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协议书

时间:2023-03-18 18:26:56 协议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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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协议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验收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验收协议书

验收协议书1

  发包人:天津亿安兆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承包人: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于20xx年11月15日签订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发包人投资开发、承包人承建、监理人监理坐落于天津市宝坻区亿安北美风情住宅小区二期二标项目4号、14号楼(原40#、41#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合同工期为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4月20日。现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对本项目4、14号楼进行甩项验收,现就甩项验收达成如下协议:

  一、 20xx年8月11日,由五方责任主体进行的竣工验收因该项工程存在未

  完、整改项,因此仅作为中间过程验收,不作为正式竣工验收的依据。正式竣工验收,待承包人完成所有甩项工程经发包人、监理验收合格后,方为正式竣工验收(甩项工程明细详见附件内容)。

  二、 承包人应于该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整改计划报送发包人,并于20xx年9月5日前按照有关规范及施工图纸要求完成所有的甩项工程,并经发包人、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若承包人不按约定完成甩项工程,发包人除有权不支付上述款项外,还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每逾期一天完工,向发包人支付《施工合同》总价款0.1%的违约金。

  三、 《施工合同》及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发包人办公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 本协议是《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未尽事宜仍按原合同执行。

  五、 甩项工程明细及甩项工作计划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发包人执两份,承包人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甩项工程明细单

  1、卫生间防水(闭水试验)、个别有漏水现象;

  2、窗二次设计方案、>1.5㎡玻璃(是否为安全玻璃);

  3、天窗(是否为安全玻璃、钢结构防腐处理);

  4、排水通球试验;

  5、暖系统差排气阀、部分分水器堵;

  6、弱电无带丝、对讲系统未装;

  7、部分插座面板、灯泡缺失或不亮,部分零火线接反;

  8、二次填充斜砌部分有裂缝、坡脊处内角有锈点、内墙有空鼓开裂现象、墙面有返潮发霉腻子脱落现象;

  9、管根、风道结构板处封堵不严;

  10、平屋面砖墙勾缝,尤其雨落管口下;

  11、室外垃圾清理。

  发包人: 承包人:

  20xx年8月 日

验收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发__________________市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专用蓄电池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特签定以下协议:

  1、技术要求

  1、1外观

  蓄电池应有正负极、商标、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编号、出厂日期等标志,且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电池外观整洁。

  1、2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外型尺寸及重量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2㎜) 宽(_________±2㎜) 高(_________±2㎜) 参考重量(_________±005㎏)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2㎜) 宽(_________±2㎜) 高(_________±2㎜) 参考重量(_________±005㎏)

  1、4使用环境温度

  胶体蓄电池在-2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普通铅酸蓄电池在-1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1、5放电容量

  单体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jb/t10262-20xx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电压1050v终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1、6大电流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30i2(a)放电5min,蓄电池端电压不低于84v(以12v系列为例),且导电部分不得熔断,外观无异常现象。

  1、7安全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04i2(a)连续充电5h,然后检查外观应无漏液及其它异常现象。

  1、8耐震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正立状态紧固在振动台上,经受振幅2㎜;频率167hz的垂直振动,1h后目视确认无漏液等异常现象且端电压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1、9电池寿命

  按21方法充电,以jb/t10262-20xx标准中611的放电要求,循环次数“胶体环保型”不低于450次,“普通铅酸型”不低于350次。

  1、10端电压及组合一致性

  配对单只电压130v以上,2节电压差不大于002v;3节电压差不大于004v;4节电压差不大于005v

  1、11过放电容量恢复性能

  “胶体环保型”电池开始以jb/t10262-20xx标准放电至接近0v之后,短接该电池两极24h,再重新充满电。重复上述5次放电、充电、短接后,该电池(组)以 jb/t10262-20xx标准放电至单节105v时,放出的容量应大于标称容量的90%(“普通铅酸型”大于标称容量的85%)。

  2、蓄电池的使用

  2、1蓄电池的充电

  “胶体环保型”“普通铅酸型”电池充电(以4节6-dzm-10电池组为例):把蓄电池串联形成一个额定电压为48v的电池组,第一阶段:恒流15~18a,电压逐渐上升;第二阶段:电压逐渐上升到588±02v后保持恒定,电流逐渐下降到400±30ma;第三阶段:涓流浮充充电,电压555±05v,电流逐渐趋近于0ma。

  2、2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及时补足电,严禁长期在亏电状态下使用。

  3、蓄电池的`验收

  3、1验收内容

  3、1、1外观

  (1)外观无变形及裂纹,外形尺寸及重量应符合13条的规定。

  (2)有正负极性、商标、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池编码等标志,且标志清晰,牢固。

  (3)整箱包装的蓄电池应附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书,包装外侧应有提醒正确运输的标志。

  3、1、2性能

  (1)测量电池的极性,应与正负极性标志相符。

  (2)开箱后,电池组单节电池的开路电压应不小于130v

  (3)蓄电池组经完全充电后,静置1~4h,在25±5℃环境温度以jb/t10262-20xx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组终压420v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3、2检验方法

  3、2、13、1、1条采用目测、钢卷尺和秤。

  3、2、23、1、2条采用数字万用表和放电仪。

  3、2、3首批供货时及正常供货后,每隔半年由乙方对15、17、和19条进行试验,并向甲方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书面报告。

  3、2、4每个批次抽同一包装箱中的1组3只电池,按15;110条款检验(15条允许三个循环),若达不到上述条款要求则按检验规则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退货。

  4、双方约定

  4、1甲方职责

  4、1、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每批产品按上述规则检验,若有不合格项或质量异议,须在收货之日起10日内书面或传真提出。

  4、1、2对使用过程中因制造原因而需退还给乙方的电池,甲方应通知乙方服务人员到现场逐一检测,凡不符合退货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或将已退电池返还给甲方。

  4、1、3甲方应要求客户(经销商)认真填写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保证书上的有关内容,以便乙方掌握电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户档案。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之质量必须符合上述技术要求。

  4、2、2以4×6-dzm-10电池组为例,甲方电动车最大电流不超过150a,正常工作电流在环境温度25±2℃、风力1~2级的平坦路面上,以70~75公斤的负载不大于7a;乙方产品使用天数与续行里程的关系

  使用天数(12月计)

  90天

  180天

  270天

  360天

  放电 时 间

  110min

  105 min

  95 min

  72 min

  参考续行里程

  35~ 55 km

  30 ~ 50 km

  20 ~ 40 km

  15 ~ 35 km

  使用天数(15月计)

  90天

  180天

  270天

  360天

  450天

  放电 时 间

  120 min

  110 min

  105 min

  95 min

  72 min

  参考续行里程

  40 ~60 km

  35 ~55 km

  30~50km

  20 ~ 40 km

  15 ~ 35 km

  注:参考里程是在环境温度25±5℃,车、路况正常,最高车速20km/h,载重负荷不大于75kg的条件下进行的;且和电机效率、控制器控制参数等整车配制有关。

  4、2、3乙方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保期

  (1)“普通铅酸型”和“ⅰ代胶体环保型”出厂_________个月;使用_________个月。

  (2)“ⅱ代胶体环保型”出厂_________个月;使用_________个月。质保期二个条件只要达到一条都视为超过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若发生下列问题:①短路②断路③反极④大面积脱粉,经甲、乙双方检查确认后电池容量末达到标称容量的60%,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换,否则不予承保。(其它规格型号的电池质保期双方另行订立)

  4、2、4乙方每月根据甲方上月退回的经双方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电池数量,如数向甲方返还相同规格型号的电池:

  (1)电池出_________个月以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全新电池,并重新计算质保期;

  (2)电池出厂_________个月以外且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6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标称容量在80%以上的维护电池, 三包期从原使用电池的出厂日期起累计续保。

  4、2、5乙方负责回收甲方过质保期的“华富”废旧电池,回收方法和价格另订。

  4、2、6乙方负责生产的电动车专用蓄电池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担产品信誉和产品责任保险。

  4、3本协议为双方供货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释权为乙方所有。

  5、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

验收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表后线总包(以下简称为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甲方系该工程的承包人,乙方系本协议第一条项下的发包方。本工程经过乙方及其施工队的施工后,目前已完工,双方拟就该工程进行验收交接,现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验收情况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工程的'概况

  1、工程名称:高低压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

  2、工程位置:__________

  3、施工期:本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进场施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已组织验收。

  4、竣工情况:__________已竣工。

  二、工程验收情况

  1、工程验收日期: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共同在场,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工程所在地进行现场验收。

  2、工程验收情况:因乙方在白鹭湾1号公用配电房低压表后线标识治疗第一次提交出现问题,错漏百出,甲方随后将问题反馈给乙方处理,经过乙方重新核对后甲方提交的材料与现场财会十分混乱,甲方经过再三确认修改,验收合格后将资料提交到杨和供电所。

  三、本协议签署后,乙方认可该工程并经乙方验收合格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应付工程款。甲方保证收到本工程的承包款后,按时足额向实际施工人发放工资福利。

  四、本工程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为期________年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发现工程问题的,甲方须及时组织工人进行必要的返工、加强、重做等工作,如果由于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概不承担,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提交材料至供电所,供电所建档后,所产生的电费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条款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乙方承担本工程总承包款10%的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甲方承担本工程总承包款10%的违约金。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供民事诉讼。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x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各方均应依约适当履行。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

验收协议书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地址:

  第一条 验收项目

  1. 墙、顶面乳胶漆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2. 卧室石膏线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3. 客厅吊顶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4. 进户门套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5. 卧室门、门套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6. 卧室窗套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7. 阳台垭口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8. 进户门上吊柜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9. 阳台电脑桌、书架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10. 厨卫铝扣板吊顶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11. 影视墙隔板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12. 水电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备注:

  第二条 约定事项

  1. 乙方须对以上装修项目承担质量保修(附质量保修卡),主材保修期为壹年,装饰装修保修期为贰年,水、电、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伍年。

  2. 乙方包工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之部分材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3.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网络通知乙方后7日内(节假日包括在内),乙方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保修范围: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以上验收项目)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______年_ 月 _ 日 设计师(签字):

  工长(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验收协议书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发电动车市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电动车专用蓄电池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特签定以下协议:

  1.技术要求:

  1.1外观:

  蓄电池应有正负极、商标、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编号、出厂日期等标志,且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电池外观整洁。

  1.2型号:

  6-dzm-10(12v12ah 10hr)。

  1.3外型尺寸及重量:

  6-dzm-10:长(152±2). 宽(98±2). 高(97±2).参考重量(4.25±0.05)。

  1.4使用环境温度:

  胶体蓄电池在-2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普通铅酸蓄电池在-1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1.5放电容量:

  单体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jb/t10262-20xx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电压10.50v终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1.6大电流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3.0i2(a)放电5min,蓄电池端电压不低于8.4v(以12v系列为例),且导电部分不得熔断,外观无异常现象。

  1.7安全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0.4i2(a)连续充电5h,然后检查外观应无漏液及其它异常现象。

  1.8耐震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正立状态紧固在振动台上,经受振幅2;频率16.7hz的垂直振动,1h后目视确认无漏液等异常现象且端电压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1.9电池寿命:

  按2.1方法充电,以jb/t10262-20xx标准中6.11的放电要求,循环次数“胶体环保型”不低于450次,“普通铅酸型”不低于350次。

  1.10端电压及组合一致性:

  配对单只电压13.0v以上,2节电压差不大于0.02v;3节电压差不大于0.04v;4节电压差不大于0.05v。

  1.11过放电容量恢复性能:

  “胶体环保型”电池开始以jb/t10262-20xx标准放电至接近0v之后,短接该电池两极24h,再重新充满电。重复上述5次放电、充电、短接后,该电池(组)以 jb/t10262-20xx标准放电至单节10.5v时,放出的容量应大于标称容量的90%(“普通铅酸型”大于标称容量的85%)。

  2.蓄电池的使用:

  2.1蓄电池的充电:

  “胶体环保型”“普通铅酸型”电池充电(以3节6-dzm-10电池组为例):把蓄电池串联形成一个额定电压为36v的电池组,第一阶段:恒流1.5~1.8a,电压逐渐上升;第二阶段:电压逐渐上升到44.1±0.2v后保持恒定,电流逐渐下降到400±30ma;第三阶段:涓流浮充充电,电压41.5±0.5v,电流逐渐趋近于0ma。(也可采用脉冲方式充电,充电最大电流不大于2.2a;最高电压不超过44.5v)

  2.2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及时补足电,严禁长期在亏电状态下使用。

  3.蓄电池的验收:

  3.1验收内容:

  3.1.1外观:

  a外观无变形及裂纹,外形尺寸及重量应符合1.3条的.规定。

  b有正负极性、商标、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池编码等标志,且标志清晰,牢固。

  c整箱包装的蓄电池应附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书,包装外侧应有提醒正确运输的标志。

  3.1.2性能:

  a测量电池的极性,应与正负极性标志相符。

  b开箱后,电池组单节电池的开路电压应不小于13.0v

  c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静置1~4h,在25±5℃环境温度以jb/t10262-20xx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组电压31.5v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3.2检验方法:

  3.2.13.1.1条采用目测、钢卷尺和秤。

  3.2.23.1.2条采用数字万用表和放电仪。

  3.2.3首批供货时及正常供货后,每隔半年由乙方对1.5、1.7、和1.9条进行试验,并向甲方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书面报告。

  3.2.4每个批次抽同一包装箱中的1组3只电池,按1.5;1.10条款检验(1.5条允许三个循环),若达不到上述条款要求则按检验规则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退货。

  4.双方约定:

  4.1甲方职责:

  4.1.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每批产品按上述规则检验,若有不合格项或质量异议,须在收货之日起10日内书面或传真提出。

  4.1.2对使用过程中因制造原因而需退还给乙方的电池,甲方应通知乙方服务人员到现场逐一检测,凡不符合退货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或将已退电池返还给甲方。

  4.1.3甲方应要求客户(经销商)认真填写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保证书上的有关内容,以便乙方掌握电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户档案。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之质量必须符合上述技术要求。

  4.2.2以3×6-dzm-10电池组为例,甲方电动车最大电流不超过13.0a,正常工作电流在环境温度25±2℃、风力1~2级的平坦路面上,以70~75公斤的负载不大于7a;乙方产品使用天数与续行里程的关系使用天数(12月计) 90 天180 天 270 天360 天

  放 电 时 间110min 105 min95 min72 min

  参考续行里程 35~ 55 km 30 ~ 50 km20 ~ 40 km 15 ~ 35 km

  使用天数(15月计) 90天 180天270天360天450天

  放 电 时 间120 min110 min105 min95 min 72 min

  参考续行里程 40 ~60 km 35 ~55 km 30~50km 20~ 40km15~35km

  注:参考里程是在环境温度25±5℃,车、路况正常,最高车速20km/h,载重负荷不大于75kg的条件下进行的;且和电机效率、控制器控制参数等整车配制有关。

  4.2.3乙方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保期:

  (1)“普通铅酸型”和“代胶体环保型”出厂 15个月;使用12 个月

  。(2)“代胶体环保型”出厂18 个月;使用 15个月。质保期二个条件只要达到一条都视为超过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若发生下列问题:①短路②断路③反极④大面积脱粉,经甲、乙双方检查确认后电池容量末达到标称容量的60%,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换,否则不予承保。(其它规格型号的电池质保期双方另行订立)

  4.2.4乙方每月根据甲方上月退回的经双方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电池数量,如数向甲方返还相同规格型号的电池:

  a/电池出厂 8 个月以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全新电池,并重新计算质保期;

  b/电池出厂 8 个月以外且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6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标称容量在80%以上的维护电池, 三包期从原使用电池的出厂日期起累计续保。

  4.2.5乙方负责回收甲方过质保期的“华富”废旧电池,回收方法和价格另订。

  4.2.6乙方负责生产的电动车专用蓄电池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担产品信誉和产品责任保险。

  4.3.本协议为双方供货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为高邮,解释权为乙方所有。

  5.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验收协议书6

  甲方(业主方):飞亚达(集团)股份公司

  乙方(移交方):中建二局

  丙方:(接管方)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确保飞亚达大厦物业移交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关系,保证大厦主体结构安全,满足设施设备使用功能,使物业接管验收工作顺利周全,经认真准备和商讨,甲、乙、丙三方就大厦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协议如下:

  一、 交接原则与要求

  (一)原则

  1、 保障业主利益原则;

  2、 安全平稳过渡原则;

  3、 保障按时交付使用原则;

  4、 友好协商、力求完美原则;

  (二)要求

  1、 确保物业使用安全、功能正常,方便用户;

  2、 设施设备交接万无一失;

  3、 资料交接齐全、条理清晰;

  二、 时间安排

  大厦接管验收工作自20xx年1月6日起,分三步进行。第一步为丙方护管员进驻大厦,维护大厦公共秩序,实行门禁制度;第二步为甲方及丙方接管验收小组完成质量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查验工作,第三部为物品清点(见附件《物品交接方法》)、交接及签署接管验收文件等,时间安排为:

  1月6日至8日,丙方护管员进场熟悉情况

  1月8日下午6时,丙方护管员进驻大厦;

  1月9日上午9时起,大厦实行门禁制度,人员及物品出入执行大厦相关管理制度,详见《大厦出入临时管理规定》等;

  1月6日至1月10日,由验收接管小组对大厦质量与使用功能等进行查验; 1月10日至15日物品清点、移交、签收等。

  三、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要求乙方按建筑规范和设计要求等限时进行整改;

  2、 有权拒绝接收未达到要求的项目及事项;

  3、 负责组织和通知各方人员参与并

  按《物业接管验收方案》制定的工作计划

  按时完成接管验收工作;

  4、 负责督促乙方按时完成整改项目;

  5、 负责协调解决接管验收中各方的意见分歧;

  6、 支持、配合丙方安管人员对违反大厦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按照相关规范对验收意见作出说明和解释;

  2、 有权针对须整改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3、 负责指派专人全力配合接管验收小组按照《物业接管验收方案》按时完成

  交接工作;

  4、 负责及时完成验收小组提出的整改项目;

  5、 遵守大厦相关管理规定,协助丙方安管员对施工人员及各分包方进行管理、

  约束;

  6、 负责安排接管验收期间各专业的技术培训工作。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从建筑规范、设计要求及物业管理专业角度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

  整改意见和建议;

  2、 有权拒绝接收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项目;

  3、 负责指派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照《物业接管验收方案》按时完成物

  业接管验收工作;

  4、 负责维护大厦公共秩序,防止物品丢失和损坏;

  5、 负责参与整改项目的监督、验收工作;

  6、 负责指派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全面接管大厦物业管理工作。

  签定协议的各方应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照《物业接管验收方案》规定的验收标准开展工作;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不履行协议,并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协商,有利于顺利完成接管收工作的原则,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签章):中建二局

  代表:

  丙方( 签章):深圳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签约时间:二〇〇四年一月 日

验收协议书7

  分承包方:

  日期: 年 月 日

  质 量 验 收 协 议 书

  甲方:钱江集团整车事业部

  乙方:

  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明确甲乙双方的合同产品质量问题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1.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应满足甲方经有关程序审批的图样、检验指导书(检验规程)、技术协议、封样标准以及双方洽谈的有关记录等标准及要求。

  2. 乙方应严格进行出厂产品的检验,保证将合格产品交付甲方,并在每批产品交货时向甲方提供该批的检验合格证、检测记录等合格证明资料。同时,对甲方的其他标识要求乙方也应严格执行。如乙方交货产品未按规定要求提供合格证明或未按甲方要求进行产品标识的,则在当月质量考核中扣分,同时,每批索赔该批零件总价值的0.5%。

  3. 乙方出厂产品应根据供销合同要求,使用包装箱,应在包装箱外知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图号)、数量、生产日期、企业名称等必要信息;对易生锈易碎零件应采用防护包装;对特殊产品(如塑料件、焊接件等)应逐步采用周转箱,减少运输、装卸过程中磕碰伤。若未按购销合同中要求进行产品的包装和防护,则在该分承包方浜月质量考核中扣分的同时,索赔该批产品总价值的1%,以进行包装或防护达不到要求的索赔该批产品的总价值的0.5%。

  4. 乙方送交甲方的产品的处理:

  a、 经检验的零部件,需提出评审的,评审后确定为让步接受、降级使用或返修的外购外协件,按项目重要度对乙方给予该批零件总价值5~20%的索赔,即C类评审索赔5%,B类评审索赔10%,A类评审索赔20%。 b、乙方在送交前要求评审的,由甲方检验判订情况属实后,将在a款索赔的基础上减半索赔。乙方应积极整改,在双方协商的整改期限外仍未整改到位的按a款索赔。

  c、 对可以挑选或返工的零部件,由乙方负责立即进行挑选或返工,但不得在甲方厂区内进行,该问题在以后零部件交验收重复出现的,成倍收取检验费,若委托甲方挑选或返工的按50元/人、小时。

  d、经检验判为不合格的退货的零部件,甲方有权作出销毁处理。

  e、 当产品在交验、装配过程中出现的单个不合格品,经甲方检验判定为乙方责任的`,则按不合格零件价值的两倍由乙方负责赔偿。

  f、 由于乙方的一般质量问题,市场退回的零件对乙方按该零件价值以一赔三,乙方应负责由此引起相关的损失及其它一切附加费用。

  5. 质量事故的处理:

  由于乙方配件的质量问题,致使甲方产品投放市场后出现批量或严重的质量事故时,乙方除承担由于质量事故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外,且应接受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6. 机房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所供的产品(包括到生产现场)进行随机抽样和全面的性能检测,若甲方测试条件不具备,可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有甲方委托的其他测试单位进行检测,检测所需的配件(包括甲方正常检验所需的配件)均由乙方负责免费提供。检验结果合格则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以一定的索赔。

  7. 乙方供给甲方产品中所需的关键原材料、二次配套件、工艺协作单位须经甲方认可,乙方须从认可的定点单位采购。如未按此规定办理,一经发现每次给予索赔一万至十万元。

  8. 要求乙方就质量问题来甲方协调,乙方应予密切配合。对甲方发放的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信息反馈单中的有关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以后交货批中不再出现,并将采取的改进措施及到位时间书面回复,否则扣除质量改进分,整改后若在以后交货批次中重复出现的,每次给予400~1000元经济索赔。

  9. 按封样件验收的产品,以双方签字认可作为验收依据,乙方交验产品达不到双方协议保准或封样件要求的,第一个月扣该批零件总价值的5%,第二个月仍未达到的扣当月交货零件总价值的10%,第三个月人未达标的扣当月交货零件总价值的15%,依此类推。乙方修复模具或重开模具、生产工艺、工装设备、材料等作重大更改时都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过重新封样认可,同时每次更改后都应与甲方协商后做相应的标记。若未经甲方认可便交货的,一经查出,将给予更改后产品交货总价值的2倍进行索赔。

  10. 乙方接收甲方技术文件的资料应按时填写《技术文件受理回执》回复并妥善保管技术文件和资料,未按甲方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基础《技术文件受理回执》的,按每份绘制索赔100元。乙方丢失或损坏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按每份(张)索赔200~1000元。

  11.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或模具等所生产的产品不得转卖他方,如发现有泄露(包括丢失)或转让甲方技术机密或其它资料的情况,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12. 对各具体零部件的特殊验收标准,具体见本质量协议书的附件,附件与本质量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重新签订协议为止;签订本协议后原已签订的质量验收协议自动失效。

  14. 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共同提高产品质量的目标,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协议书8

  验 收 合 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 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乙方顺利完成甲方委托 (合同号为LZ20100605,以下简称本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就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和验收之后,认定均符合合同要求,并同意通过验收。

  第一条 验收方式

  1.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调试。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安装的位置,核对商品数量、规格,颜色,保证商品符合使用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产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方法,明示质保期。

  2.验收标准:

  1)产品外形、包装完好;

  2)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及标准;

  3)乙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必要的技术资料;

  4)甲方认可设备的安装、调试无问题。

  第二条 对产品提了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颜色、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附件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的`货款,并在产品到货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附件一的规定。书面异议的提出时间以甲方签发日期或交邮递日期为准。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日,是产品验收通过日。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视为本项目验收通过。甲方应向乙方结清本次合同所有剩余款项。如不按此合同执行,逾期每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第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地址:地址:

  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