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协议书

时间:2024-05-15 18:33:35 协议 我要投稿

授权协议书15篇(热门)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授权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授权协议书15篇(热门)

授权协议书1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梵雅瑜伽会馆(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就乙方加盟甲方连锁分馆,建立加盟连锁关系,开展瑜伽舞蹈培训,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加盟的意义

  1、梵雅瑜伽会馆是专业从事瑜伽舞蹈培训,为开展全国市场,发展瑜伽文化,特此面向全国诚招加盟分馆,以达到共拓市场共同发展的目的。

  2、本协议所指加盟连锁分馆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一切管理制度、规范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梵雅瑜伽会馆”的加盟成员,在 省 市(县)成立“ 分馆”,此分馆为甲方独家授权分馆,使用甲方之品牌,开展瑜伽舞蹈培训。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建立的连锁分馆享受甲方的专业的技术服务,接受甲方监督,但双方自付盈亏,独立核算。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地点建立加盟分馆。乙方如需下设分馆,须与甲方协商,获得新的授权。如因不可抗力影响致使乙方不能在现有馆址继续办学,乙方可另行选址,并经甲方认可后享受协议的授权。

  二、合作的目的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服务模式,为学员提供严谨、实用、丰富的瑜伽舞蹈课程,提高甲、乙双方社会地位,促进中国瑜伽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对“梵雅瑜伽会馆”品牌使用及其分支机构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商业秘密拥有专有权;

  (2)对加盟者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标准和规范运行;

  (3)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及时汇报学馆情况;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及管理规范运作,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甲方业务的正常运作,损害甲方的声誉或分馆经营管理不善,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标准,甲方有权停止授权,终止合作,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声誉损失费用及其它相关的费用;

  (5)如果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而被甲方终止授权,或乙方提出终止授权,或乙方自行解除加盟合作时,乙方所缴纳的加盟费不予退还;

  2、甲方的.义务

  (1)免费提供“梵雅瑜伽会馆”的品牌及适合乙方发展的经营管理规范给乙方使用;

  (2)可协助乙方完成连锁分馆建设,并向乙方从业人员提供“梵雅瑜伽员工”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训练;

  (3)免费向乙方提供市场宣传、广告的支持;

  (4)向乙方提供适合乙方的专业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方案、指导与咨询;

  (5)及时为乙方提供最新的信息服务;

  3、乙方的权利

  (1)有权免费使用“梵雅”品牌及梵雅瑜伽的管理、规范等;

  (2)免费获得甲方在各大媒体广告上为乙方注名;

  (3)获得甲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性培训服务;

  (4)在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分馆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对分馆拥有经营管理权;

  (5)有权向甲方要求给予技术上的支持;

  (6)有权向甲方要求给予师资上的帮助;

  (7)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但在甲方未做统一调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4、乙方的义务

  (1)遵守甲方有关加盟分馆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

  (2)确保分馆教学场地、教师及其资金等条件的稳定与持续;

  (3)保护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救济和协助;

  (4)未经许可,不得将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规范,用于除加盟分馆以外的其它任何场所、行业或提供给第三方;

  (5)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以及管理费等其它相关费用;

  (6)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会馆招生情况及其它市场信息;

  (7)在加盟甲方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再加盟其它相同或类似的组织;

  (8)如开展相同、类似或再设立分馆等业务,可经甲方批准或获得甲方支持与帮助。

  四、交费标准及方式

  (一)交费标准

  1、加盟费

  乙方加盟甲方,应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叁万元整 。

  (二)交费方式

  1、加盟费叁万元,自加盟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

  五、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月年日止,为期五年,如合作期满需要续签合同,无须再交加盟费。

  2、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有关规定去乙方考察,如考察与乙方汇报的情况不相符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

  3、合作期满后,如有一方不愿继续合作,可提前告知对方。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仲裁或诉讼地点在嘉兴。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或需要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主体注销;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并要求赔偿;

  (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并经甲方同意;

  (6)由于不可抗力(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

  (1)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已经被第三方控制而丧失实际经营权时;

  (2)乙方私自将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转让给第三方时;

  (3)乙方不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及管理费时;

  (4)严重违反加盟授权的其它有关规定时。

  4、单方终止本协议时,如一方有异议,应在收到终止本协议的通知或者应当知道本协议被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仲裁,逾期视为放弃异议权。

  5、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有关附件的规定依法清理债权债务。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不随本协议终止而消灭,一方仍然有权向对方追索欠款,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6、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梵雅瑜伽会馆”名义开展培训,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年 月 日

授权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配合北京市政府直饮水工程,解决小区居民健康饮用水问题,由甲方投资无偿在乙方负责的场地安装台自动售水机,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售水机安装场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

  2、为确保售水机的正常安全运作,甲方按公司统一标准安装售水机,与之配套的水电单独装表,安装及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电费单价________________元/度,水费单价________________元/吨。甲方每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售水机使用的水、电费用,协议期内乙方不得随意调整上述费用,如遇政府水电费用调查,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3、甲方按年向乙方缴纳自动售水机的.运营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元整。

  4、售水机在运行中,甲方负责定期及时进行检修维护,保证所售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水卫生标准,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售水机相关部门检验报告交付乙方一套备案。

  5、售水机所有权及产权归甲方所有。已经安装的自动售水机若有人为损坏或失窃情况发生,由甲方自负责任,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共同维护及举报。

  6、乙方中途不得要求甲方迁移正常运营的售水机,同时做到对于售水机运营的配合。

  7、售水机正常运营中乙方不得阻碍甲方组织和安排的促销宣传活动和计划。

  8、若遇市政拆迁或甲方移机,本协议自动终止,拆账和水电费用按实际结算,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小区特殊情况除外移机费用由甲方承担,

  9、甲乙双方应按此协议严格执行,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0、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_年。协议期满,双方按本协议同等条件续约。

  11、本协议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之后起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2、备注内容,此处如有备注内容需单独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协议书3

  授权方: 身份证号:

  加盟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就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泉州洪濑黑果鸡爪”经销点授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方将其所持有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泉州洪濑黑果鸡爪”经销点依法授权给加盟方。

  二、加盟方同意接受授权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泉州洪濑黑果鸡爪”。

  三、加盟方一次性支付授权方授权价格为人民币 元。加盟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即 年 月 日向授权方以现金形成一次性支付授权费 元整。授权方不得再向加盟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经销点授权成功后,授权方不再享有店铺持有权利,店铺持有人为加盟方。

  五、该经销点为授权方所有之后,因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一切法律责任均全部由加盟方承担,与授权方无关。

  六、授权成功后,授权方不能以经销前持有人身份收加店铺,如中途收回店铺导致影响店铺正常营业及所造成损失均由授权方以实际损失进行 倍赔偿。

  七、授权成功后,授权方必须保证加盟方接手后的'6个月内不会因为协议签订之日前销售记录受到任何处罚。因协议签订日之前销售记录而影响店铺正常营业,授权方必须全额退款加盟 元。

  八、授权方与龙岩 “泉州洪濑黑果鸡爪”总代理签订的加盟协议,由本协议生效起,由加盟方享有加盟权利及履行义务。

  九、本协议和授权方与龙岩 “泉州洪濑黑果鸡爪”总代理签订的加盟协议期限同步,在协议到期后,加盟方具有优先无条件续签的权力,并由加盟方与龙岩“泉州洪濑黑果鸡爪”总代理直接签订加盟协议书,无需再次缴纳加盟费,继续经营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泉州洪濑黑果鸡爪”经销点。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按手印、签字、身份证复印件互换。附授权方与龙岩“泉州洪濑黑果鸡爪”总代理签订的加盟协议书。

  授权方(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加盟方(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授权协议书4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方:

  地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一、授权依照

  本授权委托书依照上述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共同签署并已见效的(填写合同编号、名称)出具。

  二、授权范围

  (一)授权的地域范围

  本《授权委托书》只适用于省市范围内办理授权事项之用,超越授权地域范围使用本《授权委托书》均属无效使用,不对授权方产生任何法律效力,所有结果由被授权方自行担当。

  (二)授权的事项范围

  授权方兹授权被授权方在授权地域范围内从事以下事项:

  在上述授权事项范围内,被授权方经过合法方式代表授权方从事活动的,其法律结果方由授权方担当,否则被授权方任何超越授权事项行事或以不合法的方式行事的,产生的所有结果概由被授权方自行担当。

  三、授权限时

  1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__年,自至__止。

  2 、授权方在授权限时内合法提前撤掉授权的',授权亦自行停止,本《授权委托书》无效。

  3 、授权限时到期,本《授权委托书》无效。

  授权限时到期或授权被授权方提前撤掉后,被授权方仍以授权方名义行事的,对授权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所有结果由被授权单位自行担当。

  四、其他

  1 、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限时开始之日起见效。

  2 、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均拥有相同法律效力。

  3 、本《授权委托书》未尽事宜,按双方签署的《》(就是填写授权依照)履行。

  4 、本《授权委托书》不得擅自转借、涂改或复印,否则无效。

  5 、本《授权委托书》无效后,被授权方需将《授权委托书》退回授权方。

  授权方:(盖章)

  __年__月__

授权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1、_______授权______________开展“_______项目”的融资业务。

  2、甲方的融资要求是:项目总投资_______万元,授权乙方寻求对口投资合作商,解决项目的缺口资金_______万元;

  项目后续融资可参考该协议条款另行制定。

  3、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资料时,须及时给乙方发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

  在乙方未收到甲方的确认函之前,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洽谈合作事宜。

  在甲乙方开始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出款方或合作投资方洽谈合作事宜时,甲方不能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单方面终止该协议。

  4、项目融资业务中的有关分工与费用:乙方负责该项目融资前期的联系、资料准备、申报与有关洽谈工作安排及其有关费用。

  甲方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项目的资料与文件,并负责与出款方的合作洽谈。

  合作洽谈中的有关费用由甲方与意向合作商共同商定解决。

  5、融资成功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以出资方到帐金额为准,到帐一笔支付一笔服务费,全额到帐,全额支付。

  服务费按到帐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一次性付清。

  融资成功的“到帐金额”以最终甲方与出款方协议商定的、甲方愿意接受的资金额度为准。

  融资服务费须在甲方的'融资资金到帐7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6、从协议签署当天起二十个月内,如果甲方想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则甲方必须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与本协议相同的融资服务费。

  7、保密:协议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毕,乙方担保,不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任何商业情报。

  8、上述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合作协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提交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合作甲方签章:

  代表: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乙方签章:

  代表: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授权协议书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互信,互利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商定,现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AAA”商标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范围

  1、产品范围

  仅限“XXX”牌

  2、生产地点范围

  仅限位于XXXXXX现有厂区内。

  3、销售区域范围

  授权产品销售由乙方自行负责,销售区域仅限XXX地区,同时现有“XXX”产品已在销售的网点乙方不能推广进入。如甲方除以上地区外要销售此产品可向乙方调货销售。

  二、产品质量

  1、乙方自行采购生产产品所需要的一切材料,但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标准生产,合法经营,不得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成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乙方生产、销售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合格产品,所有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4、甲方将定期抽查乙方产品质量和各项指标,乙方如被政府相关部门或甲方抽查不合格,乙方将承担全部行政处罚同时甲方将处罚乙方1万元--5万元/次。

  5、乙方不得更改产品生产日期,同时质量问题不得在媒体曝光,如有则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罚款及善后处理等事项),并按10万元---50万元/次赔偿甲方,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品牌使用费

  1、乙方销售前三个月甲方按乙方实际销售数量0.5元/箱收取。

  2、乙方销售产品三个月以后,甲方按乙方实际销售数量1.2元/箱收取。

  3、品牌使用费乙方按月交于甲方,即当月产生品牌使用费乙方须于次月15日前交于甲方。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破产、撤销、资不抵债等足以导致其不能履约情形的,另一方可解除本协议。

  2、乙方存在违约或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3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商议后决定。

  2、本协议发生争议部份,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授权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20xx年度甲方产品ALICE SECRET肌龄逆转净白能量面膜在??(省/直辖市)地区的授权经销商总代理。

  2、甲方授权期限为本协议签署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产品授权经销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但未经允许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宣传。

  4、乙方须在所授权的市场区域内从事市场推广及销售活动,不得越区从事销售活动。对于跨地区销售或不按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者,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对于连续两次违反者,取消当年获得奖励的'资格;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和本协议给予的一切权益。

  5、甲方拥有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解释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

  6、代理条件:

  一个月进货量不低于箱(15支/箱)。

  一次进货箱以上,代理价格? 90元/支;

  7、市场零售价:每支? 382?元;网上销售价:每支? 235?元

  8、结算方式:所有产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11.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在?? 3?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含产品、说明书、订货单)。

  ? 12.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由甲方负责运输费用。

  13.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前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 15??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续约协议。

  1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7.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授权协议书8

  甲方:

  某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传真:

  qq:

  邮箱: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传真:

  qq:

  邮箱: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某某”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经销范围

  1.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渠道推广经销产品,成为甲方在该经销区域的授权经销商。

  线上渠道:

  线下渠道:

  1.2乙方应严格遵守经销范围,如有越界,甲方有权利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允许乙方书面申请增加经销范围,经甲方书面批准后,乙方方可在新增加的范围内进行经销。

  第二条: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2.2本协议有效期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第三条:交货条款

  3.1双方交易以人民币结算。

  3.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送货。

  乙方应在工作日前以书(信函或传真)或指定订货人的方式向甲方发出订单。

  订单应当说明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收货人姓名等主要内容。

  书面订单必须加盖乙方公章、业务专门用章或由乙方书面声明无章有效或其他有效途径(在甲方处备案的),否则无效。

  乙方每次应在书面订单确认后的工作日内,先以电汇、汇票或现金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全额货款到账无误后安排发货。

  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3.3甲方在确认全额收到乙方的款项当日开具收据或发票,经财务核实后将乙方发票寄出,并电话或邮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后须通知(邮件,传真)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3.4从甲方仓库送至乙方订单要求的交货地点所产生的送货费用由全额承担,甲方将货物送至乙方订单要求的交货地点仓库外时,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应立即当场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外包装的完好与否进行验收验收后应在甲方的送货凭证上签字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或业务专门用章或由其指定收货人(需有委托书及本人签字在甲方备案)签字。

  3.5甲方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后,乙方要随到随卸,如因此产生货物回化等问题或由此带来的误车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6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有偿代发货服务,发货费用以甲方实际收取为准。

  为使终端客户能够获得更好的服务体验,甲方有权对线上渠道销售的产品全部实行有偿代发货服务,具体执行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四条:价格条款

  4.1甲方按照每台向乙方供货。

  4.2乙方按照每台进行销售,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4.3若有新产品上市、产品换代、技术性价格调整以及旧型产品策略性降价时,甲方应该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向外透露甲方的供货价格。

  4.4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4.5双方应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的税款。

  4.6乙方应严格遵守价格条款,如有越界,甲方有权利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提供乙方符合企业或国家标准质量要求的产品。

  5.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5.3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5.4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5.5甲方持续完善经销服务系统,以方便支持乙方开展经销业务。

  5.6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天告知乙方。

  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

  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5.7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传真、邮件等)。

  5.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经销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5.9双方签订本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在乙方经销范围内设立第二家同品牌、同类型产品的经销商。

  (线上渠道不适用本条)

  5.10凡因甲方生产上、管理上、运输上的原因造成产品内在品质瑕疵的,经甲方确认后,甲方负责调换同种数量的产品,其它问题甲方则不进行退换货。

  5.11甲方负责对经销商之间的冲突进行协调。

  5.12甲方负责处理用户关于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

  对于任何客户反映的问题,甲方采取必要调查及相应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告之乙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13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5.14甲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考核乙方的进度和表现。

  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终止本协议。

  5.15在下列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有权利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协议: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16甲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17本协议提前终止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为客户提供相关产品的,甲方在约定范围内履行相关承诺,但超出服务范围之外的其他业务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

  5.18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甲方须提前天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成为甲方经销商后,需开辟专有的场地展示甲方的产品和摆放甲方的宣传资料,并有专人负责。

  (线上渠道不适用本条)

  6.2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

  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3乙方保存不当或未在保质期内销售完成而造成内在品质不良的,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再将已变质产品进行销售或已销售该类产品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由此而产生的社会、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追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商业信誉损失。

  6.4乙方向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经销销售,在维护甲方品牌的条件下,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

  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6.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6.6乙方应协助甲方参加在当地举行的行业展示会和各种研讨会。

  6.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经销区域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过本区域经营。

  6.8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6.9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并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将甲方的产品售给与甲方已建立业务关系的经销商,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6.10协议期间,乙方不得转让、买卖甲方授予的经销权,并不得代表甲方向任何第三方作出任何承诺、担保以及签订契约、合同或其他对甲方实施有约束力的行为等并不得以甲方或甲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业务,亦不得有任何影响甲方商誉或者令第三人混淆之不当行为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经销商的名义或相似的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11乙方不因本协议而成为甲方的员工、代表、或合资企业,不得代表甲方对外做任何法律行为或陈述。

  乙方属甲方业务合作单位。

  6.12乙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终止后不对甲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在本协议期间乙方应维护、提高甲方的品牌形象、企业商誉等。

  6.13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15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或)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开发或提供与甲方所开发或提供的产品类似的产品。

  6.16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6.17乙方办理每一笔业务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直接签订业务合同,乙方独立承担合同责任,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6.18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6.19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6.20乙方应设立并公布其用户投诉电话,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

  对甲乙双方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乙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

  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6.21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6.22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

  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6.23乙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2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须提前一周书面告知甲方。

  第七条:绩效考核标准

  7.1甲方给予乙方经销商的价格及特定的区域,所以乙方应积极推广甲方业务,实现共赢。

  7.2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万元,完成月度销售额,甲方承诺返还销售额的的'比例给予奖励。

  完成季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的比例给予奖励。

  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的比例给予奖励。

  超出销售额外按的比例给予奖励。

  7.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7.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年销售量月度分解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第八条: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8.2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1)披露方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2)披露方是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或为咨询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家所需披露的,但披露方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商业秘密的确切性通知另一方。

  (3)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由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的。

  (4)在一方披露商业秘密前,另一方已通过合法途径知悉该商业秘密的。

  (5)一方在接受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后从其他合法途径不受保密义务约束地获得该商业秘密的。

  第九条:违约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

  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

  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0.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1.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

  12.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2.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3.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

  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第十四条:其它

  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4.3本协议顶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邮箱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4.4本协议签定后,双方在一般情况下不再就每批购销业务签订购销合同,甲乙双方以订单、送货凭证、发票等作为每一批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并依据本协议确定的各项原则履行每一批购销合同的义务。

  14.5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4.6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7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4.8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9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10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加盖公章)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加盖公章)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权协议书9

  甲方:杭州网硕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 古翠路80号浙江科技产业大厦10层1003室(310012)

  联系电话:0571-87759197

  联系人:张晓玲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现住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更好地扩展甲乙双方各自的业务领域和增加在各自领域的市场份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独家代理及使用基于乙方所属的作品版权在互联网及增值电信业务等方面的开发和运营权利,达成如下协议。

  一、使用、代理业务范围描述:

  本协议所指代理及使用业务范围指,在全球范围内的互联网及电信网络运营商(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企业)所提供的通道和平台上,独家代理和运营乙方所享有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所有作品。具体作品见附件。

  乙方授予甲方之权利包括:

  1、 在互联网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在线浏览、播放、下载等)及增值电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个性化回铃音、振铃音、IVR、WAP、短信、彩信、全曲下载、手机视频、手机内置等)上对乙方许可的作品独家进行开发和运营并就乙方许可的作品向第三方进行转授权的权利。

  2、 对基于乙方许可使用的作品进行翻录、翻唱、修改、改编、翻译等加工制作,对制作后的产品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3、 代理乙方在作品著作权或邻接权等权益受到侵害时向侵权单位或个人追究责任并进行诉讼的权利。

  甲方基于推广乙方作品的目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或授权合作伙伴在以下渠道使用乙方相关形象和作品,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平面、电视及广播媒体、手机终端、音像制品等途径或载体进行推广。

  通过FLASH、MV、视频等形式进行推广。

  通过CD、DVD、卡带等载体,以专辑表面印刷或宣传单页等方式进行推广。

  在网络广告、媒体广告、推广活动中使用授权内容(含乙方照片、MV等)。

  使用乙方的肖像图片及相关资料制作宣传页、体验卡等宣传品进行发放。

  除此以外,甲方没有其他业务的代理及使用的权限和义务。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独家享有乙方作品在互联网及增值电信业务方面的开发和运营授权,。

  2、甲方负责代理乙方作品在互联网及增值电信业务方面的授权,并有权利代理乙方对侵权单位追究责任并进行诉讼。

  3、甲方负责对本协议指定代理及运营的作品制定出售价格及销售方式。

  4、甲方在行使互联网及增值电信业务上的录音制作者权利时,不得擅自更改词、曲作者姓名,否则因此引发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和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为推广业务需要时,有权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相关渠道对乙方肖像及作品进行合理使用。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对提供给甲方的作品拥有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词曲著作权、录音制品邻接权、表演权、影音传播权、网络传播权等),并保证授权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对于授权内容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词、曲、编曲、重制、录制、表演等在内的著作权和邻接权、表演权及其他相关的权利,乙方保证其拥有完全权利或已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有权授予甲方依照本协议约定进行使用。甲方根据本协议对该授权作品的使用无须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的同意和支付任何费用。如因授权不明引起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其所拥有版权的作品清单,详细注明所拥有的法律权限,如甲方在经营由乙方授权的作品时,因作品的著作权问题而引起的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的赔偿金、补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

  3、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代理其音乐作品在互联网及增值电信业务方面的开发和运营,并授权甲方对侵权单位进行诉讼,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性文件。

  4、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前未将合作作品相关权利授权给任何第三方公司或组织或个人,同时本协议有效期内不会再与任何第三方公司或组织或个人就其作品签订互联网及增值电信业务领域的合作协议。

  5、乙方对其作品版权或乙方本身如发生任何转让、继受之行为,必须事前书面告知甲方,且权利义务的转移不得影响甲乙双方已签署协议的任何条款,甲方所获授权依本协议所载条款继受。

  6、甲方将乙方授权作品发布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参加甲方为推广此产品而举行的各项活动。

  7、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个人作品、个人资料、宣传照片等交给甲方。

  四、收益分配原则:

  1、双方商定,乙方所授权甲方的版权作品在增值电信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中进行分成,其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信网络运营商和SP等合作伙伴之分成以及坏帐、歌曲的推广费用、营业税等)后,甲乙双方将按照甲方:乙方=50%:50%的比例进行分配。

  2、甲乙双方结款时间为运营商或合作方与甲方结款后十五个工作日以内。

  3、甲乙双方约定在乙方应获得分成收入小于人民币壹佰元时暂不结算,待乙方应分成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壹佰元后,再开始首次结算。

  4、甲方依本协议向乙方支付之分配收益所产生的各项税款由双方依中国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5、若在合作期内甲方遇第三人就授权作品、授权内容提出异议、主张权利,则甲方应于知晓该异议、主张后尽快告知乙方,在该异议、主张未解决之前,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支付款项。

  五、协议的期限与变更:

  1、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任何一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五年,以此类推。

  2、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补充或调整。

  3、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创作、录制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合法权利音乐作品,乙方以授权歌单的'形式增补授权给甲方,增补之授权歌单为本协议之附件,适用本协议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应以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书面形式体现。

  5、由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响协议有关条款的履行,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部分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6、鉴于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事项的实现有赖于电信运营商的密切配合,为此乙方同意,如因电信运营商方面的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双方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等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七、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二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复印件同样有效。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杭州网硕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授权协议书10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在辽宁省大连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有私有产权住房一处,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现欲将此房出售给_______,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办理售房手续,特委托受托人办理如下手续:

  一、代为查询此房屋是否有抵押、租赁、查封等他项权利情况及法律状态;

  二、代为偿还银行或个人的抵押贷款,代为办理撤销抵押登记,办理保险退费,代为领取银行撤押手续,代领房屋产权证(如房屋地址变更办理地址变更手续),代为缴纳偿还银行贷款和办理银行撤押等一切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代为出售此房,委托售房价格不低于_______元/平方米,代为签订售房合同,代收房款;代为办理此房交易、登记手续,并办理一切过户手续,代为缴纳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四、代为办理银行资金监管及解冻,协助买方签订银行借款合同,办理房屋交接事宜。

  五、代为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并办理一切相关手续,代为缴纳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代为向银行索取所有客户贷款资料及银行的'抵押物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出售抵押物的材料原件。

  六、代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代为领取房屋产权证和他项权利证;

  七、如上述房屋动迁,代为办理相关拆迁补偿手续及代为领取拆迁补偿费,代为办理拆迁手续。

  受托人在上述权限内承办的一切及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均认可。该委托书为不可撤销委托书,任何时间委托人均不得撤销上述委托。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申明:上述委托权限及事项,在本委托日期之前未委托受托人之外的任何其他人,在委托期限内也不能委托受托人之外的任何其他人。否则,受托人在任何时间均有权自行处置上述委托出售的房屋。

  委托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授权协议书11

  兹委托___(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代表本企业为___(项目名称)的代理人,其权限如下:

  (具体说明代理的事项和内容,包括谈判权、签订合同权、代为承认或者放弃一定权利权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理单位名称):

  现授权我司员工X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授权其办理以下权限:

  授权日期:年月日授权有效期至:年月日。请贵处(司)接洽!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授权协议书12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就乙方获得甲方“中国直投授权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归属关系。

  二、甲方按《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向乙方提供相关直投相关资料与培训。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品牌。乙方在开展中国直投网的`电子商务收入归乙方所有。

  三、甲方在为乙方提供相关培训管理、投递资料、品牌使用后要占有乙方赢利后的30%股份。甲方有权参与乙方的投递管理工作指导。乙方在每年12月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并结算利润分配。

  四、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在对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品牌授权使用协议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五、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中国直投”品牌,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为本协议书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七、其它_____________

  品牌授权企业: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企业: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授权协议书13

  委托方: (以下称“委托人”)

  受委托方: (以下称“受托人”)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委托人河间市曙光建筑劳务分包工程有限公司,与受托人郭万山 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人的职责

  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工程资质,技术资料等有效业务资料,向受托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受托人正常开展业务事项。

  负责有关建筑工程外部各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

  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再进行本协议的条款或受托人已承担的有关事项。

  委托人指定受托人为独家全权代理,本协议的委托人与受托人不因此再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二条 受托人的职责

  受托人必须按照授权方营业执照承包工程范围经营,不得越权经营。

  受托人必须按照协议条款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管理、安全施工。

  受托人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等工作。

  受托人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非经受托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 至 止。

  第四条 受托方向委托方交付管理费 元。

  第五条

  协议终止 如遇有终止协议条件或情况时,要求终止协议方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双方进行协商终止协议事宜;一方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收到对方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视为同意解除本协议,要求终止协议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本协议对委托人、受托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协议有效期间发生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并且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如有纠纷发生,双方都可以到对方辖区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权协议书14

  授权方:

  合作方:

  该项目名称为:

  该项目地址:

  该项目概况:

  委托推广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双方互惠、互利、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模式

  1、 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为该项目在权属乙方的场地内进行平面媒体和分众传媒的.推广工作。

  2、 甲方会负责好推广物料的制作、摆设、更新、维护等工作,乙方需保证物料使用场地不变并及时与楼盘负责人做好交接和报备工作。

  3、 乙方可通过自身经营的业务优势按照具体流程推荐圈层客户到访项目现场,只要客户成交,便能得到相应的现金提成。

  4、 奖励方式公寓3000元/套、洋房5000元/套、别墅 10000元/套;

  第二条 甲方责任

  5、甲方应遵守职业道德,最好客户资料的隐私保密工作,并严格按照流程操作,做到业务信息公开透明,保证乙方的利益。

  6、甲方应及时更新推广物料,积极主导外展推广工作的进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看房大巴与乙方一起组织免费看房一日游活动,并享受项目其他折扣优惠活动。

  7、如有客户因甲方提供宣传物料提出疑议,开发商具有最终解释权,并全力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条 乙方责任

  8、乙方应做好宣传物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义务性地做好项目推广与客户登记工作,与甲方做好交接和报备工作。

  9、乙方应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切勿出现与项目不符的说辞,禁止做出与现实不符的承诺和说辞,由此产生的相关影响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遵守合作精神,维护好甲方的利益,有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

  第四条 若双方在合作期间内产生分歧,或其他因素导致合作无法继续进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协商解约相关的处理工作。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起生效。

  第七条 未尽事宜参照《合同法》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署

授权协议书15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所拥有的教育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教育品牌”)在行业中独树一帜,具备强大的竞争力和领导地位,受到广大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

  2、我们充分认可甲方品牌的价值,并希望能够与甲方合作,获得甲方授权,在_______省_______市开设艺术中心,为当地居民提供优质艺术服务。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品牌授权协议》等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获得甲方品牌授权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模式

  1、甲方拥有自主品牌“艺道馆”,乙方在获得甲方的合法授权后,将在广东省深圳市开设艺术中心。

  2、甲方将为乙方的教育中心业务提供必要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资源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在此过程中,甲方仅提供支持和协助,不参与乙方的实际经营管理工作。乙方将享有自主经营权,自行承担盈亏责任,并对经营期间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其旗下的______________,在_______省_______市市区开设教育中心。

  2、根据协议约定,甲方有权依据每个教育中心_______元人民币的金额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品牌使用费用。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必须理解并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行为。

  4、甲方负责为乙方艺术中心的运营管理提供品牌所需的各类专业指导。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使用甲方旗下______________开设教育中心。

  2、乙方保证只在_______省_______市市区范围内开展教育业务。

  3、乙方承诺在签约的第一年内,开设至少________家教育中心,并确保每个家教育中心的规模不低于_______个班。

  4、乙方应当以每所教育中心_______元人民币的价格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的品牌使用费用。

  5、乙方自行负责新开设教育中心的选址、装修、人员招聘、招生、宣传等工作。

  6、乙方保证在品牌授权期内,所开展的任何营销策划、品牌推广活动,须先经甲方许可,且以维护提升甲方品牌美誉度为前提。

  7、乙方保证在品牌授权期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未经甲方许可,将甲方的品牌名称、商标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擅自转许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将其用于与第三方合资或设立新的法人机构来谋取利益。

  8、乙方需负责支付甲方工作人员上门指导培训所产生的工时费、交通费、食宿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相关期限

  1、培训指导期限: 针对乙方设立的每个教育中心,甲方将提供培训指导,并持续支持期限为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期,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

  2、品牌使用费缴纳期限:乙方须在新教育中心正式合作协议签订生效后一周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品牌使用费__________人民币。

  3、教育品牌授权期:________年,自本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计算。

  五、违约及责任承担

  1、自本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乙方使用甲方独立研发的教育品牌,开设教育中心不得超过五家,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人民币。

  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擅自使用甲方的教育品牌,在________省_______市市区以外地域开设教育中心,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授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品牌和经济损失。

  3、在双方正式签订新教育中心合作协议后的一周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品牌使用费______元人民币。若乙方未按时支付该款项,则视为违约。在甲方合理催告后,乙方仍未支付相关款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授权。

  4、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合理使用乃至滥用甲方教育品牌,导致品牌价值受损,甲方可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解除授权、要求赔偿等措施。

  六、争议解决

  1、双方在协议或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应本着共同利益的原则,积极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2、如无法达成一致并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将由争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争议提交至_______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_____等费用,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应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七、效力

  1、本协议由协议双方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之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为确认合作双方权利义务最核心文件,其他任何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但是,协议双方明确以书面形式确认效力高于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或声明等除外。

  甲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授权协议书】相关文章:

授权协议书02-13

授权协议书05-15

代理授权协议书02-19

版权授权协议书04-01

授权代理协议书04-10

代理授权协议书01-06

授权经销协议书06-15

产品授权协议书02-20

公司授权委托的协议书01-09

授权协议书15篇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