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股权协议书

时间:2024-05-18 15:13:43 协议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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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股权协议书

  现如今,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债权转股权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债权转股权协议书

  债权转股权协议书 篇1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丁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精河县城镇乌伊路南,法定代表人:张成龙,营业执照注册号是:650000030000786。甲、乙、丙三方共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甲、乙、丙三方意愿转让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25%的股权(甲方意愿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0.79%的股权;乙方意愿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3.74%的股权,丙方意愿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0.47%的股权),因此,四方表达由丁方向甲、乙、丙三方购买其对标的公司的股权(股权转让)的共同意向如下:

  一、主要意向

  甲、乙、丙、丁各方为加快股权转让进度,为了确定、跟进和同意有关股权转让的所有事宜,并为了以正式协议的形式签订该等事宜。

  二、初步协议

  2.1股权转让

  甲、乙、丙三方应与丁方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按照第2.2条规定的`价格,丁方购买甲、乙、丙三方在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25%的股权(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20.79%的股权;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3.74%的股权,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0.47%的股权)。

  2.2转让价格

  各方初步同意,依据由四方共同寻找四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结果,由各方进一步协议决定。

  2.3审计评估

  甲、乙、丙、丁各方同意,在签署本意向书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寻找四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对甲、乙、丙三方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进行审计评估。相应的审计评估费用由四方均摊。

  2.4股权转让批准

  甲、乙、丙三方应负责从有关政府机构获取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就股权转让要求的必要批准。并且得到甲、乙、丙三方自有权力机构出具的决议或批准。

  三、在正式股权协议签订前各方的工作

  本意向书签定后,各方应本着以上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包括

  1、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寻找四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和评估机构)进驻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标的公司、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承诺给予最大可能的配合,保证审计和资产评估的可信性。

  2、各自报经甲、乙、丙、丁各方董事会或决策机构批准。

  3、履行相应的股权转让审批手续。

  4、各方履行相应的国有资产转让审批手续。

  以及其它需要办理的审批手续,以上审批手续完成后,各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书。

  四、独家性

  甲、乙、丙、丁四方在此同意,四方之间关于股权转让的谈判是独家的,且不会对任何股权转让已经表示或可能表示兴趣的其他方联系、谈判或与其他方达成协议。

  五、保密条款

  甲、乙、丙、丁四方应接收并对本意向书以及所有在提供的当时已标明归另一方所有的或机密的信息保密,对它们的使用应仅限于有关股权转让,且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公开有关股权转让的信息。

  六、本意向书应为各方今后订立股权转让的正式合同以及其它法律文件的基础,本意向书在各方签订正式的项目股权转让法律文件后失效。

  七、本意向书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意向书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在正式的转让合同中约定。

  九、本意向书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丁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债权转股权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住所地:_____市_____区_____路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

  住所地:_____市_____区_____路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享有对甲方的债权,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债权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_____元(以下简称债权)。乙方同意甲方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实现乙方对甲方的债权,使乙方成为甲方的股东之一。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现甲方经股东大会决议增资,即将公司增资至人民币_____元。

  第一条乙方同意参加甲方的本次增资,以货币投资参股甲方,成为甲方新增股东。

  第二条截止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公司资产状况。根据甲方股东会决议以及甲乙双方的约定,乙方投入的资金为与债权同等数额的人民币即人民币_____元,乙方投入后甲方的注册资本变更为元,乙方所投入资金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第三条由于乙方对甲方享有人民币_____元的债权,乙方以该债权转为对甲方的投资,即在相关工商部门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甲乙双方就该借款得以结清。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原股东与乙方将共同对董事会进行改组,变更公司内部登记。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原股东与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共同修改、补充公司章程。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负责依法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乙方成为甲方股东后日内,应当撤回对甲方资产、账户的查封冻结。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依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依法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在日内清偿全部所欠款项。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调解,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以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均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权转股权协议书 篇3

  收购方:

  转让方:

  鉴于:收购方与转让方已就转让方持有的玛纳斯澳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初步磋商,为进一步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调查,并完善转让手续,双方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就股权转让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其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进行股权转让没有约束力。

  一、收购标的

  收购方的收购标的为转让方拥有的目标公司 1 %股权、权益及其实质性资产和资料。

  二、收购方式

  收购方和转让方同意,收购方将以现金方式完成收购,有关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条件等相关事宜,除本协议作出约定外,由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三、保障条款

  1、转让方承诺,在本意向协议生效后至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2、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及时、全面地向受让方提供受让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受让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受让方及受让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4、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转让方承担;

  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转让方承担。

  5、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能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签订和履行该协议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保密条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3) 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4) 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3、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4、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五、生效、变更或终止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

  2、若转让方和受让方未能在

  个月期间内就股权收购事项达成实质性股权转让协议,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3、在上述期间届满前,若受让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有权单方终止本意向书。

  4、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___ (盖章)

  授权代表: ___(签字)

  受让方:______ (盖章)

  授权代表:___ (签字)

  签订日期: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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