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协议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担保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担保协议书1
甲方(受托方):
地 址:
法 人:
乙方(委托方):
地 址:
法 人:
丙方(担保方):
地 址:
法 人:
一、 三方义务:
乙方委托甲方对其资金进行管理,交由甲方指定技术团队进行交易理财项目。乙方应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将本协议所涉及到的资金交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乙方因未将协议所涉及资金交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而造成乙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资金信息如下:
资金金额: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交付方式:(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
交付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甲、乙、丙三方同意此笔委托期限为_______个月
委托授权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应当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若因委托资金自身存在的问题并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委托期间内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须向甲方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如下:
乙方需返还自合同生效起至终止当日,该期间取得的收益3%以上部分(即收益全额-本金3%收益)作为对甲方的补偿违约金,甲乙双方损益结算后,乙方可撤回本金。若出现亏损,无论金额多少,甲方、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在委托期间内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须向乙方提前一个月提出说明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如下: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自合同生效起至终止当日,该期间取得的'所有收益的作为乙方的补偿违约金,甲乙双方损益结算后,乙方可撤回本金。若出现亏损,无论金额多少,甲方承担所有责任,不足部分由丙方补齐。
丙方愿意以其自有资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汽车、股票、债券等)为甲方提供担保。丙方保证甲方在履行甲、乙双方合同期间内具备充足的履行能力。
甲方股东会(董事会)以表决通过,同意丙方承担本协议中约定的担保责任及签署本协议。
因此,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上列三方经过充分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在合同生效期间内,丙方保证甲、乙双方订立的资金委托管理与担保协议合同项下权利(不包括有关利息的约定)实现。丙方承担上述保证责任的期间内为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合同延期,则丙方的担保日期也顺延至合同完成即合同失效时间。
2)丙方对甲方提供一般保证责任。丙方的担保金额为: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对于上述保证事项,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签署前将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在签署后向丙方提供合同文件副本一份。如因甲方未提交相关资料及合同副本,则丙方免除保证责任。
3)该责任范围不包括甲方应承担的债务及利息及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4)本协议的订立、履行、修改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机关施以仲裁决断。
5)如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未能向甲方支付其担保金额而造成乙方损失的,超出时间则按照逾期天数本金0.5%/日支付给甲方交予乙方作为补偿。
8、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及不可抗拒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治行为、军事行为)而影响本协议继续执行的,甲、乙双方应及时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履行,并由甲方退还给乙方本金。当月结算、未结算利息归甲方所有。
二、 收益约定
1、双方约定,每月1-10日为资金产生的收益结算日。
资金收益的计算标准:
资金收益=“当月资金余额”-“本金”
甲、乙双方每月收益分配为:甲方取得每月收益额的60%,乙方取得40%。
甲方保证乙方每月最低收益不低于本金的3%,若收益不足3%,由甲方补足。
甲方保证乙方资金的本金安全,本金若出现亏损,由甲方承担,结算日双方划清损益收益,次月10日前结算完毕。
三、 安全约定
基于资金安全需要,乙方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资金私自提取、划拨或要求甲方工作人员提取、划拨,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资金交付后,甲方具有资金的使用权、支配权,甲方拥有独立的操作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甲方操作。
3、乙方若有以下几种情形,即视为乙方违约,并自行解除本协议。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负有赔偿责任:
1)干扰或应向甲方的操作。
2)私自登陆资金账户进行交易操作(下单或平仓)。
3)以任何方式抽逃资金。
甲方有义务每月向乙方汇报操作情况,乙方也可于周六、周日停盘期间登陆查看资金盈利情况,但不得影响甲方的操作和投资策略,更不得违反上述规定。
担保协议书2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根据甲方与贷款人 于20xx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与贷款人签订了 (以下称保证合同),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甲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权;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权利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质押人的章程、合同对质押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有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本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质押权、留臵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臵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7甲方承诺,一旦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 质押物
2.1甲方将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3.1乙方代甲方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委托担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臵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第四条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4.1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抵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五条 出质登记
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甲方出质权利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甲方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有限公司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营口裕兴油品 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营口裕兴油品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 质押权的实现
7.1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委托担保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确定。
7.2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 处臵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 乙双方一致同意处臵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甲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8.2乙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8.3委托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8.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 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50万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用全额予以赔偿。
9.2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0.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0.2主合同、《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0.3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被保证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年9月26日 20##年9月26日
担保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筹集_________工程建设资金,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_________元,期限 _________年,年利_____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甲方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手续合法,发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时,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就本次发行充任甲方保证人,当甲方不能如期偿还本息时,乙方代甲方偿还。乙方保证责任为不可撤销责任。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有权要求甲方于乙方付清本息日起_________月内,偿还乙方代付本息总额并按月息_________%利率加算利息,甲方迟延偿还时,应按每日_________‰比例,另向乙方偿还迟延利息。
四、公司债券偿还期届至_________月前,甲方应向乙方通报自己偿还能力。甲方逾期不通报,致乙方不能代偿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如期通报后,乙方应作好代偿准备。乙方不能如期如数代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不妨害公司债权人前提下,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八、甲乙某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协议书4
交通银行_____分行:
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下称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就_____项目签订了第_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第_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元整的第_____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以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义务而获得的求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8.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5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9.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10.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贵行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签发日期: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
担保协议书5
抵押权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 押 人:xx大厦(以下简称乙方) xx年xx月xx日,xx有限公司与xx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浙江xx有限公司将2万平方米xx山庄用地退还给xx实业有限总公司,xx实业有限总公司愿补偿500万元人民币给浙江xx有限公司。乙方杭州xx大厦愿为xx实业有限总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补偿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xx年xx月xx日甲方与xx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大xx实业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xx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xx年xx月xx日支付xx万元;xx年xx月xx日支付xx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xx市xx路 号的xx大厦的房产作xx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xx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xx;土地使用证号 。
第三条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xx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 乙方:xx大厦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6
甲方:扬州市百思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向 银行贷款,甲方为其贷款行为提供了连带担保,现丙方自愿就甲方提供的连带担保提供反担保,各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反担保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担保的主债权系 年月日乙方与 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号为:)项下的万元的债权。甲方的担保义务系甲方为乙方前述贷款行为提供担保与 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二、基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担保,丙方对甲方的.担保债权(对乙方的追偿权)及实现担保债权的全部费用,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三、丙方的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丙方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1、甲方因前述保证合同向 银行承担的全部债务;
2、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丙方的担保期间为乙方担保债务产生之日起2年,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2年。
六、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等,由乙丙双方承担。
七、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与其他合同文件约定不一致,以本条约定为准。
八、合同各方签订本协议所预留的地址和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当在变动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丙方: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确保丙方能够在 年 月 日前履行还款约定,经甲乙丙方协商同意,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资产作抵押为丙方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甲乙丙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抵押标的(物):
乙方以其(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项目经营权益) (产权号: )设定抵押(附抵押物明细)。
第二条、抵押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对抵押物或项目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抵押物或项目的权属证明文件。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抵押物,不得重复抵押,如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乙方应当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甲方债权未得到清偿前,发生抵押物毁 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保证不向甲方做虚假的或误导性的陈述,甲方一旦发现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均可随时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设定抵押的一切财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如丙方还款期限届满仍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有权通过处理乙方抵押物或接管、转让抵押项目的经营权益并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8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温州恒利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南翔锦苑紫荆3-201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向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借款,特请求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按照《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及担保范围和期限
乙方对甲方向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的 ,借款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期限__________个月的借款提供__________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自愿向乙方反担保,另立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取得优先受偿;有权委托贷款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甲方帐户划收款项等途径进行追偿。
3、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担保评审费__________元,在项目立项审查时一次性付清;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每月__________‰计算,期限__________个月,计__________元,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付清。
4、在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按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 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以下原则处理:
⑴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交纳,所有权属于甲方。
⑵甲方应依约履行合同,如逾期还贷,乙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⑶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足额还本付息后10日内,乙方如数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
5、乙方代为甲方偿还其上述借款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为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代偿次日起的代偿资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以及乙方为行使追偿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本合同贷款担保金额的1‰计算。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还应支付赔偿金。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伪造、过期等文件、材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温州)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温州恒利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9
甲方:
市分公司
住所:
负责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于 年 月 日与甲方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自愿为甲方代理人
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乙方因
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原《保证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从 年 月 日起解除乙方对代理人
的'保证责任,原《保证合同》同时终止。
二、自甲方同意乙方解除担保责任之日起 年内,如甲方发现代理人 在原乙方为其提供担保期间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保险代理合同约定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仍应在原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仍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代理人
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10
担保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 方(担保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基本账户开户行: 账 号:
乙 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方(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期限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
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范围为 ,期限自 20xx 年 12 月 4 日始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 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甲方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
行还款义务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
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
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
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
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
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
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
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
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方分期清偿债务的
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
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
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
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
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
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
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
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
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
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
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
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
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
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
方。
5.10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
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债务方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
债权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
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
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
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合同转让、变更与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选择按下列方式解决: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选择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选
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
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
×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 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
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
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11
委托人: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担保人: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拟与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拟借款金额为(小写) (大写) ,借款期限 ,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1)以甲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2)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第三方与乙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自然人)与乙方签订不可撤消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应承担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保险、公证和律师见证)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1)甲方承诺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 %的风险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付至乙方指定账号。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还贷或甲方还贷款已存于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的次日,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或按约定划到还款账户充抵甲方部分贷款。
(3)如果甲方未按时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相应证据证明甲方将会发生预期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动用保证金减轻乙方的代偿责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股权持有方式:
第三条、担保费用及其他费用
1.担保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以乙方承担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照年费率 %收取,共计(小写) (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有权收取担保费并将其归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贷款银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无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无效,该担保费不予退还。在甲方或反担保方提前违约或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担保费不予退还。
2.其它费用:
乙方进行代偿或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实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甲方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甲方具有签订和执行与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甲方对向贷款银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因为其提供借款担保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甲方保证认真、及时、充分地履行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
8.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以下重大事项,包括:营业地址、法人代表的变更,任何诉讼、仲裁和行政争议程序,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
9.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予积极配合,提供检查所需报表和相应材料。
10.甲方保证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报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报财务报表及说明。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规定或乙方认为必要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章程等有关文件、批件等相关资料以及与本次贷款和担保有关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1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的股东构成和股权比例不得发生变化,不得将业务委托他人经营或管理,不得处置任何资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资产,不得怠于收回债权或怠于对债务人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五条、乙方之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担保人按反担保措施对乙方的损失承担担保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等(包括股权及股权所代表的资产)行使处置权,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将放弃任何抗辩权,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交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5.乙方有权查阅甲方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的经营业务状况和业务合同、协议等。
6.经甲方申请,乙方可自主将上述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条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条、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承诺,其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究单独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责任。
2.因甲方或反担保人违约,致使乙方向贷款银行代为承担甲方的偿付义务,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对乙方的该部分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有关人士的赔偿责任不因各自所任职务的终止而解除。
第七条、保证合同项下的索赔
1.甲方未按照贷款合同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使得贷款银行按保证合同规定要求乙方代为偿付,且乙方因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向贷款银行代为偿付后,乙方对甲方、反担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继承人享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
2.乙方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费外,还有权按日垫款金额的 ‰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的追债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偿清全部垫款、利息及违约金。
第八条、滞纳金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应按逾期费用总额的 ‰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违约事项和责任
1.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即为违约。
2.如果甲方进入破产程序,或进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项下违约并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股东之间发生争议,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东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诉,即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和预期违约。
3.在甲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等同于甲方贷款余额的资金存在乙方账户,否则,乙方有权诉诸法律。
第十条、乙方行使权利和救济手段的放弃
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若乙方未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或相应的救济手段,并不表示乙方最终的放弃,也不表示乙方默认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保证合同的修改
1.甲方认为需要对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进行修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及说明。无论相关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须在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视为乙方同意相应修改,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2.如果修改内容中涉及增加保证合同金额和/或保证合同延期的情况,甲方还须增加和/或延长对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反担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等),否则,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第十二条、法律的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须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登记机关、公证机构等执 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股东 于 年 月 日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担保合同》上签字,该《担保合同》是为了保证 公司能切实履行还款义务,但若出现 公司确实不能履行还款义务,需承担担保责任,股东 的`责任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内容如下:
一、 股东虽然在《担保合同》上签字,但实际不承担担保责任,无需用自有财产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二、 若出现需要股东 承担担保责任的任何情形,概由甲方承担,股东 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13
本担保协议书于年月日由以下两方在xxxx签订:
1、公司(以下称“委托人”)
住所:
2、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称“担保人”)
住所:xxxxxxxxxxx
鉴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拟与(以下称“贷款人”)签订关于的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请担保人为其开立上述借款合同项下以贷款人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币元的保函(以下称“保函”),或者申请担保人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
一、定义
1、在本担保协议书,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法律:指中国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地方
政府规章(包括有权解释机关对上述各项所作的解释和说明)、条约义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和判例》;反担保人:是指债务人以及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担保方式:是指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2、本担保协议书中的“年”、“季度”、“月”、“日”均指公历下的该年、该年度、该季度、该月和该日。
二、担保人同意为委托人向贷款人开具相关保函或者同意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
三、反担保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一项或多项反担保方式:
1、经担保人认可的第三人,正式向担保人签发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或者与担保人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其偿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委托人必须在本担保协议书签订之同时与担保人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委托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其中抵押物或质物的有关内容如下:
名称:
数量:
所有权:
所地:
其他: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委托人偿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第三人必须在本担保协议书签订之同时与担保人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第三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其中抵押物或质物有关内容如下:
名称:
数量:
所有权:
所在地:
其他:
4、委托人向担保人支付人民币元,以作为其偿付债务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委托人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协议书项下的担保费用后返还给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约按时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协议书项下的担保费用,则担保人有权扣收该保证金以充抵上述款项。该保证金所生孳息归担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与担保人将另行签署下列一种或多种文件:
(1)反担保保证合同;
(2)质押合同;
(3)抵押合同;
上述文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或经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实为真实和完整的副本:
1、委托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委托人的公司章程;
3、委托人全体现任董事名单及签字样本;
4、同意委托人签订本担保协议书的董事会决议;
5、委托人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书,以及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6、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证(若有抵押物或质物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7、第三人的相关资料。
五、声明和保证
委托人声明和保证如下:
1、委托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力签署和执行本协议;
3、委托人有法定的权力与贷款人签署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托人完全接受担保人向贷款人开立的保函条款;
5、委托人向担保人保证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6、委托人保证不使担保人因为委托人开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委托人保证履行与贷款人签署的合同;
8、委托人有义务及时向担保人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如:营业地址、法人代表、产权等的变更;诉讼事项;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委托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并且委托人保证接受担保人对担保期间内委托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决策等事宜进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审,如果发生审计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对此予以积极配合。委托人保证将借款合同签署后第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报送担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担保人报送财务报表;
9、为抵消担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保函项下的债务,担保人有权处分抵押物;
10、担保人不对贷款人提交的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文件所述之真实性负任何责任。
六、违约事件
以下各项构成违约事件:
1、委托人在本担保协议书签订后,未按本担保协议书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任何反担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不符合本担保协议书的规定;
2、向担保人签发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的反担保人,或者与担保人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的反担保人未经担保人认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协议书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质押合同;
4、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协议书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质物;
5、委托人或第三人虽与担保人签署了抵押/质押的协议书,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均视为委托人违约。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时间,担保人可:(1)要求委托人继续向担保人提供经担保人认可的反担保保证人;及/或(2)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担保协议书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质物的合法登记手续;及/或(3)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补救行为,即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质押给担保人,并办理相关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七、保函项下的索赔
当贷款人按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索赔,且担保人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担保人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为委托人垫款向贷款人支付时,担保人对委托人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委托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委托人与任何单位签定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担保人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委托人收费外,还要按日垫款金额的1%(百分之壹)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委托人收取罚金。委托人必须在收到担保人追债后的柒日内,无条件地向担保人偿清全部垫款及应付罚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担保人修改保函内容时,或者修改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须向担保人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贷款人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额/或保函展期的情况下,委托人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担保人的保障,否则担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请。
九、担保费用
委托人在此保证,在签署本担保协议书时,一定按照下列规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担保基金及其它有关费用: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根据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期限收取担保费,按年率%(百分之)计收。
(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
2、担保基金:
(1)保基金以委托人年度经担保人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税后利润为基数,()按%(百分之整)比例计收。
(2)委托人在上述年度审计报告完成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对确认的上述年度税后利润向担保人计提担保基金,如确有特殊原因,可以通过协商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上述年度审计报告完成之日起三个月。
(3)委托人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就上述年度税后利润向担保人提交担保基金,担保人对委托人下一年度的税后利润同样拥有提取不低于%(百分之整)的权利,并同时承担与上年度同样的责任与费用。
3、滞纳金
委托人应按时交纳担保费等费用。推迟交纳有关费用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费用总额每天向委托人收取1‰的滞纳金。
4、逾期保费:
委托人应在借款合同到期日还清所有借款及相关费用,若逾期未还款,则应向担保人交纳逾期保费。逾期保费以委托人借款金额及利息等相关费用总额为基数,按年率3%(百分之叁整)每月计收,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推迟交纳逾期保费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逾期保费金额每天向委托人收取1‰的滞纳金。
5、其它费用
担保人因开具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担保人在对委托人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委托人支付。
十、适用法律
本担保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担保协议书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xxxx市的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协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一、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每份共6页,委托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和登记机关各执一份,经当事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副本按需制备。
本协议于开首所述日期由下列两方正式签署。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电话:传真:
担保人:xxxxxxxx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电话:传真:
担保协议书14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了深入推进省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农行甘肃省分行金融支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合作协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丙三方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甲方财政资金杠杆和引导作用、乙方金融机构的融资优势、丙方担保增信优势,积极为"三农"服务,支持6个贫困乡镇62个贫困村及全县16个乡镇能够帮扶、辐射、带动贫困村农户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双联"行动,加快贫困乡、贫困村脱贫致富步伐。
第二条合作内容
自20xx年起,甲方连续5年会同乙方审核同意,对审批发放的"双联农户贷"、"双联产业贷"申请财政贴息,上报省财政厅、省农行审核。丙方为"双联惠农贷款"提供全程全额担保、合作范围是"双联惠农贷款"项下的贷款。
第三条贷款品种及担保对象
本协议项下贷款品种为"双联惠农贷款"。具体分为"双联农户贷"和"双联产业贷"两种类型。
担保对象为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以及能够帮扶、辐射、带动农户的种养大户、运输大户、多种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企业。
第四条贷款利率及担保费
乙方"双联惠农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由甲方全程全额申报财政贴息。丙方担保费实行优惠费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40%收取担保费。贷款户偿还贷款后,担保费由担保公司一次性全额返还。
第五条贷款担保方式
按《永登县‘双联惠农贷款’担保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条保证金的缴纳及管理
丙方在乙方指定经营机构开立保证金专户,并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交纳保证金:
由丙方按照贷款金额的20%逐笔或者分批次存入保证金,以后年度根据合作情况可作调整,保证金为定期存款。
保证金存入保证金账户后作为贷款的担保,在贷款款未全部清偿前,丙方不得动用。当贷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时清偿时,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扣收上述保证金用于清偿贷款。如丙方保证金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的`,丙方应继续履行代偿责任,直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为止。
丙方代偿后导致保证金余额或比例达不到本协议要求的丙方应当及时补足。
第七条担保合作额度核定
乙方按照农总行有关规定,原则上放大倍数为5倍。
第八条三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督促丙方在乙方开立贷款保证金专户和结算账户,并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存入保证金和资本金。
2、甲方协调丙方和乙方当地经营机构依据本协议签订担保合作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贷款的自主决策权。开展贷款的准入、调查、审查和审批工作,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对象及时发放贷款,并做好贷款发放后的日常管理。
2、对于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贷款逾期的,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相应代偿责任。
3、乙方可对丙方设定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缓冲期,缓冲期结束借款人仍未偿清贷款本息的,由丙方履行代偿责任。乙方有权直接扣收丙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代偿贷款本息的,乙方有权从丙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扣除资金用于代偿贷款本息。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的,乙方有权继续向丙方追偿。
4、上述保证金及结算账户内的资金由乙方按照人民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存款利率付息。乙方尽可能为丙方账户内的资金提供划转和理财服务,确保资金保值增值。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有权对贷款对象进行核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担保。
2、丙方与乙方就具体贷款事宜签订担保合作协议。
3、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双联惠农贷款保证金。
4、丙方承担代偿责任后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追偿。
第九条风险防控机制
1、双联惠农贷款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第一责任,甲乙丙三方是直接责任部门。建立县级财政风险基金等防控机制。
2、由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协助乙方、丙方开展贷后管理工作,对于出现影响贷款偿还的风险状况,村委会、乡镇政府要及时告知乙方和丙方,协助乙方和丙方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同时,甲乙丙三方共同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
第十条联席机制
甲乙丙三方建立定期联席机制,按季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交流、协调与沟通,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支持"双联"行动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双联惠农贷款全部清偿完之前有效。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其它
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持两份,效力相同。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丙方:( 公章)
丙方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担保协议书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非名单制中小企业集团用户入网担保函》,该担保函目的是为了满足甲方所涉及用户与甲方所签订电信合同的规定用户人数条件,即乙方所提供担保用户人数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才可签订相应的集团用户电信合同及办理所涉集团业务,并非对乙方所签订的所有用户做担保,基于此双方明知的`事实,甲方与乙方经协商,就相关事宜订立以下条款,双方遵照执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对所签订《非名单制中小企业集团用户入网担保函》中部分用户(后附“华诚公司担保明细”表格,以加盖公司公章与法人名章为我公司承认担保用户)所承诺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在这些用户以外的其他用户违反与甲方电信合同约定时,乙方不承担该担保函中任何条款所约定的保证责任。
二、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用户以外的其他用户违反与甲方的电信合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手段向乙方主张承担担保责任。
三、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向乙方主张担保函约定的担保责任,应向乙方按照所涉及用户的数量承担每位用户5000元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依法维权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查询费、交通费、复印费、打印费等各项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担保明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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