐号。
七、在委托期间内物业以任何形式成交后,甲方都应向乙方支付该物业成交月租金的或出售总价的 为服务佣金,甲方并无异议。
八、本委托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承诺书签定后任何一方如有违约,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备注:
郑重声明:凡经纪方员工向客户收取任何款项,均须出示公司正式收据或发票方为有效,其余形式经纪方一律不予承认,特此声明!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共有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独家委托书6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出售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武汉市区路(街)小区栋
单元层号。结构用途。建筑面积房证号。具体内容以房证为准。独家全权委托乙方转让,并代理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
第二条委托转让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转让房屋的价格确定为金额(大写):(小写)¥:
2、该委托价格是甲方实际所得金额,过户手续各项税、费,由购买方承担。
3、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直接为甲方设定和代甲方承诺任何负担和义务。
4、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转让期限自签约之日至售出完毕止,不包括办理过户及银行贷款所需时间。
5、在委托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与购买方签订该房出售协议并代收定金,待确认收取定金后甲方再与购买方办理过户,乙方并必须遵守委托协议要求和履行。
6、乙方在转让过程中,实际转让价格高于委托价格,甲方愿意将超额部分作为委托报酬付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房屋过户所需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甲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不得对该房屋委托他人转让、赠与、抵押等不利于乙方实现权利的'行为。
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4、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债务纠纷等响转让的情形。该房屋如出租在过户时应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遵循甲方要求,按照符合委托人利益的原则处理委托事务。
2、乙方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事务。因乙方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害时,乙方承担赔偿损失。
3、乙方在此协议进展过程中的各项支出包括宣传、人工、交通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当亲自履行受托事务。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委托事务再转委托他人办理,对于因转让委托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或欲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对方该房屋委托转让价款总额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条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各条款均已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独家委托书7
现委托广东省阳山县佰姓地产中介(以下简称“佰姓地产”)独家代理出售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 、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广东省阳山县 2、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
3、出售价此价包括自买入该物业后至本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由买方支付。
5年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6、委托时间:从年年月 日止。
二、指定佰姓地产为该物业出售的独家代理公司:
1、佰姓地产预先支付人民币该物业的,独家委托费即转为购房款使用。
2、如超出委托限期,独家委托代理费用由本人收取,不予退还。
3、一旦达成上述条件,全权委托百姓地产适当收取客户定金。
4、本人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独家委托费
三、百姓地产在代理期限内寻找合适的买家 。如该物业成功出售,超出委托价钱部分作为佰姓地产的'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没有异议。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该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佰姓地产所介绍之买房成交或利用佰姓
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将向佰姓地产支付第二条规定之代理费 3 倍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佰姓地产同时会向买家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及佰姓地产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日期:年月日
独家委托书8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合作关系,促进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为首要原则,就甲方的信息发布及宣传市场形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及准则: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的产品(品牌/服务)在泰安市地、县、市、区 提供户外广告信息及广告载体建造维修、维护。此等服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进行。
2、乙方应按照及遵守泰安市地区户外广告业实际价格上报甲方。
3、甲方可根据乙方所报价格进行市场调研,未达一致双方友好协商。
4、乙方同意将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机密资料于第三者。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1、独家代理。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要求将本公司全部广告发布委托乙方,在未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前,甲方不得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将广告业务私自转交其他公司。
2、乙方应明确详细的介绍本公司拥有的`广告载体、发布渠道及优越态势。
3、乙方如有优越载体或到期载体,甲方拥有优先使用权。
三、付款
有关媒介款项,为一期一付制,即一个项目完成后就进行当前项目的结算。
四、双方正常合作期间,甲方若有新项目的开发,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信息投放及广告载体的市场调研工作,甲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甲方委托乙方实施。
五、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隶属甲方的管理,但甲方委托于乙方的施工建造项目及发布项目,乙方应积极配合实施,甲方要以市场价为基础。
六、甲方委托发布的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认可后确定。
七、本协议双方应严格信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八、如有一方不按协议执行,另一方享有单独终止该协议的权利或向违约方所要相应的经济损失。
九、如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当地法院进行解决。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独家委托书9
本人/本公司现委托长沙市嘉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杰地产”)独家代理出租、出售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出租/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长沙市
2、建筑面积:。
3、租金元或以上。售价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包括维修基金、管道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初装费、维修费用等等)。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按照国家规定各付各税【】由买方支付【】由卖方支付【】。
5、交房情况:出租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带家私电器(详见备注或清单)【】。出售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带家私电器【】,家私电器赠送【】,折价售予买方【】(详见备注清单)。交房时间:年月日即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6、委托时间:
二、本人/本公司指定嘉杰地产为该物业出售/出租的独家代理公司。一旦达成上述条件,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嘉杰地产按上述租金售价适当收取客户定金。贵公司的客户同意按本人本公司委托条件交易的,本人/本公司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租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等额于租租赁/买卖双方代理费金额的违约金。
三、嘉杰地产公司在代理期限内有义务协助本人/本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家/租客。如该物业成功出租/出售,本人/本公司愿意向嘉杰地产支个月的`租金/买卖成交价的%代理费。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嘉杰地产所介绍之买房成交或利用嘉杰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本公司将向嘉杰地产支付第一条规定之售价3%,租赁为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嘉杰地产同时会向买家/租客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本公司及嘉杰地产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 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独家委托书10
委托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 ,公民身份号码/护照编号: 。
受托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 ,公民身份号码 。
委托人XXX欲购买房屋壹处,该房屋坐落在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 号,丘(地)号 ,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人因【原因】,不能亲自到 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手续,特委托XXX代为办理购买上述房屋的.有关事宜:
1.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
2.支付购买上述房屋的购房款;
3.验收上述房屋,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4.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缴纳相关契税、手续费等费用;
5.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6.【其他事宜,如办理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转移登记手续,交纳相关费用,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等】
受托人XXX在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委托期限: 月/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XXXX年XX月XX日
独家委托书11
本公司/本人现委托中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独家代理出租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出租物业的内容:
A、物业地址:
B、面积:
C、装修情况:
D、租金:
二、本公司/本人保证在委托期内不与其他中介代理公司洽谈出租事务,不与中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介绍的'承租人私下交易,如一旦发生此情况,本公司/本人同意向中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一个月的租金。
三、委托期限:
四、本公司/本人全权委托中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上述租金收取客户订金。
五、在委托期内,本公司协助中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挂招租广告条幅、刊登广告及做有关的招租宣传活动。费用由中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
六、如中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协助本公司/本人出租该物业,本公司愿意向中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个月租金作为代理费。
七、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公司及中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执一份。
备注:
委托方:
电话:
公司盖章:
日期:
独家委托书1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其房产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居间出售本协议说约定的甲方拥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代为收取客户承租该物业租金。甲方承诺不自行出售或另外委托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出售。若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出售“该房产”的,已于签署本合同当日解除与其他个人或机构的委托出售协议。乙方承诺按甲方委托事项要求代理房产出售,充分利用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和推广途径,积极寻找合适的承租方,并即时将该房屋的出售情况告知甲方。
二、该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该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米,户型: 室 厅 厨 卫,朝向 ,建房年代: ,房屋结构:□钢混□砖混□框架□框剪
(二)、房屋产权情况:房屋产权证号码: ,□是□否处于抵押中,□是□否有产权共有人。
(三)租赁情况:□有□无,租赁剩余期限: 承租人□是□否同意放弃对该房的优先承租权。
(四)、看房方式:□钥匙□预约□居住□租客,屋内设施:
三、委托出售条件:房屋委托出售价格 元整,最终以成交价为准。
四、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夜日止。
五、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之客户签订租赁合同或乙方代甲方收取客户定金则认定委托事项完成。
六、佣金收取:本房的最终成交价高于本协议约定的房屋委托出售价格,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 元整(小写:¥ )作为这套房屋交易的奖励,并在签订租房协议当天支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一)、除不可抗因素外,甲乙双方不可违约,如任何乙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支付守约方约定最低出售价的 %作为违约金。
(二)委托期限内,当出售价格等于或大于委托价时,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 天内必须签订《房屋租赁居间合同》,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三)本协议终止后 天内,甲方本人及其房产共有人均不可自行与乙方介绍之承租方以任何方式进行交易,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八、协议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九、补充条款:
委托人(甲方): 委托人(乙方):
电话: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独家委托书13
委托人: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我_______与受托人_______系______________关系。因个人日常工作繁忙原因,特全权委托人为合法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办理房屋出租事宜。房屋所有权人为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产证号_______号(房屋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具体委托办理房产事项如下:
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租赁手续
代收上述房产出租的`全额价款;
凡与上述房产转让有关的一切事务等等均全部委托受托人全权代办;
凡与上述房产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务等等亦全部委托受托人全权代办
受托人代表委托人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责任一概由委托人承担;
本委托为不可撤消之委托。
本委托无论委托人发生婚变或其他意外等等情况,均长期有效;
本委托经委托人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本委托自上述所有事项全部办理完毕后自行失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独家委托书14
甲方: (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受托方)
委托方和受托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的原则,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概况
(一)该房屋位于 市 区路号单元 室。
(二)该房屋的产权证号为 (或者购房合同号)。
(三)该房屋的使用证编号为 。
(四)该房屋的附属设施在附属中有详细说明。
二、房屋租金
该房屋的租金为 币 元(该费用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费等费用)。
三、委托起始日期
1委托方和受托方经协商约定,该协议书的有效期为3个月,开始日期为
2在该协议到期后的7日内,如果委托方不办理终止手续,则可是为委 脱方已经同意顺延,每3个月为一个周期。
四、委托方的具体责任
(一)委托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和房主身份,如果涉及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存留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法人产权的房屋需要提供的证件包括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介绍信或者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
(二)委托方必须确保该房屋权属无纠纷,可以出租给他人使用。
(三)委托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税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
(四)委托方和受托方在委托期内,不得出租所委托的房屋。
(五)委托方应确保该房屋相关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六)委托方在委托期限内,不得私自向受托方曾介绍过的客户出租该房屋。
五、受托方的具体责任
(一)受托方在委托期限内,应尽快通过各种形式完成委托方所委托的相关事宜。
(二)受托方在办理委托业务应积极、主动,不得无故拖延。
(三)受托方在委托房屋达成租赁意向时,应及时出示《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并对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六、服务佣金的具体规定
(一)商住两用公寓;如果租金在1年之内(含一年),应将半个月的租金作为服务佣金;如果租期为1-2年(含两年),应将1.5倍的月租金作为服务佣金;如果租期超过2年,应将1.75倍月租作为服务佣金。
(二)底商、底铺:如果租期在一年之内(含一年),应将1个月的租金作为服务佣金;如果租期为1-2年(含两年),应将1.5倍月租金作为服务佣金;如果月租金超过2年,应将1.75倍月租金作为服务佣金。
(三)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一次性支付服务佣金。
(四)委托方在委托期限内不管以什么方式成交,委托方仍需按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佣金。
(五)在该委托协议期满6个月内,委托方以一定渠道和受托方介绍过的客户(或者其代理人、亲友、同事等)私下成交,委托方仍需按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服务佣金。
(六)经受托方介绍但是没有成交,受托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委托方在委托期限内与受托方介绍过的客户(或者其代理人、亲友、同事等)私下成交,则视为受托方居间成交,委托方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一定的中介服务佣金。
(八)委托方通过受托方介绍与承租方(或者其代理人、亲友、同事等)经过协商签订租赁合同,并且是书面形式。但是,由于委托方的.责任使交易受阻,那么委托方仍需按本条款中的约定支付服务佣金。
七、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呃违约责任
1如果委托方违反了该委托协议中的约定,给受托方造成一定损失,那么受托方有权要求委托方给予相应赔偿。
2如果受托方严重违反了该委托协议中的约定或者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那么应将佣金退还给委托方。由于受托方的原因给委托方造成了重大损失,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给予相应赔偿。
3如果委托方不能按时支付服务佣金,则应按照每天万分之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4由于不可抗拒因素是该委托协议无法履行的,应解除该协议,并且委托方和受托方都不承担责任。
八、生效
该委托协议一式两份,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争议解决方法
如果该委托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其他相关规定
委托方: 受托方:
代理人: 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
1家具
2电器
3其他附属设备 委托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独家委托书15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承蒙信任,委托我司独家销售房地产,我司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达成如下合意:
一、 委托出售房产概况(详见协议附件:卖方信息登记表)。房产坐落于:,属于【划拨】【出让】性质,产权登记面积 平方米 ,产权证号:甲方保证就上述物业所做的描述系真实可靠的,且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合法、完全的处分权。
二、乙方义务:
1. 代为寻找并提供适合的房产需求信息(包括在**的.网络系统上发布甲方信息并寻找适合的客户);
2. 提供咨询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交换信息,草拟或推荐买卖合同文本;
3. 代办业务:在甲方的要求下,根据甲方提供的证照和资料代为甲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需另收代办费)。
三、佣金与费用:
甲乙双方确定中介服务佣金数额为甲方所签房产买卖协议标的金额的1.5%。代办业务费用为¥ 【产权过户¥200】。甲方应在与他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时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所需代办业务费用。甲方通过乙方服务与他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后,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不影响甲方支付佣金的义务。
四、甲方义务:
1. 保证积极配合乙方的服务,在乙方需要带客户看房时,给予提供各方面的便利;
2. 本协议委托期及期满六个月内,甲方以及从甲方处获得求购方信息的第三方,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的中介服务佣金;
3.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房产过户手续的,应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证件与资料;
4. 非经乙方介绍成交,甲方通过其他中介组织或自行与他人达成交易的,应立即通知乙方。据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实际成交金额的0.75%作为乙方应收取的佣金;
5. 若因甲方原因,甲方在委托期限内撤销委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委托协议中甲方委托价的中间价的0.75%作为乙方佣金;
6. 若甲方通过乙方服务无论是否以定金形式与买方达成书面初步意向的,之后由于甲方或买方违约造成交易终止的,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买卖双方约定的成交金额1.5%作为中介佣金。
五、甲方委托出售价为总价人民币:元至元或单价¥:元/M2至 元/M2 。
六、委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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